秀山县德康农牧科技有限公司晓教种猪场建设项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等相关规定,需要对秀山县德康农牧科技有限公司晓教种猪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有关信息予以第二次公示。
一、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及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的途径
《秀山县德康农牧科技有限公司晓教种猪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详见附件1
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秀山县德康农牧科技有限公司办公室(重庆市秀山县中和街道双凤街102号)
二、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秀山县德康农牧科技有限公司晓教种猪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等。请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外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等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我们也将认真参考。
三、公众意见表详见附件2
四、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以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和现场填写等方式,在规定时间内将填写的公众意见表等提交我单位,反映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和建议。公众提交意见时,应当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鼓励公众采用实名方式提交意见并提供常住地址。联系人:唐宇佳;联系电话:18798209892;邮箱: 657505504@qq.com
通讯地址:成都市双流区临港路一段32号成都东航中心2号楼9层901-909单元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2020年9月3日-2020年9月17日,公众可通过发送信函、传真、电子邮件和现场面谈、填写公众意见表等方式发表对项目建设及环评工作的意见和看法,感谢您的参与!
秀山县德康农牧科技有限公司
2020年9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