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山县德康农牧科技有限公司洞坪生猪育肥标准示范场建设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等相关规定,需要对秀山县德康农牧科技有限公司洞坪生猪育肥标准示范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有关信息予以第二次公示。
一、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的网络链接及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
《秀山县德康农牧科技有限公司洞坪生猪育肥标准示范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网络链接:
见附件1
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秀山县德康农牧科技有限公司办公室(重庆市秀山县中和街道双凤街102号)
二、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秀山县德康农牧科技有限公司洞坪生猪育肥标准示范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等。请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外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等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我们也将认真参考。
三、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见附件2
四、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以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和现场填写等方式,在规定时间内将填写的公众意见表等提交我单位,反映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和建议。公众提交意见时,应当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鼓励公众采用实名方式提交意见并提供常住地址。联系人:唐宇佳;联系电话:18798209892;邮箱: 657505504@qq.com
通讯地址: 重庆市秀山县中和街道双凤街102号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2021年5月12日~2021年5月25日,公众可通过发送信函、传真、电子邮件和现场面谈、填写公众意见表等方式发表对项目建设及环评工作的意见和看法,感谢您的参与!
秀山县德康农牧科技有限公司
2021年5月12日
附件1:
秀山县德康农牧科技有限公司洞坪生猪育肥标准示范场建设项目
(征求意见稿)
环境影响报告书
***************
二○二一年五月
项目环评委托书
建设项目营业执照
备案文件
现状监测报告
土地租用复印件
附图
项目地理位置图
项目水系图
总平面布置图
项目区防渗图
项目监测布点图
项目与生态红线关系图
项目与自然保护区位置关系图
1 概述
1.1建设项目由来
据重庆市调查:2019年,受非洲猪瘟的影响,我国猪肉价格暴涨,生猪供应紧迫,秀山虽然具有养猪优势,仍然存在规模化产业化程度较低,经济效益难以提高的客观现实。目前每年仅有60万头左右生猪养殖规模。秀山县生态环境好,适合生态养殖,种猪养殖产业将对秀山县的生猪养殖业有着巨大的推动作用。
秀山县德康农牧科技有限公司拟投资7350万元对秀山县德康农牧科技有限公司洞坪生猪育肥标准示范场建设项目(“以下简称拟建项目”)于秀山县龙池镇洞坪村进行建设。拟建项目总用地51722㎡,养殖规模为:年存栏保育猪头5112头,年存栏育肥猪10368头,年出栏生猪30000头。
秀山县德康农牧科技有限公司已于2021年4月22日在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对拟建项目进行备案登记(附件*),项目代码为2020-500241-03-03-124337;项目名称:秀山县德康农牧科技有限公司洞坪生猪育肥标准示范场建设项目;建设内容包括:该项目总建筑面积17305.81㎡,建设内容为:新建圈舍2栋12711.83㎡;新建生产、生活配套设施4593.98㎡(包括员工宿舍1栋、综合用房1栋、餐厅1间、库房5间、洗澡消毒2间、前后大门车辆消毒烘干3栋;组合池1座、UASB厌氧罐1座、集污池、干粪棚、无害化处理1间、化尸池、氧化塘)。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82号)、《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17年,环境保护部令第44号)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可能造成重大环境影响的,应当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对产生的环境影响进行全面评价;拟建项目属《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 “一、畜牧业”中“年出栏生猪5000头(其他畜禽种类折合猪的养殖规模)及以上;涉及环境敏感区的,应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
因此,秀山县德康农牧科技有限公司委托我单位承担拟建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在我单位于2020年4月对项目评价区域进行了现场踏勘,并于2020年5月进行环境质量现状监测的基础工作上,并以建设单位为责任主体进行了公众参与调查,广泛征集公众关于拟建项目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编制完成了《秀山县德康农牧科技有限公司洞坪生猪育肥标准示范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供建设单位送环保主管部门审批。
1.2环境影响评价工作过程
拟建项目按照环境影响评价工作调查分析和工作方案制定阶段,分析论证和预测评价阶段,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编制阶段三个阶段工作程序开展,具体工作过程见下图:
图1.2-1 评价工作技术路线图
1.3分析判定相关情况
1.3.1与产业政策的相符性
根据《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拟建项目属于鼓励类第一项“农林业”中第四条“畜禽标准化规模养殖开发与应用”,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1.3.2选址合理性
(1)与《畜禽养殖业污染防治技术规范》符合性分析
根据《畜禽养殖业污染防治技术规范》(HJ/T81-2001)中选址要求,将拟建项目拟建场址建设条件与规范要求对比分析,结果见表1.3-1。
表1.3-1 项目选址与《畜禽养殖业污染防治技术规范》规范要求符合性
序号 | 规范要求 | 选址条件 | 符合性 |
1 | 禁止建设在生活饮用水水源保护区、风景名胜区、自然保护区的核心区及缓冲区。 | 评价区域不涉及生活饮用水水源保护区、风景名胜区、自然保护区的核心区及缓冲区。 | 符合 |
2 | 禁止建设在城市和城镇居民区、包括文教科研区、医疗区、商业区、工业区、游览区等人口集中地区。 | 评价区域不涉及城市和城镇居民区、包括文教科研区、医疗区、商业区、工业区、游览区等人口集中地区。 | 符合 |
3 | 禁止建设在县级人民政府依法划定的禁养区域 | 评价区域不属于县级人民政府依法划定的禁养区域 | 符合 |
4 | 禁止建设在国家或地方法律、法规规定需特殊保护的其它区域 | 评价区域不属于国家或地方法律、法规规定需特殊保护的其它区域 | 符合 |
5 | 新建、改建、扩建的畜禽养殖场选址应避开本表中1-4条规定的禁建区域,在禁建区域附近建设的,应设在禁建区域常年主导风向的下风向或侧风向处,场界与禁建区域边界的最小距离不得小于500m | 用地区边界500m不属于禁建区 | 符合 |
(2)项目选址与《重庆市畜禽养殖区域划分管理规定》符合性分析
根据《重庆市畜禽养殖区域划分管理规定》(渝府发〔2007〕103 号)文件要求,拟建项目拟建场址建设条件与文件要求对比分析,结果见表1.3-2。
表1.3-2项目选址与《重庆市畜禽养殖区域划分管理规定》规范要求符合性
条例 | 条例要求 | 符合性分析 |
第四条 | 以下区域为畜禽禁养区:(一)主城区各街道辖区和其他区域的城市建成区;(二)集中式饮用水源保护区的一级保护区;(三)执行Ⅰ类、Ⅱ类水质标准的水域及其200米内的陆域;(四)各级自然保护区的核心区和缓冲区,各级风景名胜区,各级森林公园重要景点和核心景区;(五)法律、法规规定需特殊保护的其他区域。 | 符合 |
第五条 | 以下区域为畜禽限养区:(一)城市规划区及规划区以外的居民集中区、医疗区、文教科研区、工业区;(二)集中式饮用水源保护区的准保护区和二级保护区;(三)执行Ⅲ类水质标准的水域及其200米内的陆域;(四)各级自然保护区的实验区,各级风景名胜区外围保护地带,各级森林公园重要景点和核心景区以外的其他区域。 | 符合 |
第六条 | 畜禽禁养区内禁止新建、扩建、改建畜禽养殖场。已建的畜禽养殖场由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责令关闭或搬迁。其中经当地人民政府或有关部门批准建设的,其批准机关应当依法予以补偿。因教学、科研等特殊情况需要保留的,必须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并完善畜禽污染防治措施,且不得扩大养殖规模。 | 符合 |
综上所述,拟建项目选址不涉及饮用水源保护区、风景名胜区、自然保护区核心区及缓冲区等禁止建设区域,符合《畜禽养殖业污染防治技术规范》与《重庆市畜禽养殖区域划分管理规定》要求。
1.3.3与相关规划符合性分析
(1)生态功能区划
根据《重庆市生态功能区划》(修编),项目区域属于(Ⅲ2-2)酉阳—秀山水源涵养生态功能区。
主要生态环境问题为土地和环境承载能力有限,降雨量大眀集中,水土流失严重,森林覆盖率低,生物多样性减少,草场退化明显,土地石漠化严重,自然灾害频繁。主导生态功能为水文调蓄,辅助功能为水土保持。生态功能保护与建设的主导方向是植被恢复,突出水土保持,增加森林覆盖,强化水文调蓄功能。重点任务是开展退耕还林还草工程,实施植被恢复、水土保持建设工程,提高森林植被覆盖率;加强矿山生态保护和恢复;构筑地质灾害应急预警和防治体系;调整产业结构,优化经济发展模式。
(2)区域环境功能区规划
按照《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重庆市环境空气质量功能区划分规定的通知》(渝府发〔2016〕19号)规定,拟建项目所在区域为空气质量二类功能区,执行《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中二级标准。根据《重庆市人民政府批转重庆市地表水环境功能类别调整方案的通知》(渝府发〔2012〕4 号文),地表水执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Ⅲ类标准。根据《重庆市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标准适用区域划分规定》(渝府发〔1998〕90号文)及《重庆市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标准适用区域划分规定调整方案》(渝环发〔2007〕39号文)的规定,项目各工程段所在区域声环境质量执行《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 2类标准。
(3)与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畜禽养殖区域划分调整方案》的符合性
①畜禽禁养区范围
县城及乡镇(街道)饮用水源一、二级保护区,农村分散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范围,太阳山市级自然保护区(核心区及缓冲区),石堤酉水市级风景名胜区,凤凰山国家森林公园,大溪国家湿地公园,洪安边城景区规划区、川河盖景区规划区、取得A级以上资质的景区,县城及乡镇建成区,面积为147.147km2。
②畜禽限养区范围
太阳山市级自然保护区(实验区)、梅江河等执行Ⅲ类水源功能的水域及200米内的陆域、县域及乡镇的规划区,总面积161.979 km2。
其中饮用水水源地为《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整万州等31个区县(自治县)集中式饮用水源保护区的通知》(渝府办〔2013〕 40号)、《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整万州等36个区县(自治县)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的通知》(渝府办〔2016〕 19号)中的县城饮用水源地为梅江河、钟灵水库,乡镇饮用水源地有孝溪水库、隘口水库、头道河地下水、大溪水库、帅家水库、平马河、水田沟地下水、白竹水库、玛瑙河地下水、龙洞沟地下水、道坨水库、酉水河、中溪沟地下水、头泉地下水、高枧水库、周武田水库、棬厂沟地下水、龙洞井地下水、枫香水库、偏岩地下水、两河水库、司城村地下水、南丘村地下水。
执行Ⅲ类水源功能的水域指渝府发〔2012〕4号文件中的酉水河(秀山段)、梅江河、平江河、洪安河、溶溪河(秀山段),以及秀山府办发〔2006〕74号中的贵道溪水库、百瑞水库、两岔河水库、徐家水库、羊子溪水库、八一水库、猴力水库。
③ 畜禽适养区的范围
除禁养区、限养区以外的其他区域为适养区。拟建项目位于秀山县龙池镇洞坪村,不属于禁养区、限养区。三区划分图见附图*。
1.3.4与“三线一单”要求符合性分析
1.3.4.1生态保护红线
对照秀山县生态红线矢量数据,将拟建项目所在地与秀山县生态红线进行矢量叠加发现,拟建项目评价范围不属于生态红线范围内,详见附图*。
1.3.4.2资源利用上线
拟建项目在污染治理及土地污染负荷方面采取了雨污分流,猪粪日产日清,全场污水经过污水处理厂处理后沼液用于农田灌溉,不外排等措施。干粪在厂区暂存后作为有机肥原料外售,对病死猪无进行了无害化和资源化利用,干粪无须利用土地消纳。
1.3.4.3环境质量底线
(1)大气环境质量底线
根据《长江经济带战略环境评价重庆市“三线一单”编制研究报告》、《长江经济带战略环境评价重庆市秀山县“三线一单”编制研究报告》,大气环境质量分阶段目标为:
近期目标(2020年):城区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率不低于90%,位列全市前列。详见表1.3-3。
表1.3-3 秀山县2020年近期环境空气质量目标
指标名称 | 秀山县环境空气质量目标 |
SO2年均浓度 | 稳定达标,年均浓度小于30ug/m3(优于二级标准) |
NO2年均浓度 | 稳定达标,年均浓度小于35ug/m3(优于二级标准) |
PM10年均浓度 | 稳定达标,年均浓度小于70ug/m3 |
PM2.5年均浓度 | 稳定达标,年均浓度小于35ug/m3 |
O38小时浓度 | 稳定达标,日最大8小时平均浓度小于160ug/m3 |
CO24小时浓度 | 稳定达标,24小时平均浓度小于4mg/m3 |
优良天数比率 | 不低于90% |
重污染天数比率 | 稳中有降,小于2% |
中期目标(2025年):详见表1.9-2
指标名称 | 秀山县环境空气质量目标 |
SO2年均浓度 | 稳定达标,年均浓度小于25ug/m3(优于二级标准) |
NO2年均浓度 | 稳定达标,年均浓度小于35ug/m3(优于二级标准) |
PM10年均浓度 | 稳定达标,年均浓度小于65ug/m3(优于二级标准) |
PM2.5年均浓度 | 稳定达标,年均浓度小于35ug/m3 |
O38小时浓度 | 稳定达标,日最大8小时平均浓度小于160ug/m3 |
CO24小时浓度 | 稳定达标,24小时平均浓度小于4mg/m3 |
优良天数比率 | 稳中有增,大于92% |
重污染天数比率 | 稳中有降,小于1.5% |
远期目标(2035年):详见表1.9-3。
指标名称 | 渝东南片区 |
SO2年均浓度 | 稳定达标,年均浓度小于20ug/m3〈优于二级标准) |
NO2年均浓度 | 稳定达标,年均浓度小于35ug/m3(优于二级标准) |
PM10年均浓度 | 稳定达标,年均浓度小于65ug/m3(优于二级标准) |
PM2.5年均浓度 | 稳定达标,年均浓度小于25ug/m3 |
O38小时浓度 | 稳定达标,日最大8小时平均浓度小于160ug/m3 |
CO24小时浓度 | 稳定达标,24小时平均浓度小于4mg/m3 |
优良天数比率 | 稳中有增,大于85% |
重污染天数比率 | 稳中有降,小于1% |
(2)水环境质量底线
根据《长江经济带战略环境影响评价重庆市“三线一单”》,拟建项目所在区域属于水环境控制单元中“酉水河里耶镇断面”,规划断面在 2020 年达到Ⅲ类标准,在2025 年、2030 年、2035 年稳定达到或优于Ⅲ类。
拟建项目位于秀山县龙池镇洞坪村,不在秀山县水环境有限保护区、工业及城镇生活污染重点管控区。 项目废水主要来源于猪尿、猪舍冲洗废水和生活污水,主要污染物为COD、氨氮、SS、BOD5等,产生的废水进入拟建污水处理系统,自行处理后达到《农田灌溉水质标准》(GB5084-2005)后全部用于附近农田施肥、实现污水零排放。因此拟建项目产生的废水不会对地表水体造成影响,不会改变地表水水域功能,能够满足区域水环境质量底线。
(3)土壤环境风险管控底线
拟建项目不占用基本农田,不涉及农用地优先保护区和建设用地污染风险重点管控区、重金属污染重点管控区;且项目粪污在厂区暂存外卖给有机肥厂,无须利用土地消纳,能满足土壤环境风险管控底线。
1.3.4.4环境准入负面清单
拟建项目不涉及生态空间优先保护区,属于秀山县一般管控单元-酉水河里耶镇,不属于优先管控单元及重点管控单元中空间布局约束的相关管控要求,不属于《长江经济带战略环境评价重庆市生态环境准入清单》、《重庆市长江经济带发展负面清单实施细则(试行)》中禁止开发和限值开发类活动。
综上所述,项目与秀山县“三线一单”规定的内容是相符合的
1.4关注的主要环境问题及环境影响
拟建项目主要关注的环境问题包含施工期以及运营期两个阶段可能对环境造成的影响。施工期主要是土石方开挖、场地平整、以及土木工程建设等建设过程当中会产生废气、废水、噪声以及固体废物对环境造成生态环境破坏等影响。运营期为猪舍、堆粪棚、污水处理站产生的废气;冲洗猪舍、猪尿以及生活污水等废水;猪只叫声、水泵、猪舍排气扇等噪声;病死猪、废弃包装物、猪粪、员工生活垃圾等固体废物,对环境产生一定的影响。
1.5环境影响报告书主要结论
略
2总则
2.1编制依据
2.1.1国家法律法规
略
2.1.2地方法规
略
2.1.3技术导则与规范
略
2.1.4其他相关文件
略
2.2 评价目的及原则
2.2.1 评价目的
根据拟建项目实际情况以及相关法律法规、政策规范要求,拟建项目基于预防因建设项目的实施对环境造成不良影响编制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主要是指:
(1)根据项目施工方案、建设内容、工程运行情况等,分析评价项目施工期及运营期对周围环境可能产生的环境空气影响、地表水环境影响、地下水环境影响、声环境影响、固废影响及其它相关影响;
(2)针对项目污染源对周围环境可能造成的环境影响,提出相应的污染防治对策和措施;从环境保护角度出发,论证项目建设的可行性,为环境保护工程设计提供依据;
(3)对项目所在区域自然环境、生态环境质量现状和项目污染防治措施等进行评估和论证;
(4)为项目施工期和营运期的环境管理提供指导、为上级部门决策、设计部门设计及企业的环境管理提供科学依据。
2.2.2 评价原则
(1)依法评价
贯彻执行我国环境保护相关法律法规、标准、政策和规划等,优化项目建设,服务环境管理。
(2)科学评价
规范环境影响评价方法,科学分析项目建设对环境质量的影响。
(3)突出重点
根据建设项目的工程内容及其特点,明确与环境要素间的作用效应关系,充分利用符合时效的数据资料及成果,对建设项目主要环境影响予以重点分析和评价。
2.3 环境影响因素识别及评价因子
2.3.1 环境影响因素识别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总纲》要求,拟建项目从项目施工期及项目运营期两个不同阶段对项目实施形成制约、对各环境产生污染影响方面进行环境影响因素识别,具体见表2.3-1、表2.3-2:
表2.3-1 环境影响因素类型
影响阶段 | 影响因素 | 影响受体 |
施工期 | 施工作业过程产生的扬尘及车辆运输过程产生的扬尘、尾气 | 环境空气 |
施工作业过程产生的废水及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污水 | 地表水、土壤环境 | |
施工机械噪声、运输车辆噪声 | 声环境 | |
建筑垃圾、施工人员生活垃圾等固体废物 | 固体废物 | |
临时堆放固体废物占地、厂区景观、土方开挖 | ||
运营期 | 猪舍、堆粪棚、污水处理站产生的恶臭气体(H2S,NH3)、油烟 | 环境空气 |
猪尿液、冲洗废水、生活污水 | 地表水 | |
机械设备噪声、交通运输噪声、猪只偶发叫声 | 声环境 | |
猪粪、病死猪、废弃包装、生活垃圾、废弃医疗废物 | 地下水、土壤环境 |
表2.3-2环境影响因素识别矩阵
影响对象
影响因素 | 环境要素 | 社会经济 | ||||||||
环境空气 | 地表水环境 | 地下水环境 | 声环境 | 土壤环境 | 生态环境 | 人群健康 | 社会发展 | 经济发展 | ||
施工期 | 扬尘 | -SRDC1 | / | / | / | / | -SRDC1 | -SRDC1 | / | / |
废水 | / | -SRDC1 | -SRDC1 | / | -SRIC1 | -SRDC1 | / | / | / | |
噪声 | / | / | / | -SRDC1 | / | / | -SRDC1 | / | ||
固废 | / | -SRDC1 | / | / | -SRDC1 | -SRDC1 | -SRDC1 | / | / | |
运营期 | 废气 | -LRDC1 | / | / | / | / | -LRDC1 | -LRDC1 | -LRDC1 | -LRDC1 |
废水 | / | -LRDC1 | -LRDC1 | / | / | -LRDC1 | -LRDC1 | +LRDC1 | +LRDC1 | |
噪声 | / | / | / | -LRDC1 | / | / | -LRDC1 | -LRDC1 | -LRDC1 | |
固废 | -LRDC1 | / | / | / | -LRDC1 | / | -LRDC1 | +LRDC1 | +LRDC1 | |
事故风险 | -SRDNC1 | -SRDNC1 | -SRDNC1 | / | / | / | -SRDNC1 | -SRDNC1 | -SRDNC1 |
注:“+”“-”分别表示有利影响、不利影响;“L”“S”分别表示长期、短期影影响;“D”表示直接影响;“I”表示间接影响;“C”表示累积影响;“NC”表示非累积影响。
2.3.2 评价因子
在环境影响因素识别结果基础上,根据项目特征、污染物排放特征和现场调查情况,拟建项目的评价因子见表2.3-3
表2.3-3项目评价因子一览表
评价要素 | 现状评价因子 | 影响预测因子 |
大气环境 | SO2、NO2、PM10、PM2.5、CO、O3、NH3、H2S | H2S、NH3 |
地表水环境 | COD、BOD5、pH、NH3-N、TP、SS、粪大肠菌群 | COD、NH3-N、 |
地下水环境 | pH、耗氧量、氨氮、硫化物、总大肠菌群、菌落总数、总硬度、基本八大离子 | / |
声环境 | 等效连续A声级 | 等效连续A声级 |
土壤环境 | pH、铜、铅、锌、砷、汞、镉、总铬、镍 | / |
固体废物 | / | 猪粪、病死猪、医疗废物、污水处理站沼渣、生活垃圾 |
生态环境 | 植被、水土流失 | / |
2.4 环境质量标准
2.4.1环境质量标准
2.4.1.1环境空气
按照《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重庆市环境空气质量功能区划分规定的通知》(渝府发〔2016〕19号)规定,拟建项目所在区域为空气质量二类功能区。SO2、NO2、PM10、PM2.5、CO、O3执行《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中二级标准,H2S,NH3参照执行《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大气环境》(HJ2.2-2018)附录D中其他污染物空气质量浓度参考限值。详见表2.4-1。
表2.4-1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
浓度 污染物 | 浓度极限(二级标准)(μg/m3) | ||
1小时平均 | 日平均 | 年平均 | |
SO2 | 500 | 150 | 60 |
NO2 | 200 | 80 | 40 |
PM10 | / | 150 | 70 |
PM2.5 | / | 75 | 35 |
CO | 10000 | 4000 | / |
O3 | 200 | 160 | / |
H2S | 10 | / | / |
NH3 | 200 | / | / |
2.4.1.2地表水环境
项目所在地为龙池镇、龙池镇境内所有河流为三道河,三道河汇入河流为梅江河。根据《重庆市人民政府批转重庆市地表水环境功能类别调整方案的通知》(渝府发〔2012〕4 号文),梅江河为Ⅲ类饮用水源。因此,拟建项目执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Ⅲ类标准,详见表2.4-2。
表2.4-2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mg/L)
项目 | Ⅲ类水质标准 | 项目 | Ⅲ类水质标准 |
pH值(无量纲) | 6~9 | 氨氮(NH3-N) | ≤1.0 |
化学需氧量(COD) | ≤20 | 总磷(以P计) | ≤0.2 |
五日生化需氧量(BOD5) | ≤4 | 粪大肠菌群(个/L) | ≤10000 |
2.4.1.3地下水环境
项目所在区域执行《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14848-2017)的Ⅲ类标准,详见表2.4-3。
表2.4-3 地下水环境质量标准 (mg/L、个/ L)
指标 | 标准值(Ⅲ类) | 指标 | 标准值(Ⅲ类) |
PH值 | 6.5-8.5 | 耗氧量(mg/L) | ≤3.00 |
氨氮(mg/L) | ≤0.50 | 硫化物 | |
总大肠杆菌群(个/L) | ≤30.0 | 细菌总数(个/mL) | ≤100.0 |
总硬度(mg/L) | ≤20.0 |
2.4.1.4声环境
根据《重庆市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标准适用区域划分规定》(渝府发〔1998〕90号文)及《重庆市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标准适用区域划分规定调整方案》(渝环发〔2007〕39号文)的规定,项目各工程段所在区域声环境质量执行《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 2类标准,即昼间≤60 dB(A),夜间≤50dB(A)。详见表2.4-4。
表2.4-4 声环境质量标准单位:dB(A)
类别 | 昼间 | 夜间 |
(GB3096-2008)2类标准 | 60 | 50 |
2.4.1.5土壤环境
拟建项目土壤环境质量执行《土壤环境质量 农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15618-2018)标准。详见表2.4-5,2.4-6。
表2.4-5 农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筛选值 单位:mg/kg
项目 | 《土壤环境质量农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15618-2018 | ||||
pH | pH≤5.5 | 5.5<pH≤6.5 | 6.5<pH≤7.5 | pH>7.5 | |
镉 | 水田 | ≤0.3 | ≤0.4 | ≤0.6 | ≤0.8 |
其他 | ≤0.3 | ≤0.3 | ≤0.3 | ≤0.6 | |
汞 | 水田 | 0.5 | 0.5 | 0.6 | 1.0 |
其他 | 1.3 | 1.8 | 2.4 | 3.4 | |
砷 | 水田 | ≤30 | ≤30 | ≤25 | ≤20 |
其他 | ≤40 | ≤40 | ≤30 | ≤25 | |
铅 | 水田 | ≤80 | ≤100 | ≤140 | ≤240 |
其他 | ≤70 | ≤90 | ≤120 | ≤170 | |
铬 | 水田 | ≤250 | ≤250 | ≤300 | ≤350 |
其他 | ≤150 | ≤150 | ≤200 | ≤250 | |
铜 | 果园 | ≤150 | ≤150 | ≤200 | ≤200 |
其他 | ≤50 | ≤50 | ≤100 | ≤100 | |
锌 | ≤200 | ≤200 | ≤250 | ≤300 | |
镍 | 60 | 70 | 100 | 190 | |
注:①重金属和类重金属砷均按元素总量计。 ②对于水旱轮作地,采用其中较严格的风险筛选值。 |
表2.4-6 农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制值 单位:mg/kg
项目 | 《土壤环境质量农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15618-2018 | |||
pH | pH≤5.5 | 5.5<pH≤6.5 | 6.5<pH≤7.5 | pH>7.5 |
镉 | ≤1.5 | ≤2.0 | ≤3.0 | ≤4.0 |
汞 | ≤2.0 | ≤2.5 | ≤4.0 | ≤6.0 |
砷 | ≤200 | ≤150 | ≤120 | ≤100 |
铅 | ≤400 | ≤500 | ≤700 | ≤1000 |
铬 | ≤800 | ≤850 | ≤1000 | ≤1300 |
2.4.2污染物排放标准
2.4.2.1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拟建项目产生的臭气浓度无组织排放执行《畜禽养殖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596-2001)中的表7标准,H2S、NH3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表2二级新改扩建标准,施工期无组织排放扬尘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表2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食堂油烟废气执行《餐饮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50/859-2018)标准。具体见表2.4-7-2.4.11。
表2.4-7 畜禽养殖业污染物排放标准 单位:mg/m3
污染物名称 | 标准限值 | 执行标准 |
无组织排放(浓度) | ||
臭气浓度 | 70(无量纲) | 《畜禽养殖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596-2001) |
表2.4-8 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 单位:mg/m3
污染物名称 | 标准限值 | 执行标准 |
无组织排放(浓度) | ||
H2S | 0.06 | 《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 |
NH3 | 1.5 |
表2.4-9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 单位:mg/m3
污染物名称 | 标准限值 | 执行标准 |
无组织排放(浓度) | ||
颗粒物 | 1.0 |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 |
SO2 | 0.40 | |
NOX | 0.12 |
表2.4-10 饮食业单位油烟排放浓度及最低去除率 单位:mg/m3
规模 | 最高允许排放浓度(mg/Nm3) | 净化设施最低去除率(%) | ||||
类型 | 基准灶头数 | 对应灶头总功率(108J/h) | 经营场所所使用的面积(m2) | 就餐座位数2(座) | ||
小型 | ≥1,<3 | ≥1.67,<5 | ≤150 | ≤75 | 1.0 | 90 |
中型 | ≥3,<6 | ≥5,<10 | >150,≤500 | >75,<150 | 90 | |
大型 | ≥6 | ≥10 | >500 | ≥150 | 95 |
2.4.2.2废水
运营期污废水主要为猪尿、猪舍冲洗废水及职工生活污水。对场内污废水混合后,排至污水处理系统处理后,出水达到《农田灌溉水质标准》(GB5084-2021)表1中旱作排放标准后全部用于附近农田灌溉、不进行外排。具体标准限值详见表2.4-11。
表2.4-11 水污染物排放标准一览表(摘录)
序号 | 污染物名称 | 单位 | 排放限值 | 标准来源 |
1 | pH | 无量纲 | 5.5~8.5 | 《农田灌溉水质标准》表1中旱作类标准值 |
2 | 水温 | ℃ | 35 | |
3 | SS | (mg/L) | 100 | |
4 | BOD5 | (mg/L) | 100 | |
5 | COD | (mg/L) | 200 | |
6 | 粪大肠菌群数 | (个/mL) | 4000 | |
7 | 蛔虫卵数 | (个/L) | 2 |
2.4.2.3噪声
施工期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标准。运营期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详见表2.4-12和表2.4-13。
表2.4-12 《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
污染物名称 | 昼间 | 夜间 |
等效连续A声级 | 70dB(A) | 55dB(A) |
表2.4-13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
污染物名称 | 昼间 | 夜间 |
等效连续A声级 | 60dB(A) | 50dB(A) |
2.4.2.4固废
养殖废渣等固体废物执行《畜禽养殖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596-2001),详见表2.4-14;病死猪处理执行《病死及病害动物无害化处理技术规范》(农医发〔2017〕25号);粪便处理执行《畜禽粪便无害化处理技术规范》(GB/T36195-2018)中相应限值,须经过无害化处理,并且符合《粪便无害化卫生要求》(GB7959-2012)后,才能进行土地利用;废弃兽药及防疫防病医疗废物执行《危险废物贮存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表4及其修改单。
表2.4-14 畜禽养殖业废渣无害化环境标准
序号 | 控制项目 | 标准 |
1 | 蛔虫卵 | 死亡率≥95% |
2 | 粪大肠菌群 | ≤105个/kg |
2.5评价工作等级和评价重点
2.5.1评价工作等级
(1)大气环境评价等级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大气环境》(HJ2.2-2018)中规定,根据项目污染源初步调查结果,分别计算项目排放主要污染物的最大地面浓度占标率Pi及地面空气质量浓度达到标准值的10%时所对应的最远距离D10%确定其评价等级, Pi计算公式为:
Pi=Ci/C0i×100%
式中:Pi——第i个污染物的最大地面空气质量浓度占标率,%;
Ci ——采用估算模式计算出的第i个污染物的最大1h地面空气质量浓度,mg/m3;
C0i——第i个污染物的环境空气质量浓度标准,mg/m3;C0i一般选用GB3095中一小时平均质量浓度的二级浓度限值。如项目位于一类环境空气功能区,应选择相应的一级浓度限值;对该标准中未包含的污染物,使用《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大气环境》(HJ2.2-2018)标题5.2确定的各评价因子1h平均质量浓度限值。对仅有8h平均质量浓度限值、日平均质量浓度限值或年平均质量浓度限值的,可分别按2倍、3倍、6倍折算为1h平均质量浓度限值。
表2.5-1 评价等级判别表
评价工作等级 | 评价工作分级判据 |
一级 | Pmax≥10% |
二级 | 1%≤Pmax<10% |
三级 | Pmax<1% |
估算模型参数表见表2.5-2:
表2.5-2 估算模型参数表
参数 | 取值 | |
城市/农村选项 | 城市/农村 | 农村 |
人口数(城市选项时) | ||
最高环境温度/℃ | 40 | |
最低环境温度/℃ | -8.5 | |
土地利用 | 农村 | |
区域湿度条件 | 中等湿度 | |
是否考虑地形 | 考虑地形 | 是 |
地形数据分辨率/m | / | |
是否考虑岸线烟熏 | 考虑岸线烟熏 | 否 |
岸线距离/km | / | |
岸线方向/° | / |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大气环境》(HJ2.2-2018)导则要求,应用AERSCREEN估算模型进行大气环境评价等级判定,结果见表2.5-3。
表2.5-3 估算模型结果
略
(2)地表水环境评价等级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地表水环境》(HJ2.3 2018)的规定,水污染影响型建设项目主要根据废水排放方式和排放量划分等级,详见表2.5-4。
表2.5-4 水污染影响型建设项目评价等级判定表
项目 | 判定依据 | |
排放方式 | 废水排放量Q/(m3/d); 水污染物当量数W/(无量纲) | |
一级 | 直接排放 | Q≥20000或W≥600000 |
二级 | 直接排放 | 其他 |
三级A | 直接排放 | Q<200且W<6000 |
三级B | 间接排放 | — |
注1:水污染物当量数等于该污染物的年排放量除以该污染物的污染当量值(见附录 A),计算排放污染物的污染物当量数,应区分第一类水污染物和其他类水污染物,统计第一类污染物当量数总和,然后与其他类污染物按照污染物当量数从大到小排序,取最大当量数作为建设项目评价等级确定的依据。 注2:废水排放量按行业排放标准中规定的废水种类统计,没有相关行业排放标准要求的通过工程分析合理确定,应统计含热量大的冷却水的排放量,可不统计间接冷却水、循环水以及其他含污染物极少的清净下水的排放量。 注3:厂区存在堆积物(露天堆放的原料、燃料、废渣等以及垃圾堆放场)、降尘污染的,应将初期雨污水纳入废水排放量,相应的主要污染物纳入水污染当量计算。 注4:建设项目直接排放第一类污染物的,其评价等级为一级;建设项目直接排放的污染物为受纳水体超标因子的,评价等级不低于二级。 注5:直接排放受纳水体影响范围涉及饮用水水源保护区、饮用水取水口、重点保护与珍稀水生生物的栖息地、重要水生生物的自然产卵场等保护目标时,评价等级不低于二级。 注6:建设项目向河流、湖库排放温排水引起受纳水体水温变化超过水环境质量标准要求,且评价范围有水温敏感目标时,评价等级为一级。 注7:建设项目利用海水作为调节温度介质,排水量≥500万m3/d,评价等级为一级;排水量<500万m3/d,评价等级为二级。 注8:仅涉及清净下水排放的,如其排放水质满足受纳水体水环境质量标准要求的,评价等级为三级 A。 注9:依托现有排放口,且对外环境未新增排放污染物的直接排放建设项目,评价等级参照间接排放,定为三级B。 注10:建设项目生产工艺中有废水产生,但作为回水利用,不排放到外环境的,按三级B评价。 |
拟建项目废水不直接外排,评价区域废水混合后,排至污水处理系统,经处理后,再通过管网排入附近耕地进行灌溉。因此,拟建项目地表水评价等级为三级B评价,且不需要进行地表水预测。
(3)地下水环境评价等级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地下水环境》(HJ610-2016管网)中附录A“地下水环境影响评价行业分类表”,拟建项目属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项目,属于Ⅲ类项目,应执行《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地下水环境》(H且J610-2016)标准。地下水环境敏感程度及评价工作等级分级见表2.5-6-2.5-7。
表2.5-6 地下水环境敏感程度分级表
敏感程度 | 地下水环境敏感特征 |
敏感 | 集中式饮用水源(包括已建成的在用、备用、应急水源,在建和规划的饮用水水源)准保护区;除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以外的国家或地方政府设定的与地下水环境相关的其它保护区,如热水、矿泉水、温泉等特殊地下水资源保护区 |
较敏感 | 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包括已建成的在用、备用、应急水源,在建和规划的饮用水水源)准保护区以外的补给径流区;未划定准保护区的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其保护区以外的补给径流区;分散式饮用水水源地;特殊地下水资源(如矿泉水、温泉等)保护区以外的分布区等其他未列入上述敏感分级的环境敏感区。 |
不敏感 | 上述地区之外的其它地区 |
注:a“环境敏感区”是指《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偏激分类管理分录》中所界定的涉及地下水的环境敏感区 |
表2.5-7 评价工作等级分级表
项目类别 环境敏感程度 | Ⅰ类项目 | Ⅱ类项目 | Ⅲ类项目 |
敏感 | 一 | 一 | 二 |
较敏感 | 一 | 二 | 三 |
不敏感 | 二 | 三 | 三 |
根据表2.5-6-2.5-7,项目不属于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包括已建成的在用、备用、应急水源,在建和规划的饮用水水源)准保护区以外的补给径流区;不属于未划定准保护区的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其保护区以外的补给径流区;不属于分散式饮用水水源地;不属于特殊地下水资源(如矿泉水、温泉等)保护区以外的分布区等其他未列入上述敏感分级的环境敏感区。因此,项目的地下水环境敏感程度为不敏感,且属Ⅲ类项目,拟建项目的评价工作等级为三级。根据三级评价要求,拟建项目不需要进行地下水预测。
(4)声环境评价等级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声环境》(HJ2.4-2009)中的有关规定及噪声源强与项目周围环境特征和环境功能要求,建设项目所处的声环境功能区为2类地区,按二级评价。
(5)土壤环境评价等级
拟建项目属污染影响型项目,项目周边的土壤环境敏感程度分为敏感、较敏感、不敏感,分级原则见表2.5-8;
表2.5-8 污染影响型敏感程度分级表
敏感程度 | 判别依据 |
敏感 | 建设项目周边存在耕地、原地、牧草地、饮用水水源地或居民区、学校、医院、疗养院、养老院等土壤环境敏感目标的 |
较敏感 | 建设项目周边存在其他土壤环境敏感目标的 |
不敏感 | 其他情况 |
建设项目污染影响型评价工作等级划分表见2.5-9:
表2.5-9 污染影响型评价工作等级划分表
占地规模 评价工作等级
敏感程度 | Ⅰ类 | Ⅱ类 | Ⅲ类 | ||||||
大 | 中 | 小 | 大 | 中 | 小 | 大 | 中 | 小 | |
敏感 | 一级 | 一级 | 一级 | 二级 | 二级 | 二级 | 三级 | 三级 | 三级 |
较敏感 | 一级 | 一级 | 二级 | 二级 | 二级 | 三级 | 三级 | 三级 | - |
不敏感 | 一级 | 二级 | 二级 | 二级 | 三级 | 三级 | 三级 | - | - |
注:“-”表示可不开展土壤环境影响评价工作 |
根据土壤环境影响评价项目类别、占地规模与敏感程度划分评价工作等级。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土壤环境》(试行)(HJ964-2018)附录A中进行土壤环境影响评价项目类别判定拟建项目为年出栏生5000头(其他畜禽种类折合猪的养殖规模)及以上的畜禽养殖场或养殖小区,属Ⅲ类项目。项目所在地周边用地为耕地,土壤环境为敏感。项目占地为5.1722hm2,为中型项目。故拟建项目工作评价等级为三级。
(6)风险环境影响评价等级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HJ169-2018)
1)项目环境风险潜势确定
略
(7)生态环境影响评价等级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生态影响》(HJ19-2011)导则,依据影响区域的生态环境敏感性和评价目的进行生态影响评价工作等级划分,划分依据见表2.5-12
影响区域生态敏感性 | 工程占地(水域)范围 | ||
面积≥20 km2或长度100≥ km | 面积2~20 km2或长度50~100 km | 面积≤2 km2或长度≤50km | |
特殊生态敏感区 | 一级 | 一级 | 一级 |
重要生态敏感区 | 一级 | 二级 | 三级 |
一般区域 | 二级 | 三级 | 三级 |
拟建项目占地面积为5.1722hm2,是除特殊生态敏感区和重要生态敏感区以外的一般区域,因此拟建项目生态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等级为三级。
2.5.2评价重点
根据评价导则及项目特点,确定本次评价重点为:工程分析、污染防治措施、环境影响预测评价、环境管理与监测。
2.6 评价范围和环境保护目标
2.6.1 评价范围
根据项目评价工作等级确定各评价因子评价范围,结果见表2.6-1
表2.6-1 评价范围
评价 时段 | 环境要素 | 评价范围 |
建设期 | 环境空气 | 施工区域及周围环境敏感点。 |
声环境 | ||
营运期 | 环境空气 | 以项目边界为边长5km的矩形区域 |
地表水环境 | 无需设定范围 | |
地下水环境 | 项目所在区域6km2范围内 | |
声环境 | 拟建项目厂界外200m范围 | |
土壤环境 | 0.05km范围内 | |
生态环境 | 项目建设场地范围边界外延500m范围。 | |
风险评价 | 无需设定范围 |
2.6.2 环境保护目标
拟建项目选址秀山县龙池镇洞坪村,根据工程污染物排放特征和区域的水文、气象情况,结合现场踏勘和初步调查,区域内无重点保护文物和珍稀动植物,本工程主要环境保护目标列于表2.6-2,分布见附图3。
表2.6-2 项目环境保护目标一览表
环境 类别 | 保护目标 | 方位 | 厂界距离(m) | 坐标m | 功能 | 有无山体阻隔 | 保护级别 | |
X | Y | |||||||
大气 环境 | 梁家 | SW | 1059 | 109.07246 | 28.61351 | 散住居民 (约12户) | 有 | 《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 |
贵山 | SW | 2086 | 109.06972 | 28.60473 | 散住居民 (约58户) | 有 | ||
黑岩 | SW | 1868 | 109.06274 | 28.61293 | 散住居民 (约45户) | 有 | ||
龙池中学 | SW | 2406 | 109.05706 | 28.61183 | 学校 (约1000人) | 有 | ||
马路河 | W | 1280 | 109.06663 | 28.62223 | 散住居民 (约50户) | 有 | ||
洞坪村 | NW | 526 | 109.07660 | 28.62651 | 散住居民 (约18户) | 有 | ||
上姚 | NW | 806 | 109.07342 | 28.62850 | 散住居民 (约80户) | 有 | ||
中姚 | NW | 1154 | 109.07086 | 28.62892 | 散住居民 (约25户) | 有 | ||
中坪小学 | NW | 1170 | 109.07554 | 28.63193 | 学校 (约400人) | 有 | ||
杉树村 | NW | 2132 | 109.07058 | 28.63963 | 散住居民 (约60户) | 有 | ||
新塘村 | N | 1800 | 109.08205 | 28.63778 | 散住居民 (约80户) | 有 | ||
大茶园村 | W | 828 | 109.08753 | 28.62016 | 散住居民 (约80户) | 有 | ||
地表水环境 | 梅江河 | NW | 7896 | / | / | 三类水功能区 | 有 | 《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Ⅲ类 |
马路河 | SE | 873.2 | 109.07401 | 28.615222 | / | / | ||
声环境 | 厂界 | 厂界周围200m | / | / | / | / | / | 《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类标准 |
生态环境 | 场界周边农田和近地植被 |
3 建设项目概况
3.1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秀山县德康农牧科技有限公司洞坪生猪育肥标准示范场建设项目;
建设单位:秀山县德康农牧科技有限公司;
建设地址:秀山县龙池镇洞坪村;
项目性质:新建;
项目占地面积:51722㎡,建筑面积17305.81㎡。
养殖规模:年存栏生猪15480头,年出栏生猪30000头;
项目投资:7350万;
3.2项目建设内容与规模
拟建项目总建筑面积17305.81㎡,建设内容为:新建圈舍2栋12711.83㎡;新建生产、生活配套设施4593.98㎡(包括员工宿舍1栋、综合用房1栋、餐厅1间、库房5间、洗澡消毒2间、前后大门车辆消毒烘干3栋;组合池1座、UASB厌氧罐1座、集污池、干粪棚、无害化处理1间、化尸池、氧化塘)。拟建项目工程组成内容见表3.2-1。
表3.2-1 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一览表
项目 | 工程名称 | 建设内容及规模 | 备注 | |
主体工程 | 保育舍 | 存栏5112头,88栏位,两栋圈舍各44个栏位。 | ||
育肥舍 | 存栏10368头,352栏位,两栋圈舍各176个栏位 | |||
辅助工程 | 综合用房 | 1栋,建筑面积为180m2,主要包含教槽料熏蒸库房、生产物质库房、隔离宿舍、更衣室、淋浴间、储存间、其他库房、食材库房、厨房操作间等。 | ||
员工宿舍 | 1栋,建筑面积为359.79 m2。 | |||
餐厅 | 1间,位于员工宿舍楼栋内。 | |||
库房 | 5间,分别位于员工宿舍房内和综合用房楼栋内。 | |||
洗澡消毒房 | 2间,位于员工宿舍楼栋内。 | |||
车辆消毒烘干房 | 3栋,分别位于前后大门处,主要用于车辆的消毒、烘干。 | |||
场区道路 | 场区道路长约146米,宽度为3.5米 | 混凝土路面 | ||
公用工程 | 配电房 | 1件,建筑面积为 | ||
沼气系统 | 沼气系统主要包括气水分离器、脱硫塔、沼气囊、放空火炬。沼气囊总容积100m3,将沼气暂存后供场区内职工作为食堂、洗澡燃料使用 | |||
空气调节系统 | 夏季采用循环水帘通风降温,冬季采取空气能取暖设备供热 | |||
给水 | 水源采用场内打井/城乡自来水,同时在项目区内设置一个容积为500m3的蓄水池,用于项目生产生活用水 | |||
排水 | 场内实行雨污分流,雨水经雨水沟汇集后排入周边沟渠;污水经过污水管道进入环保区处理达标后用于农田灌溉。 | |||
供电 | 市政供电,项目的电源引自农网改造所输出的10kw架空线路,厂区内设置变配电所,内设10KV高压配电室等。项目的用电负荷均属低压类(220V/380V)三级负荷。全场动力用电采用交流380V供电,猪舍、办公室、生活及环境照明按220V供电压。 | |||
通风 | 各圈舍设置风机,采取全机械通风 | |||
环保工程 | 废气治理工程 | 食堂油烟 | 食堂油烟采用油烟净化器收集处理后外排 | |
除臭系统 | 1、猪舍设置通风排气装置加强通风、喷洒除臭剂,改良食物结构; 2、污水处理站密闭厌氧消化处理池、喷洒除臭剂; 3、堆粪棚喷洒除臭剂,密闭设施等; | |||
沼气火炬燃烧废气 | 火炬燃烧废气无组织排放,位于污水处理区 | |||
废水治理工程 | 污水处理站 | 采用“固液分离+两级AO+絮凝沉淀+消毒+氧化塘”,设计处理规模为200m3/d,混凝土建筑,内壁作防渗处理,厌氧反应器全封闭。 | 底部及四周防渗处理 | |
隔油池 | 餐厨废水经1m3隔油池处理后排入污水处理站 | |||
沼液还田系统 | 消纳土地为500亩,沼液管道均匀铺设于田间,将沼液从场区内氧化塘(1座,总容积为)引入消纳地进行灌溉。 | 底部及四周防渗处理 | ||
事故应急池 | 事故应急池为3000m3 | |||
固体废物治理 | 无害化处理间 | 无害化处理间1间,采用专业无害化设备处理,无害化处理设备能力为50头/h,其面积为96㎡。 | ||
化尸池 | 建设化尸池一座,体积为200m3 | 备用 | ||
堆粪棚 | 面积为287m2 | 地面防渗处理 | ||
危废暂存间 | 建设危险废物暂存间1间,占地面积为40.5 m2 | 严格防渗 | ||
噪声治理工程 | 对水泵、风机等机械设备采取减振、降噪、柔性连接等措施。可以通过加强管理,减少生猪应激,并凭借养殖场房自然屏蔽隔音。 | / |
3.3项目平面布置
略
3.4产品方案
根据《重庆市环境保护局 重庆市农业委员会关于印发畜禽养殖规模标准的通知》 “ 1 生猪当量 =1 头商品猪( 25 公斤以上 )或 10 头仔猪或 1/2 头种猪或母猪”。
详见表3.4-1。
表3.4-1 产品方案表
产品名称及规格 | 年存栏量 | 折合成生猪 | 备注 | |
存栏猪 | 2.5万头/a | 11390头/a | 年运行天数为365天。保育猪饲养周期为49天;育肥猪育肥112天出栏。 | |
其中 | 保育猪 | 5112头/a | 1022头/a | |
育肥猪 | 10368头/a | 10368头/a | ||
出栏猪 | 30000头 |
备注:1 生猪当量=5 头保育猪。
3.5项目原辅材料消耗
根据建设方提供资料,拟建项目年存栏保育猪5112头/a,年存栏育肥猪10368头/a。断奶仔猪21日龄,体重7千克时转入本场,仔猪保育7周转入育肥猪舍。育肥约16周,体重110千克以上时出栏。类比同类型项目及建设方提供资料,每头保育猪所需饲料为0.6kg/d,每头猪育肥所需饲料为2.2kg/d,则猪饲料年消耗量为11880t/a
项目原辅材料消耗情况见表3.5-1。
表 3.5-1,拟建项目原辅材料消耗情况表
序号 | 名称 | 消耗量 | 备注 |
1 | 新鲜水 | t/a | 自来水 |
2 | 饲料 | 9445.032t/a | 由德康集团饲料厂直接调入,不进行加工。 |
3 | 除臭剂 | 5t/a | 外购 |
4 | 脱硫剂 | 1t/a | 含氧化铁,为粒装;袋装,25kg/袋 |
5 | 消毒剂 | 0.2t/a | 猪瘟疫苗、猪口蹄疫疫苗; |
6 | 各类防疫药品 | 0.5t/a | 外购 |
7 | 电 | 20万kwh | 秀山县电网 |
主要辅材料涉及兽药疫苗及水电气消费。相关主要辅助材料均由集团总部采购供应。兽药及消毒可以批量购买,能够满足生产需要。
3.6主要生产设备
(一) | 饲料中转塞盘料线 | ||||
1 | 料塔 | 镀锌板料塔;有效容重≥22T(料塔容积>36m³) | 5 | 个 | |
2 | 料塔变形斗 | 透明工程塑料或高强度有机玻璃 | 5 | 个 | |
3 | 塞盘料线进料斗 | 2mm厚热镀锌材料,含连接装置以及进料缓存斗、网筛等 | 5 | 套 | |
4 | 塞盘链条 | 20Mn2 | 800 | 米 | |
5 | 料管 | 热镀锌管材,镀锌量275g;料管管壁厚度1.5mm;管径60mm | 800 | 米 | |
6 | 驱动器 | 铜芯绕组,含遮雨棚 | 5 | 套 | |
(三) | 塞盘主料线 | ||||
1 | 料塔 | 镀锌板料塔;有效容重≥6T (料塔容积≥10m³) | 12 | 个 | |
2 | 料塔变形斗 | 透明工程塑料或高强度有机玻璃 | 12 | 个 | |
3 | 塞盘料线进料斗 | 2mm厚热镀锌材料;容积>5kg,含连接装置以及进料缓存斗、网筛等 | 12 | 套 | |
4 | 驱动器 | 电机功率:1.5kw;铜芯绕组,含遮雨棚 | 12 | 套 | |
5 | 转角 | 304不锈钢或铸铝外壳 | 12 | 个 | |
6 | 塞盘链条 | 20Mn2 | 2400 | 米 | |
7 | 料管 | 热镀锌管材,镀锌量275g;料管管壁厚度1.5mm;管径60mm | 2400 | 米 | |
8 | 料管支架 | Q235A材质;表面热镀锌处理,镀锌厚度80微米 | 1000 | 套 | |
9 | 驱动器支架 | Q235A材质;表面热镀锌处理,镀锌厚度80微米 | 12 | 套 | |
10 | 料管接头 | 热镀锌材料,镀锌量275g;接头长度15cm;厚度1.5mm | 200 | 套 | |
11 | 观察套管 | 透明工程塑料 | 12 | 个 | |
12 | 下料大三通 | 塑料材质,手动运行控制 | 12 | 个 | 用作余料收集 |
13 | 下料三通 | 塑料材质,手动运行控制 | 240 | 个 | |
14 | 不锈钢食槽 | 不锈钢,材料厚度1.0mm,容积不小于10L,240个,国优产品。 | 240 | 个 | |
15 | 下料管 | 透明工程塑料 | 12 | 个 | |
16 | 余料收集管 | 帆布材质,长2m | 12 | 套 | 用作余料收集 |
(四) | 环境控制设备 | ||||
1 | 育肥舍50风机 | 1380×1380×400,皮带传动风机,玻璃钢外壳,不锈钢风叶。-25帕,风量38000m³/h,1.1kw;恒速 | 72 | 台 | |
2 | 育肥舍36风机 | 1100*1100,直接驱动或皮带,速度可调,单相,玻璃钢外壳,不锈钢风叶,PVC百叶窗,带拢风筒;-25帕,风量0~18000m³/h | 40 | 台 | |
3 | 育肥舍24寸风机 | 680*680,直接驱动无皮带,速度可调,玻璃钢外壳,不锈钢风叶/铸铝扇叶,PVC百叶窗,带拢风筒;风量0~12000m³/h变速 | 8 | 台 | |
4 | 吊顶进风窗 | 650*500,-25帕进风量3000立方米每小时 | 200 | 套 | |
5 | 水帘 | 200 | 平方米 | ||
6 | 控制箱 | 600*800,2.0mm | 10 | 台 | |
7 | 全自动环境控制器 | 配置PLC编程模块和触摸屏,数据传输接口,环控控制箱能实现手动与自动控制方式。 | 10 | 台 | |
8 | 探头 | 温度探头 | 10 | 套 | |
9 | 电线系统 | 国标,4*2.5 | 10 | 套 |
3.7公用工程及环保工程
3.7.1供电工程
拟建项目的电源引自农网改造所输出的10kw架空线路,厂区内设置变配电所,内设10KV高压配电室等。项目的用电负荷均属低压类(220V/380V)三级负荷。全场动力用电采用交流380V供电,猪舍、办公室、生活及环境照明按220V供电。
3.7.2给排水工程
(1)给水
拟建项目主要用水有生产用水、生活用水。水源采用场内打井/城乡自来水,不在评价范围内,同时配套建设一个500m3的蓄水池。用水定额参考《中小型集约化养猪场建设》(GB/T17824.1-1999)中“表3 每头猪平均日耗水量参数表”来计算每头猪耗水量;并根据建设单位提供设备(高压喷雾消毒、清洗两用设备流量:1200L/h;压力:20bar.功率:30KW)及冲洗猪舍经验,类比同类型养殖企业,冲洗用水量按照 15L/m2·次计,育肥舍(建筑面积为12711.83㎡)一年冲洗三次;保育舍(建筑面积为12711.83㎡)一年冲洗七次。
根据建设单位提供的资料,项目病死猪等有机畜禽废弃物无害化处理采用干法化制,该设备在处置过程中产生的恶臭经自带的配备尾气处理装置,经异味吸附消毒处理后外排。该尾气处置装置为密闭的淋洗系统,该部分用水为循环使用,定期补充,平均每天补充用水量为 0.2m3/d,该部分无废水产生。项目给水管网图见附图 *。
拟建项目给水量见表3.7-1
表3.7-1 拟建项目给水量
序号 | 用水源 | 用水系数 | 数量 | 用水量 | 备注 | |
(t/d) | (t/a) | |||||
1 | 育肥猪 | 10L(头·日) | 10368 | 103.68 | 37843.2 | 育肥180天,体重110千克以上时出栏 |
2 | 保育猪 | 5L(头·日) | 5112 | 25.56 | 9329.4 | 保育49天进入育肥舍 |
3 | 育肥舍冲洗用水 | 15L/m2•次 | 10444.69 m2 | 0.86t/a(平均数) | 470.0110 | 3次 |
4 | 保育舍冲洗用水 | 2267.14 m2 | 0.65t/a(平均数) | 238.0497 | 7次 | |
5 | 保暖/降温补水 | 夏季5m3/d;冬季3.6m3/d | / | 2.12 t/a(平均数) | 774 | 冬季/夏季按90天计算 |
5 | 生活用水 | 150L/人·d | 30人 | 4.5 | 1642.5 | 365天 |
6 | 无害化设备补水 | 0.2m3/d | 365天 | 0.2 | 73 | / |
7 | 消毒补充补水 | 0.5 m3/d | 365天 | 0.5 | 182.5 | / |
8 | 合计 | 139.07 | 50633.19 | / |
(2)排水
项目排水采用雨污分流,雨水沟渠沿场区地形合理布设,使场内雨水排出场外排入附近沟渠。
污水处理方式为对场内污废水混合后,排至污水处理系统集污池后再进行二级生化处理,出水达到排放标准后,再通过管网输送至周围农田浇灌。
3.7.3供热
1.圈舍保暖:拟建项目圈舍保暖采用空气热源泵提供热源,空气能热泵采暖工作原理就是空气能热泵采暖机组利用少量的电来驱动压缩机工作,把空气中的低温热量吸进去,经过冷凝器或蒸发器进行热交换,将冷水加热,然后通过循环系统,将热水转移到建筑物内,最后通过采暖末端满足采暖需求。
2.生活供热:食堂炉灶为沼气燃料,热水供应由电热水器供应。
3.7.5 污水处理系统
拟建项目主要废水为猪只尿液及冲栏废水、进场车辆冲洗水等清洗废水。主要污染物为 COD、氨氮、SS、BOD5 等。将其与生活污水经集中收集后引至污水处理系统采用“集污池+絮凝沉淀+厌氧反应器+两级AO+絮凝沉淀+消毒+氧化塘”工艺进行处理,污水处理系统集污池大小为412.8m³,设计处理规模为200m3/d。
3.7.6 沼液还田系统
拟建项目同时配套建设3000 m3的氧化塘与事故应急池各一座。污水经处理后排入氧化塘,经管道引至附近农田进行灌溉。
3.8劳动定员及生产制度
拟建项目劳动定员为30人,实行三班制。主要管理人员和工程技术人员由秀山县德康农牧有限公司委派,工人采用就地招聘的方式择优录用,培训后上岗。
3.9施工组织
3.9.1工程占地及布置
拟建项目占用土地利用类型为耕地,不占用基本农田。其临时性占地位于场区内,主要用于设备及材料存放用地等,施工期结束后,应及时对施工临时占地进行绿化及硬化。
3.9.2原料场及料场
拟建项目不设土料场、石料场、砂石料场等取料场,因此不设原料储存仓库,所需管道、河沙、水泥、混凝土、钢筋等现购现用,不涉及自行开采和加工等。混凝土不在现场搅拌,也不设储存用房,采用汽车运输进场,运输依托当地道路系统。
3.9.3临时堆场
拟建项目挖方与填方同时进行,挖方在场区内临时堆放时间较短。
3.9.4施工营地
拟建项目不设置临时施工板房。
3.9.5施工便道
拟建项目依托当地现有的道路进行施工运输作业,不设置施工便道。
3.10土石方平衡
项目挖方约5万方,设计采用场内挖填平衡,无弃石土。
4工程分析
4.1施工期工程分析
4.1.1施工期产污环节分析
施工内容包括场地平整,土建,附属设施的建设以及设备安装等。施工过程中主要用到的施工方法有:基础构造柱和圈梁、施工材料的装运等。所用到的施工机械主要有:推土机、挖掘机、载重汽车、振捣器和塔吊等。该项目施工期间会对环境造成一定影响,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场地平整、各类建材及土石方进出施工现场带来的扬尘影响;
(2)施工人员生活污水排放对环境造成的影响;
(3)各类建筑机械噪声对周围声环境造成一定影响;
(4)因土方开挖而造成土方增加和建筑过程中产生的建筑垃圾对环境造成的影响。
施工期工艺流程与产污环节分析见图4.1-1。
图4.1-1 施工工序及产污环节示意图
4.1.2施工期废气
(1)扬尘
施工期扬尘的产生主要与场地平整开挖、回填,建筑材料运输、装卸过程中产生的扬尘。扬尘呈无组织排放,其产生的强度与施工现场条件、管理水平、机械化程度及天气等诸多因素有关,其排放量较难定量估算。对比同类型项目,扬尘场地影响范围主要在施工场地300m范围内,汽车在运输过程会对道路周围100m范围内产生环境影响。拟建项目300m范围内,无居民、学校等环境敏感点,仅有变电站一处。因此,施工期间对周围环境产生影响较小。
搅拌扬尘。本工程采用商品混凝土,施工现场无搅拌扬尘影响。
(2)尾气
建筑项目施工时的尾气主要来源于运输车辆、各类燃油动力机械产生。运输车辆及各类燃油动力机械在进行施工作业时产生的尾气会排放含CO和NOx等污染物的废气,拟建项目所在区域属农村区域,周围人口分布稀疏,尾气影响区域主要为施工场地,由于燃油机械为间断作业,并且使用数量少,其污染程度相对较轻,会随施工期的结束而消失。
4.1.3施工期废水
施工期废水主要混凝土养护、机械及车辆冲洗等施工废水以及生活污水。
(1)施工废水
施工过程中的废水主要产生于施工场地施工开挖遇雨而产生地表径流,水泥、混凝土养护等过程中会产生施工废水,污染物以SS为主,并且废水中SS浓度较高,约300-1000mg/L。机械冲洗、维护以及施工运输车辆的冲洗也会产生一定施工废水,污染物主要包含油和泥沙。施工场地外侧设置隔油沉淀池,施工废水经沉砂池沉淀后回用于混凝土搅拌和养护、或用于场地抑尘洒水。同时做好建筑材料和建筑废料的管理,避免地面水体二次污染。
(2)生活污水
项目施工人员大约为40人,租赁居民房。施工人员数量其生活用水量按100L/人·d计算,排污系数按0.9计,污水产生量为3.6t/d。所有施工人员在租赁居民房内食宿,依托租赁居民房生活污水处理方式进行处理。工地厕所采用简易旱厕,厕所粪污经就近堆沤腐熟后,由附近农民用作肥料,所以施工人员生活污水很少,对水环境影响很小。施工结束后,将临时旱厕进行消毒后拆除,并就地填埋。
4.1.4施工期噪声
施工期间噪声主要来源于场地开挖、主体工程、装设工程等施工过程的施工机械、运输车辆产生,施工机械主要包含:推土机、挖掘机、电锯、电钻机、振捣器、切割机、载重汽车等。施工机械噪声值高,易对施工现场附近造成较大的影响;另外运输车辆所产生的交通噪声,也会对运输道路周围敏感点造成一定的影响。各施工机械噪声源强见表4.1-1。
表4.1-1 施工机械噪声源强值
序号 | 施工机械类型 | 最大声级Lmax(dB) | 施工机具距离(m) | 运行方式 | 运行时间 |
1 | 挖掘机 | 84 | 5 | 间歇、不稳定 | 昼间 |
2 | 推土机 | 84 | 5 | 间歇、不稳定 | 昼间 |
3 | 重型载重汽车 | 82 | 5 | 间歇、不稳定 | 昼间 |
4 | 电锯 | 96 | 1 | 间歇、不稳定 | 昼间 |
5 | 电钻 | 90 | 1 | 间歇、不稳定 | 昼间 |
6 | 电锤 | 96 | 1 | 间歇、不稳定 | 昼间 |
7 | 混凝土振捣机 | 92 | 1 | 间歇、不稳定 | 昼间 |
8 | 混凝土搅拌机 | 92 | 1 | 间歇、不稳定 | 昼间 |
4.1.5施工期固废
项目挖方约5万方,设计采用场内挖填平衡,无弃石土。
施工人员生活垃圾,其产生量按0.5kg/d人计,施工高峰人数为40人,则施工期生活垃圾产生量为20kg/d。
4.1.6施工期水土流失
水土流失的主要原因是临时工程区域部分地表裸露、地表受机械和施工人员扰动频繁,土石方开挖等构筑物施工时扰动原有地表、植被、破坏土壤结构。在水力和人为活动等外营力作用下,使表土裸露、松动、土壤抗侵蚀能力减弱。在未采取防治措施情况下,土壤侵蚀强度较建设前增强。
4.1.7施工期生态环境
拟建项目占地主要为农田、旱地以及灌丛草地等用地类型,项目周围无珍稀或濒危野生动植物资源分布,项目施工不会导致植被群落和植被的消失,不会造成物种灭绝,项目施工后仅对其土地利用类型造成改变。
4.2运营期工程分析
4.2.1运营期工艺流程分析
(1)养殖工艺流程
拟建项目年存栏保育猪5112头/a,年存栏育肥猪10368头/a。断奶仔猪21日龄,体重7千克时转入本场,仔猪保育7周转入育肥猪舍。育肥约16周,体重110千克以上时出栏。
生猪养殖主要的工艺流程见图*。
图 * 生猪养殖生产工艺流程图
①给料方式
项目采用全自动喂料系统,实现全自动操作,定时定量供应饲料,保证种猪饮食需求,同时减少浪费,降低工人的劳动强度,提高猪场的生产效率。
②饮水方式
采用杯式饮水器自动饮水。生猪需饮水时碰撞饮水器,使水管内的水接入水罩的盛水槽内,猪只可直接在盛水槽内饮水。盛水槽内水饮用完后,猪可根据需要继续碰撞饮水器,使水管内的水流入饮水槽。
③采暖与通风
全机械通风,冬季分娩舍采用空气能加热取暖、夏季水帘降温。
(2)清粪工艺
①清粪系统
拟建项目采用“重力式清粪模式”,猪舍地板为全漏粪地板,即地板由镂空的混凝土板组成,混凝土板下部为粪沟,猪产生的粪污由于重力作用从镂空地板下漏至粪沟储存。粪沟中设有排粪塞,利用虹吸原理,形成负压,使粪污均匀分布在池底的排污口,从而有序排出。
粪污管道将猪舍漏缝地板下的粪池分成几个区段,每个区段粪池下安装一个接头,粪池接头处配备一个排粪塞,以保证液体粪污能存留在猪舍粪池中。当液态粪污未排放时,管道内充满了空气,当要排空粪池时,可人工将排粪塞子用钩子提起来,随着排污塞子的打开,粪污开始陆续从一个个小单元粪池向排污管道里排放并流入管道,管道内空气逐渐排出,排气阀自动打开,当管道内完全充满粪污时,管道内不再向外排气,排气阀关闭,从而利于真空原理在压力差的作用下使粪污流入管道并顺利排出。此种清粪模式粪尿产生即依靠重力离开猪舍进入储存池,大大减少了粪污产生量并实现粪尿及时清理;粪污离开储存池即进行干湿分离和无害化并全部实现综合利用。
②粪肥处理
经固液分离后的干粪自动掉入堆粪棚,经输送机运至堆粪棚暂存,定期由汽车外运至有机肥厂,不在厂区内堆肥。项目堆粪棚位于污染控制区,占地面积287m2,容积574m3,清运周期为14天,采取地面硬化等防渗、防漏、防雨措施,远离生产管理用房,设置有顶棚,四周密闭,只留进出口,渗滤液接入污水处理站处理,粪便厂区内在堆存期间,同时喷洒生物除臭剂去除堆粪棚恶臭污染物的影响。
(4)防疫、免疫
①防疫
防疫主要采取注射疫苗的方式,常用疫苗包括猪瘟疫苗、猪口蹄疫疫苗、猪高致病性蓝耳病疫苗、猪细小病毒疫苗等。同时常备兽药主要为吉霉素、链霉素等抗生素类药品,要求使用高效、低毒、无公害、无残留,经职能部门认证的兽药。防疫方法满足《动物防疫条件审查办法》的相关要求及畜牧系统疾病防疫预防控制中心的其他要求。
②消毒及蚊蝇
消毒间均设置紫外线灯照射消毒;前后大门设置3处消毒区,每周更换两次消毒液;整栏换舍后猪舍彻底清扫并冲洗后,使用戊二醛喷洒消毒,500mL/m2 ,间隔1 天后重复进行一次;春秋两季各进行一次大消毒,用 3%-4%的戊二醛溶液喷洒地面;运输猪和饲料的车辆,装运前后必须喷雾消毒烘干。 夏秋时节养殖场蚊蝇孽生,可采取化学、物理结合的方法驱蝇灭蚊,对于粪便贮存池、污水沟等死水每周使用高效农药化学杀虫剂消杀 2 次。同时在圈舍内安装灭蚊灯、门窗均安装纱窗。
(5)污水处理工艺
拟建项目配套建设一座处理规模为3000m3/d的污水处理站用于场区内生活污水、生产废水处理。并采用“集污池+絮凝沉淀+厌氧反应器+两级AO+絮凝沉淀+消毒+氧化塘”工艺进行污水处理。经处理达标后的污水经管道引至附近农田进行灌溉。其工艺流程如图*所示:
①固液分离机
固液分离设备选用水力筛网,水力筛网主体由楔形钢棒经精密制成的不锈钢弧形或平面过滤筛面,待处理废水经集水池通过溢流堰均匀分布到倾斜筛面上,由于筛网表面间隙小、平滑、背面间隙大、排水顺畅、不易阻塞,固态物质被截留,过滤后的水从筛板缝隙中流出进入水解调节池,同时在水力作用下固态物质被推到筛板下端排出,经滤水后运至堆粪棚暂存。
②物化沉淀反应1
主要功能:沉淀池采用斜管沉淀池,利用重力及斜管的作用将比水重的悬浮颗粒从水中去除。
③厌氧反应器
主要功能:使有机物发生水解、酸化和甲烷化,去除废水中的有机物,并提高污水的可生化性,有利于后续的好氧处理。并可收集产生的沼气用做照明、燃料等。
④一级AO工艺
缺氧池1座,为钢筋混凝土结构,配套潜水搅拌器。
好氧池1座,为钢筋混凝土结构,配套鼓风机。
⑤二级AO工艺
缺氧池1座,为钢筋混凝土结构,配套潜水搅拌器。可进一步分解废水中一些难以生化降解的有机污染物,提高废水的可生化性。
好氧池1座,为钢筋混凝土结构,配套鼓风机。
⑥物化反应2
主要功能:经过A/O池后废水经过二沉池,沉淀后的污泥回流,沉淀池采用斜管沉淀池,利用重力及斜管的作用将比水重的悬浮颗粒从水中去除。
⑦消毒池
经二级AO处理与二级沉淀处理后的废水进入消毒池,通过次氯酸钠去除大肠杆菌等病菌。
⑧污泥处理
生化系统与物化除磷系统排出的剩余污泥进入污泥池,经污泥泵送到污泥脱水机进行脱水,滤液回调节池,干泥送至堆粪棚与猪粪一起堆存。污泥处理系统包括污泥池及污泥泵、脱水机等设施设备。
(6)沼气工程
根据《畜禽养殖业污染防治技术政策》(环发〔2010〕151号)中有关内容,厌氧发酵产生的沼气应进行收集,并根据利用途径进行脱水、脱硫等净化处理。沼气宜作为燃料直接利用。
项目沼气来自厌氧反应器,其主要成分是甲烷,具有一定的热值,是一种生物质能。厌氧反应器产生的沼气是含饱和水蒸气的混合气体,除含有CH4和CO2外,还含有H2S,不仅有毒,而且有很强的腐蚀性,过量的H2S和杂质会危及后续设备的寿命。
根据《畜禽养殖业污染防治技术政策》(环发〔2010〕151号)中有关内容,厌氧发酵产生的沼气应进行收集,并根据利用途径进行脱水、脱硫等净化处理。沼气宜作为燃料直接利用。
因此,项目沼气在综合利用前必须进行气水分离、脱硫等净化处理。拟建项目沼气净化工艺采用汽水分离+加脱硫剂干法脱硫的方法进行。采用的脱硫剂主要为氧化铁,根据资料,氧化铁对硫化氢的去除效率较高,能有效去除沼气中的硫化氢。该方法脱硫工艺结构简单、技术成熟可靠,造价低,能满足项目沼气的脱硫需要。
沼气利用前所采取的措施如图4。
图4项目沼气利用工艺流程图
①冷凝水及杂质的去除
沼气是高湿度的混合气体,沼气进入管道时,温度逐渐降低,管道中会产生大量含杂质的冷凝水。如果不从系统中除去,容易堵塞、破坏管道设备。
项目采用气水分离器进行除水,气水分离器的作用就是将沼气中的部分水分分离,使沼气含水量降至脱硫剂所需要的含水量。另外,沼气脱硫时温度升高,当出脱硫塔后,所含水蒸汽遇冷形成冷凝水,易堵塞管路、阀门,因此在综合利用前应进行再次气水分离。
②H2S的去除
项目采用常温Fe2O3干式脱硫法对沼气进行脱硫。
常温Fe2O3干式脱硫法是将Fe2O3屑(或粉)和木屑混合制成脱硫剂,以湿态(含水40%左右)填充于脱硫装置内。Fe2O3脱硫剂为条状多孔结构固体,对H2S能进行快速的不可逆化学吸附。当沼气通过时,经如下反应,达到脱硫目的:
Fe2O3•H2O+3H2S→Fe2S3•H2O+3H2O
Fe2O3•H2O+3H2S→2FeS+S+4H2O
脱硫剂工作一定时间后,其活性会逐渐下降,脱硫效果逐渐变差。当脱硫装置出口沼气中H2S含量超过20mg•m-3时,就需要对脱硫剂进行处理。当脱硫剂中硫未达到30%时,脱硫剂可进行再生;若脱硫剂硫容超过30%时,就要更新脱硫剂。
脱硫剂再生原理是使硫化铁(或硫化亚铁)与O2接触(向脱硫装置内通O2或把需再生的脱硫剂放在大气中),经反应生成单体S和Fe2O3,再生的Fe2O3可继续使用,反应式如下:
2Fe2S3•H2O+3O2→2Fe2O3•H2O+6S
4FeS+3O2→2Fe2O3+4S
脱硫剂的再生反应可进行多次,直到脱硫剂微孔大部分被硫堵塞而失活为止。如在脱硫装置内进行再生,必须严格控制再生条件:压力必须为常压;床层温度必须控制在30~60℃。严格控制超温,否则会引起单质S升华和自燃;水分含量必须控制在使用条件下的35%,pH值则必须控制在8~10的范围内。
沼气使用氧化铁脱硫效果好,去除效率高,根据业主提供的资料可知,经过氧化铁脱硫装置后,硫化氢处理效率大于90%。脱硫过程中产生失去活性的氧化铁脱硫剂由厂家回收。
③沼气利用方案
项目配置1个容积*的沼气囊,用于贮存厌氧反应器产生的经脱水、脱硫装置净化后的沼气,作为办公生活区燃料,多余部分燃烧后排放。
根据《规模化畜禽养殖场沼气工程设计规范》(NY/T1222-2006),沼气主要用于场内污水区使用。
(7)病死猪根据环境保护部关于病害动物无害化处理有关意见的复函:《动物防疫法》明确要求病害动物应当按照国务院兽医主管部门的规定进行无害化处理,不得随意处置。病害动物按照HJ 497-2009《畜禽养殖业污染治理工程技术规范》及HJ/T81-2001《畜禽养殖业污染防治技术规范》进行无害化处理,不再按照危险废物进行处置。
根据《畜禽养殖业污染治理工程》技术规范(HJ497-2009)的规定:“病死畜禽尸体应及时处理,不得随意丢弃,不得出售或用作饲料再利用。畜禽尸体的处理与处置应符合HJ/T81-2001第9章规定。”《畜禽养殖污染防治技术规范》 (HJ/T81-2001)规定:病死畜禽尸体要及时处理,严禁随意丢弃,严禁出售或未经无害化处置直接作为饲料再利用。
项目生猪养殖过程中产生的病死猪尸体,采用病死动物无害化高温生物降解机处理。项目设有1间占地面积96m2的无害化降解间,设有1台处理能力为1t/d的无害化降解机。无害化降解机是专门处理动物尸体、动物废弃物的高端环保设备,其综合利用微生物降解有机物的特性、持续发酵高温杀灭病原微生物的原理和技术,采用电加热, 经过破碎配料(秸秆粉30%、菌种1kg/t 病死猪)、搅拌、加热、发酵、杀菌、干燥等多重工艺,24小时自动把畜禽尸体、死胚胎、胎盘等有机物快速降解后作为有机肥原料外售。无害化降解配套有除臭系统,采用紫外光解催化氧化进行除臭。
(8)危险废物处置
废疫苗瓶、废消毒剂瓶、废药瓶等医疗废弃物属于危险废物,该部分废物经收集暂存于场区后交由有相关处理资质的单位集中处理。根据《医疗废物集中处置技术规范》,场区应设立专门的危险废物专用临时贮存箱,且必须与生活垃圾分开存放,有防风、防雨、防晒、防渗漏措施,同时符合消防安全要求。危险废物分类包装之后盛放在临时贮存箱内,临时贮存箱应每天消毒一次,并设立危险废物警示性标牌。
4.2.2运营期污染源分析
4.2.2.1 废气
拟建项目产生的废气主要是猪舍、污水处理站、堆粪棚、病死猪无害化设备和食堂油烟等废气。
(一)猪舍废气
(1)废气源
①猪舍中的废气主要来源于包括猪体皮脂腺和汗腺的分泌物、畜体外激素,黏附在体表的污物等,猪呼出气中的CO2(含量比大气中高约100倍)等也会散发出猪特有的难闻气味。
②其次,刚排出的猪粪中有氨、硫化氢、胺等有害气体,进而产生甲硫醇、多胺、脂肪酸、吲哚等,在高温季节尤为显著。目前,已鉴定出在猪粪尿中有恶臭成分220中,这些物质为产生生化反应的中间产物或终端产物,其中包括了多种挥发性有机酸、醇类物质、醛类物质、不流动气体、酯类物质、胺类物质、硫化物、硫醇以及含氮杂环类物质。此外,在粪尿中还发现80多种含氮化合物,其中有10种与恶臭味相关。
③拟建项目猪舍废气以低矮面源形式排放,目前从经济上和技术上均无成熟的收集处置措施,属无组织排放。猪舍恶臭物质的逸出和散发机理复杂,鉴于目前的环境标准与监测手段,此次评价仅采用H2S、NH3进行分析。其物质特征及排放浓度见表4*
表4*
恶臭物质 | 分子式 | 嗅阈值(ppm) | 臭气特征 |
氨 | NH3 | 1.54 | 刺激味 |
硫化氢 | H2S | 0.0041 | 臭鸡蛋味 |
(2)废气量
①根据中国环境科学学会学术年会论文集《养猪场恶臭影响量化分析及控制对策研究》中数据,猪舍恶臭 NH3 产生量按保育猪 0.95g/(头·d)、育肥猪 2.0g/(头·d)计,H2S 产生量按保育猪 0.25g/(头·d)、育肥猪0.3g/(头·d)。具体排放源强见表 *。
表* 猪舍 NH3、H2S 预计产生量
猪种类 | 存栏数量(头) | 排放源强[g/(头·d)] | 产生量(t/d) | 产生量(t/a) | |||
NH3 | H2S | NH3 | H2S | NH3 | H2S | ||
保育猪 | 5112 | 0.95 | 0.25 | 4.86 | 1.28 | 1.77 | 0.47 |
育肥猪 | 10368 | 2.0 | 0.3 | 20.74 | 3.11 | 7.57 | 1.14 |
②拟建项目通过科学饲养,改进饲料配方和利用EM技术等,合理调整蛋白质的使用率,可以减少气体排放和粪尿臭味。类比建设单位已通过的养殖场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预计项目总氮、总硫转化成NH3、H2S量可控制在5%左右。
拟建项目采取干清粪工艺。在加强圈舍内通风和舍外绿化及围墙阻隔作用的基础上,圈舍恶臭气体浓度将会减弱。
拟建项目预使用天然植物提取液除臭剂定期对猪舍喷洒去除恶臭污染物,根据调查市场采用天然萃取液作为除臭剂的臭气去除效率可达到90%~95%。同时,类比该建设单位已通过的《秀山县德康农牧科技有限公司晓教种猪场建设项目》除臭效率采用91%。本次评价除臭效率取91%。
综上,综合上述参考资料最终折算(按4.5%计),预计拟建项目NH3排放量为1.15 kg/d,0.42t/a、H2S排放量为0.2kg/d,0.07t/a。
(二)污水处理站废气
拟建项目污水处理站“预处理+UASB+两级A/O+絮凝沉淀+消毒”工艺,污水处理站恶臭产生在厌氧和生化好氧段,由于厌氧发酵工段因厌氧处理需采用密闭式,养殖废水发酵时在正常情况下臭气逸出量很小;经发酵后形成的沼液含大量的无机盐类和生物活性物质,为典型的溶肥性液体,其自身的恶臭气体浓度已大大降低,恶臭气体排放调节池大幅减少,因此本次评价不再对厌氧发酵系统及沼液池核算源强,仅针对废气产生量较大的预处理进行核算。
污水处理系统前期调节池由于固液分离设备要求,上方不能全部封闭。为了有效核定出调节池中NH3、H2S产生情况,采用经验系数,即按照每削减1kgCOD,产生102.353 mgNH3、5.647 mgH2S计算,拟建项目COD产生量为144.24t/a,调节池COD去除效率约为20% ,则调节池去除COD 28.848t/a,因在调节池周围使用除臭剂、绿化等措施,评价按照除臭效率30%计算,项目调节池产污情况见表*。
表* 拟建项目调节池恶臭产生量一览表
产生量 | 去除率(%) | 排放量 | |||
G4 | NH3(t/a) | H2S(t/a) | 30 | NH3(t/a) | H2S(t/a) |
0.0030 | 0.00016 | 0.0021 | 0.00011 |
(三)堆粪棚
根据《养殖场恶臭影响量化分析及控制对策研究》,恶臭排放量随处置方式的改变而改变,在没有任何遮盖及猪粪没有结皮情况下,NH3的排放强度为5.2g/(m2·d);结皮后(16~30cm)则为0.6~1.8g/(m2·d);若再覆盖稻草(15~23cm),则氨气的排放强度为0.3~1.2g/(m2·d)。本次评价取NH3的排放强度为5.2g/(m2·d),H2S排放强度参考建设单位其他养殖场报告为0.03 g/(m2·d)。拟建项目堆粪棚面积为287m2。堆粪棚喷洒生物除臭剂,周围加强绿化,恶臭去除率可达75%。经计算,排放强度为NH30.373kg/h,0.136145t/a、H2S0.0021525kg/h,0.0007856625t/a。
(四)无害化处理设备
项目采用高温无害化生物降解工艺处理病死猪,处理过程全密闭且全自动控制,无浓烟产生,猪只处理前在无害化室暂存,有恶臭产生,主要污染物为NH3 和H2S。根据4.2.2.4章节可知,拟建项目每年病死猪只数量约为119.016 t,无害化设备处理能力为1t/d,年运行2856.4h。类比同类型项目,NH3产生强度取均值0.036kg/t,H2S为0.003kg/t,经计算NH3和 H2S产生量分别为0.0015 kg/ h(4.2846 kg/a ),0.00013 kg/h (0.3570kg/a ),无害化处理设备自带UV光解设备对恶臭气体进行净化并通过屋顶排放,净化效率 85% ,NH3和H2S排放分别为0.0002 kg/d (0.6427kg/a ), 0.00002 kg/d (0.0536 kg/a )。
(五)食堂废气
拟建项目为员工提供三餐,食堂厨房年运行天数为 365 天,项目共有员工 30 人。食堂厨房采用沼气和电作为燃源,其中电为清洁能源,使用过程中无废气产生,故项目食堂厨房使用过程中产生的废气主要为沼气燃烧产生的废气以及厨房油烟。
①沼气燃烧废气
沼气是多种气体的混合物,其主要成分为甲烷气体,同时含有少量的可燃气CO、H2及H2S、不可燃气体CO2及N2,一般沼气内含甲烷50~70%、不可燃气体CO2含量在20%~45%之间、其余可燃的CO、H2及H2S含量较小。项目沼气工程产生的沼气由厌氧反应池上方的导气口导出汇集,经气水分离器、脱硫装置净化后贮存在贮气罐中,然后通过管道供给项目食堂和浴室作为燃源。甲烷燃烧以后的产物主要是CO、CO2及H2O,H2燃烧后的产物为H2O,H2S燃烧后的产物为SO2及H2O,则项目沼气燃烧产物主要为CO、CO2、H2O以及少量SO2。
②厨房油烟
拟建项目食堂,每天供应3餐,用餐人数为30人。项目食堂使用沼气和电能,属于清洁能源。项目食堂设1个灶头,参照《餐饮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50/859-2018)及附录B可知,单个基准灶头的基准风量以2000m3/h计;项目设置油烟净化器,拟建项目属小型规模,净化设备的污染物去除效率选择为油烟去除效率≥90%;非甲烷总烃去除效率≥65%;食堂烹饪油烟废气主要为油及食品的氧化、裂解、水解形成的气态有机物。根据类比调查,人均食用油用量约30g/人•d,食堂耗油量为0.9kg/d,0.3285t/a一般油烟挥发量占总耗油量的2-4%,拟建项目油烟挥发率取3%,则油烟量为0.027kg/d,0.009855t/a。食堂共设置1个灶头,配套油烟净化装置处理油烟,油烟机排风量均为2000m3/h,每天工作6h,处理效率达90%以上,处理后的油烟统一进入专用排烟管于楼顶排放。则产生油烟废气经油烟净化器净化后,油烟排放量为0.0027kg/d、0.0009855t/a,排放浓度为0.225mg/m³,满足《餐饮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50/859-2018)后排放。
(3)废气排放量汇总
4.2.2.2 废水
拟建项目废水主要包含猪只尿液、冲栏废水、进场车辆冲洗水等清洗废水与生活污水。经集中收集后,采用“集污池+絮凝沉淀+厌氧反应器+两级AO+絮凝沉淀+消毒+氧化塘”工艺处理,达到《农田灌溉水质标准》(GB5084-2005)要求后,排入氧化塘。
(一) 猪只尿液
根据《畜禽养殖业污染治理工程技术规范》(HJ 497-2009)表A.2不同畜禽粪污日排泄量3.3L/头·d和《畜禽养殖业源产排污系数手册》中表2畜禽养殖产污系数表西南区数据保育猪尿液量1.36 L/头·d,育肥猪3.08L/头·d,拟建项目猪尿产生情况见表*。
猪种类 | 存栏量 | 产污系数(L/头•d) | 产生量(t/d) | 产生量(t/a) | 备注 |
保育猪 | 5112 | 1.36 | 6952.32 | 2537.597 | 年运行365天 |
育肥猪 | 10368 | 3.08 | 31933.44 | 11655.71 |
(二)猪舍清洗废水
根据建设单位实际情况介绍,拟建项目育肥舍采用重力式清粪模式,只在猪舍出栏后,对猪舍进行清洗。用水定额参考《中小型集约化养猪场建设》(GB/T17824.1-1999)中“表3 每头猪平均日耗水量参数表”来计算每头猪耗水量;并根据建设单位提供设备(高压喷雾消毒、清洗两用设备流量:1200L/h;压力:20bar.功率:30KW)及冲洗猪舍经验,类比同类型养殖企业,冲洗用水量按照 15L/m2•次计,育肥舍(建筑面积为10444.69㎡)一年冲洗三次;保育舍(建筑面积为2267.14㎡)一年冲洗七次,冲洗废水可全部流入集污池内。本次评价产污系数按90%计算,则拟建项目的废水产生量见表*
表* 冲洗废水产生量
类别 | 冲洗水量(L/m2•次) | 面积(m2) | 用水量(t/a) | 冲洗次数 | 排污系数 | 污水产生量(t/a) |
育肥舍冲洗用水 | 15 | 10444.69 | 470.01105 | 3 | 0.9 | 423.009945 |
保育舍冲洗用水 | 2267.14 | 238.0497 | 7 | 214.2447 | ||
合计 | 637.254675 |
(三)消毒补充用水
场区大门车辆消毒烘干房,凡进入车辆,必须进行消毒清洗,同时场内运猪、饲料等车辆外出时,也必须清洗。猪舍、各生产用具均定期消毒。拟建项目消毒池定期加入清水和药剂,消毒补充用水量0.5 m3/d(182.5t/a)计,全部蒸发消耗。
(四)生活用水
拟建项目劳动定员30 人,生活污水主要产生于生活区,员工生活用水按照150L/人·d,则项目员工生活用水量为4.5m3/d(1642.5 m3/a),排污系数按照0.8 计,则项目区生活污水产生量为3.6m3/d(1314m3/a)。生活污水与生产废水一同经污水处理站处理,产生的沼液作为肥料用于周围田地施肥。
(五)保暖/降温补水
项目猪舍冬季采用空气能保暖作为热源,水作为传热介质,水循环加热,定期补充损耗,无废水产生,预计湿帘用水补充量为5m3/d,猪舍只在冬季使用(按 90 天计),则空气能保暖用水新鲜用水量为5m3/d(450m3/a)。夏季采用水帘的方式降温,类比同类企业,因为水分挥发损失,夏季运行期补充新鲜用水量为 3.6m3/d,连续降温三个月(90d),年用水量为324m3/a。
(六)水平衡图
拟建项目水平衡图见图*。
图* 拟建项目水平衡图(m3/a)
(七)废水污染物排放汇总
项目废水水质参照《畜禽养殖污染防治技术与政策》中一般情况下猪养殖场废水水质浓度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畜禽养殖业污染治理工程技术规范》中推荐废水水质浓度。
表*
产污节点 | 污染物名称 | 浓度(mg/L) | 产生量(t/a) |
猪只尿液(14193.3t/a) | CODcr | 10000 | 141.93 |
BOD5 | 2500 | 35.48 | |
SS | 1800 | 25.55 | |
NH3-N | 500 | 7.1 | |
TP | 80 | 1.14 | |
清洗废水(637.25t/a) | CODcr | 3000 | 1.91 |
BOD5 | 1500 | 0.96 | |
SS | 1000 | 0.64 | |
NH3-N | 200 | 0.13 | |
TP | 40 | 0.03 | |
生活污水(1314t/a) | CODcr | 300 | 0.39 |
BOD5 | 250 | 0.33 | |
SS | 200 | 0.26 | |
NH3-N | 30 | 0.04 | |
TP | 15 | 0.02 | |
合计(16144.55t/a) | CODcr | 8934.284 | 144.24 |
BOD5 | 2277.549 | 36.77 | |
SS | 1638.324 | 26.45 | |
NH3-N | 449.6874 | 7.26 | |
TP | 73.08968 | 1.18 |
拟建项目根据同类项目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经验,拟采用的废水处理工艺各处理工段对污染物去除效率及污染物排放量见表*。
表* 废水排放浓度及污染物排放量分析表
处理工段 | 主要污染物浓度mg/L | |||||
COD | BOD5 | SS | NH3-N | 总磷 | ||
固液分离 | 进水 | 8934.28 | 2277.55 | 1638.32 | 449.69 | 73.09 |
去除率 | 55% | 55% | 75% | 30% | 30% | |
出水 | 4020.426 | 1024.8975 | 409.58 | 314.783 | 51.163 | |
厌氧消化 | 进水 | 4020.426 | 1024.8975 | 409.58 | 314.783 | 51.163 |
去除率 | 60% | 60% | 60% | 10% | 5% | |
出水 | 1608.1704 | 409.959 | 163.832 | 283.3047 | 48.60485 | |
二级A/O | 进水 | 1608.1704 | 409.959 | 163.832 | 283.3047 | 48.60485 |
去除率 | 80% | 80% | 65% | 80% | 80% | |
出水 | 321.63408 | 81.9918 | 57.3412 | 56.66094 | 9.72097 | |
物化除磷 | 进水 | 321.63408 | 81.9918 | 57.3412 | 56.66094 | 9.72097 |
去除率 | 50% | 50% | 50% | 50% | 65% | |
出水 | 160.81704 | 40.9959 | 28.6706 | 28.33047 | 3.4023395 |
4.2.2.3 噪声
正常条件下,养殖项目在运营过程中,噪声源主要包括,猪舍排气扇、水泵、猪只叫声、固液分离机等。对建设项目高噪声设备采取吸声、消声、隔声、减振及绿化等综合措施。噪声源及降噪措施详见表*。
表* 噪声源及治理措施表
噪声源 | 噪声源强 | 治理措施 | 降噪后噪声 | 产生方式 |
柴油发电机 | 80 | 作为备用电源,使用频率低 | 70 | 间歇 |
排气扇 | 65~80 | 选低噪声设备,围墙隔音 | 60~65 | 间歇 |
水泵 | 65~70 | 隔声减振,埋地处理 | 50~55 | 连续 |
猪叫声 | 70~80 | 通过加强管理、围墙隔声、厂房隔声、设备加装减震垫、绿化吸收等,可降低噪声 | 55~65 | 偶发 |
固液分离机 | 70~80 | 减振、隔声房间,选低噪声设备 | 65~75 | 连续 |
4.2.2.4 固废
拟建项目运营期固体废物主要来自于养殖场猪粪、厌氧处理池中沼渣、病死猪只、废包装袋、废脱硫剂、防疫药物、员工生活垃圾等。
(一)猪粪
根据《畜禽养殖业源产排污系数手册》中表2畜禽养殖产污系数表西南区数据保育猪、育肥猪的产污系数分别为0.47kg/头·天,1.34kg/头·天。拟建项目的猪粪排放情况详见表4*
类别 | 常年存栏量(头) | 粪便定额kg/(头·d) | 粪便量(kg/d) | 粪便量(t/a) |
保育猪 | 5112 | 0.47 | 2402.64 | 876.9636 |
育肥猪 | 10368 | 1.34 | 13893.12 | 5070.9888 |
合计 | 16295.76 | 5947.9524 |
(二)病死猪只
根据养猪实践,猪的每个生长阶段都有病死猪产生,其中哺乳仔猪的成活率为90%,保育仔猪的成活率为95%,育肥猪成活率为98%。则拟建项目病死猪只量为119.016t/a。详见表4*
表* 病死猪只量
类别 | 常年存栏量(头) | 死亡率 | 猪只平均重量(kg) | 病死猪量(t/a) |
保育猪 | 5112 | 0.5 | 6 | 15.336 |
育肥猪 | 10368 | 0.2 | 50 | 103.68 |
合计 | 119.016 |
死猪应按照《畜禽养殖业污染防治技术规范》(HJ/T81-2001)中对病死畜禽尸体的处理与处置要求执行,防止对周边环境的污染,减少对人畜的健康风险。
(三)生活垃圾
拟建项目 运营期劳动定员为30人, 按每人天产生0.5kg 生活垃圾计算,则场区内生活垃圾产量约为 5.475t/a 。生活垃圾在场区内集中收后交环卫部门统一处置 。
(四)危险废物
在养殖场日常防疫工作中,会产生少量废弃的药物,废弃的药物量约为 0.8t /a ,医疗废物主要为一次性医疗用品及一次性医疗器械,携带有病原微生物,易引发感染性疾病的传播,属于感染性医疗废物,经查《国家危险废物名录》,医疗废物属于危险废物,编号为 HW01,废物代码为900-001-01,需交由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妥善处置。
无害化降解设备使用的 废UV灯管属危险废物,灯管属危险废物,其产生量约为 0.001 t/a,需交由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妥善处置。
(五)废弃包装物
拟建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废弃包装物主要是包装饲料用品的编织袋等。包装编织袋产生量约 0.6t/a,厂家回收。
(六)废脱硫剂
沼气脱硫净化所用脱硫器废脱硫剂年产生量约1t/a,主要成分氧化铁等,不含其他有毒有害物质,未列入《国家危险废物名录》,因此不属于危险废物,由厂家回收利用。
(七)沼渣
沼渣:项目废水处理过程中会产生污泥(主要为沼渣)。类比同规模企业,拟建项目沼渣产生量约 30t/a。沼渣堆放于堆粪场外售给企业作为肥料。
4.2.3污染物排放汇总
略
5环境现状调查与评价
5.1自然环境概况
5.1.1地理位置及交通
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简称秀山县)位于重庆市东南部,武陵山脉中段,四川盆地东南缘外侧,为川渝东南重要门户。秀山县地处北纬28°9′43″-28°53′5″、东经108°43′6″ - 109°18′58″之间。东和东北与湖南省花垣、龙山、保靖县毗邻,南和东南、西高与贵州省松桃苗族自治县相连,北和西北与省内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接壤。东北角距湖北省来风县境仅20余公里。距长沙604公里、武汉656里、贵阳556公里、重庆650公里,是重庆市最边远的县之一。
拟建项目位于秀山县东北部龙池镇洞坪村,地理坐标为东经109°04′42.97″,北纬28°37′14.53″。地理位置见附图1。
5.1.2地形、地貌、地质
秀山地处川东南褶皱山区的盆周山地外缘一侧,属云贵高原东北角的武陵山脉二级隆起地带。其地形特点是:地势西南高,东北低;山脉由西南向东南依次平行排列,并向东南倾斜;中部有广阔的坝子地形。总体而言,全县地形为中低山区、低山丘陵区和盆地平坝区三种类型。中低山区海拔在650m至1631.4m之间,分布在西北和西南部,占全县总面积的42.4%;低山丘陵区海拔在350m至650m之间,分布在东北及东南部,占全县总面积的29%;盆地区域海拔在350m以下,分布在中部以及西部的溶溪、东部石堤乡、贵塘乡等区域,占全县总面积的28.6%。
秀山地质构造属新华夏系及华夏系,是扬子台地内的川湘凹陷南部边缘。主要构造线呈北北东至北东向展布,裙皱呈北北东至北东向,向斜倾角平缓,背斜倾角较大,局部受断裂影响,有倒转现象。断裂在县境内十分发育,尤以南部元古生界、下古生界地区和北部秀山背斜伏端为最。主要断裂走向与褶皱轴线基本一致,呈北北东向倾向北西。
5.1.3气候、气象
秀山属亚热带湿润季风气候,四季分明,气温正常,降水充沛,日照偏少。全年平均气温为16℃,属基本正常。其中:一月最冷,月平均气温5℃。7月最热,月平均气温为27.5℃。地温和气温一样,7月最高、1月最低。热量条件以溶溪、洪安、石堤河谷一带最优,年平均气温均大于17℃。平坝、浅丘地带平均气温在16℃至17℃之间。“三大盖”及西部的轿子顶、南部的椅子山、东北角的八面山,年平均气温在10℃至14℃之间。其余地区年平均气温在14℃至16℃之间。
常年降水量为1341.1毫米。80%以上年份降水量在1100至l700毫米之间。以5、7两月最多,均接近200毫米。1月最少,不足30毫米。从旬季分布看,全年有3个月明显的降水高峰,即5月上旬、6月下旬或7月上旬、9月中旬,旬平均雨量分别为71.2、76.4、60毫米。从四季降水分布看,以夏季降水最多,春季为次,秋季再次,冬季最少,分别占全年降水总量的37%、31%、24%和8%。1979年6月降大到暴雨155.5毫米,为有记录以来最大的一次暴雨。
境内年日照时数为1213.7小时,占可照时数的28%,属全国日照低值区之一。80%的年份日照时数少于1300小时。日照以7月最多,为201.8小时,8月稍次,为199.4小时。7、8两月日照时数占全年日照总时数的三分之一。1月较少,为48.8小时,2月最少,仅44.7小时。1、2月日照总时数仅占全年的8%。主要气象气候参数总结如下所示:
年平均气温 16℃
年日照时数 1213.7小时
无霜期 351天
年降雨量 1341.1mm
主导风 N
次主导风 NNE
年均风速 1.6m/s
常年静风频率 19.17%
由于纬度较低及地形和季风的原因,洪安属于中亚热带湿润季风气候区。温和湿润,雨量充沛,四季分明,是典型的山区立体生物性气候。春季回暖早而不稳定,常见低湿阴雨天气,个别年份出现倒春寒;夏季炎热,多伏旱暴雨;秋季前期易出现干旱,后期则阴雨连绵;冬季寒冷,有寒潮、凌冻。全年以1 月最冷,月平均气温5℃,7 月最热,月平均气温27.5℃,年平均气温16℃左右。境内年日照时数为1213.7 小时,占可照时数的28%,接近四川省盆地或略偏少,较同纬度的长江中下游地区显著偏少,属全国日照低值区。
5.1.4水资源及水文
3.1.4.1 地表水
秀山县内除边界河花垣河外,主要河流为酉水河及其支流梅江、平江、溶溪、洪安河五条河流。集水面积大于5050km2以上的支流有采茶河、峨溶河、人落河、皎白河、兴隆河、青龙河、龙潭河、平马河、马路河等。其水能理论蕴藏量17.72万kW,可开发量5.94万kW,可开发利用系数为0.334,年可发电2.56亿度。
拟建项目污水排放受纳水体为马路河,马路河系梅江河支流。而梅江河是沅江二节支流,秀山境内最大河流,发源于钟灵镇云隘山,由西南向东北流经钟灵镇、梅江镇、石耶镇、平凯街道、中和街道、乌杨街道、官庄街道、龙池镇、妙泉镇、宋农镇、石堤镇等11个乡镇(街道)注入酉水河,全长137.8公里,贯穿秀山全境,流域面积2890平方公里,汇集了秀山80%以上水系。
拟建项目所在地地表水系详见附图8所示。
5.1.5生态环境
(1)植被
秀山县境内植被类型属亚热带常绿针叶、阔叶混交林,县域内森林由用材林、经济林、薪炭林、防护林和特用林等组成。林地面积182.07万亩,占幅员面积的49.22%,全县森林覆盖率38.15%。县内森林植物种类丰富,木本植物有96科、234属、657种,其中有14种国家重点保护的木本植物。
用材林主要有马尾松、杉木、柏木等;果树经济林以柑桔为主,桃、李次之;灌木林资源主要有马桑、盐肤木、火棘等;竹类以少量楠竹为主;草本、藤本植物主要有白茅、巴茅、虎耳草、葛藤、爬山虎,厥类植物主要有铁线草、金厥、倒挂草;苔藓植物资源主要有平苔、葫芦苔等。
(2)动物
秀山县境内野生动物种类较多,门类齐全,全县兽类40余种,鸟类200多种,鱼类有72种,分属6个目13个科。此外,无脊椎动物中还有不少是有经济价值的昆虫,如白腊虫、五信子等。
(3)生态功能区划
根据《重庆市生态功能区划(修编)》(渝府〔2008〕133号),规划区属于“(Ⅲ2-2)酉阳—秀山水源涵养生态功能区”。本生态功能区位于渝东南边缘,黔、湘、鄂、渝(四省市)结合部,包括酉阳、秀山两县,面积76361km2。区域内以中低山为主,占幅员面积的83%,属典型的喀斯特地貌。水系分东西两大水系,东为沅江水系,汇入洞庭湖,西为乌江水系,汇入长江。其气候为湿润季风气候类型,特点为温和湿润、雨量充沛、四季分明,是典型的山区立体生物性气候。区内自然资源丰富,生物物种种类繁多。乔、灌木和木质藤本96科,243属,675种,药材307中,有武陵山区天然药库之美称。
主要生态问题为土地和环境承载力有限,降雨量大且集中,水土流失严重,森林覆盖率低,生物多样性减少,草场退化明显,土地石漠化严重,自然灾害频繁,季节性干旱、洪涝灾害相当严重。主导生态功能定位为水文调蓄,辅助功能为水土保持。生态功能保护与建设的主导方向为植被恢复、突出水土保持,增加森林覆盖率,强化水文调蓄功能。重点任务是实施植被恢复、水土保持建设工程,提高森林植被覆盖率,加强矿山生态保护和恢复、构筑地质灾害应急预警和防治体系、调整产业结构,优化经济发展模式。
本规划位置不属于生态红线、一般生态空间、生态敏感区范围内,规划区发展与生态功能区划不存在矛盾。
5.2 环境质量现状监测与评价
5.2.1环境空气质量现状
(1)监测因子
本评价常规因子SO2、NO2、PM10、PM2.5、CO、O3引用重庆市生态环境局“2019年重庆市生态环境状况公报”中大气环境一章中“表1重庆市各区县环境空气质量状况”中秀山县数据。
特征因子NH3、H2S委托重庆新天地环境检测技术有限公司进行实测。
(2)监测时间
常规因子监测时间为2019年,特征因子监测时间为2020年5月28日-6月3日。
(3)监测频率
常规因子为年平均值,特征因子连续监测7天,测1小时浓度,每天4次(02:00、08:00、14:00、20:00)。
(4)评价方法
采用占标率和超标率,并评价达标情况。评价方法如下:
Pi=Cij/C0j*100%
式中:
Pi——第i现状监测点污染因子j的最大实测值占标准限值的百分比——占标率,其值在0~100%之间为满足标准,大于100%则为超标;
Cij——第i现状监测点第j污染因子的实测浓度(mg/m3);
C0j——污染因子j的环境质量标准(mg/m3)。
(5)监测结果及评价分析
表4.2-1 环境空气监测及评价结果统计(2019生态环境公报) 单位:mg/m3
污染物 | 年评价指标 | 现状浓度 | 标准值 | 占标率/% | 达标 情况 |
SO2 | 2019年平均质量浓度 | 0.014 | 0.06 | 23.33 | 达标 |
NO2 | 2019年平均质量浓度 | 0.013 | 0.04 | 32.50 | 达标 |
PM10 | 2019年平均质量浓度 | 0.049 | 0.07 | 70.00 | 达标 |
PM2.5 | 2019年平均质量浓度 | 0.039 | 0.035 | 111.43 | 不达标 |
O3 | 2019年最大8小时平均浓度的第90百分位数 | 0.144 | 0.16 | 90.00 | 达标 |
CO | 2019年24小时平均浓度的第95百分位数 | 1.0 | 4 | 25.00 | 达标 |
表4.2-2 现状监测及评价结果
点位 | 污染 因子 | 监测结果(mg/m3) | 超标率(%) | 最大值占标率(%) | 标准值 (μg /m3) |
拟建厂址西北侧约800m居民处 | NH3 | 2.94×10-2~4.15×10-2 | 0 | 20.75 | 200 |
H2S | 1.37×10-3 | 0 | 13.7 | 10 |
根据表4.2-1《2019年重庆市生态环境状况公报》统计结果, 2019年重庆市秀山县环境空气中可吸入二氧化硫(SO2)、二氧化氮(NO2)、臭氧(O3)、一氧化碳(CO)和颗粒物(PM10)浓度均达到国家环境空气质量二级标准,细颗粒物(PM2.5)年均浓度占标率为111.43,超过标准限值,因此,秀山县为不达标区域。
本次评价根据重庆市环境保护局公布的《2019重庆市生态环境状况公报》中“措施与行动”方案中明确减缓的方案如下:
①交通污染控制。全市机动车保有量692.8万辆(汽车463.2万辆),较2018年增长9.9%(汽车增长10.3%)。实施轻型汽油车、重型集油公交、环卫、邮政车、重型然气车国六排放标准,实施摩托车国四排放标准。加强新车环保监管,对95家机动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生产、销售企业进行检查。…全市淘汰老旧柴油车2.5万辆。推广新能源汽车1.1万辆。启动在用非道路移动机械环保编码登记工作,完成编码登记8503台。
②工业污染控制。完成2台共60万千瓦煤电机组超低排放改造.完成325家企业挥发性有机物,工业炉窑.锅炉废气治理升级改造。化解煤炭行业过剩产能2家,去产能115万吨/年。
③扬尘污染控制。督促各类施工工地严格落实扬尘控制十项规定,实施“红黄绿”标志分类管控。加强道路精细化清扫作业和应急保湿,建设扬尘控制示范工地。
④生活污染控制。完成3531家餐饮业和公共机构食堂油烟整治。新增高污染健料禁燃区”55平方公里。主城区绕城高速以内及北碚、渝西12个区城市建成区划为烟花爆竹禁放区域,其他区县扩大禁放范围:依法查纠秸秆焚烧、露天烧烤、烟熏食品等违法违规行为6000余起。
在重庆市范围内执行相应的整治措施后,可改善区域环境质量达标情况。
同时,根据表4.2-2现状监测结果统计,项目所在区域特征因子NH3和H2S1小时浓度值均未超过200μg /m3和10μg /m3。的限值要求,各因子最大占标率20.75%、13.7%。因此,从评价结果来看,项目所在区域环境空气质量较好,满足评价标准要求。
5.2.2地表水环境质量现状监测与评价
拟建项目污水最近水体为梅江河、龙潭河,根据《重庆市人民政府批转重庆市地表水环境功能类别调整方案的通知》(渝府发【2012】4号),梅江河、龙潭河为Ⅲ类水域,水环境质量标准执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Ⅲ类标准。
本评价引用秀山县生态环境局“重庆市秀山县环境质量报告书 2018年度”中第五章地表水环境质量中“表5-2 2018年河流水质监测数据统计表”中龙潭河妙泉入口(位于梅江河、龙潭河与马路河交界处)与梅江河石堤大桥数据。
(1)监测断面:梅江河石堤大桥监测断面、龙潭河妙泉入口监测断面。
(2)监测因子:COD、BOD5、pH、NH3-N、TP、SS、粪大肠菌群共7项;
(3)监测时间及频率:监测时间为2018年,每月1次。
(4)评价方法:
地表水环境质量现状评价采用标准指数法,其定义如下:
Sij = Cij/Csi
式中,Sij:污染因子i在第j点的单项标准指数;
Cij:污染因子i在第j点的浓度;
Csi:污染因子i的评价标准。
pH的标准指数按下式计算:
式中:SpH,j:j点的pH标准指数;
pHj:j点的pH值;
pHSD:水质标准中pH值下限;
pHSU:水质标准中pH值上限。
(5)监测结果及评价分析
表5.2-3 地表水监测结果统计及评价结果表(单位:mg/L)
断面 | 河流 | 梅江河 | |||
官舟 | 项目指标 | 平均值 | 标准值 | 标准指数 | 达标情况 |
石堤大桥 | PH | 7.47 | 6-9 | 0.24 | 达标 |
五日生化需氧量 | 1 | ≤4 | 0.25 | 达标 | |
总磷 | 0.05 | ≤0.2 | 0.25 | 达标 | |
化学需氧量 | 9 | ≤20 | 0.45 | 达标 | |
氨氮 | 0.71 | ≤1.0 | 0.71 | 达标 | |
粪大肠菌群 | 5300 | ≤10000 | 0.53 | 达标 | |
妙泉入口 | PH | 7.78 | 6-9 | 0.39 | 达标 |
五日生化需氧量 | 1 | ≤4 | 0.25 | 达标 | |
总磷 | 0.05 | ≤0.2 | 0.25 | 达标 | |
化学需氧量 | 5 | ≤20 | 0.25 | 达标 | |
氨氮 | 0.48 | ≤1.0 | 0.48 | 达标 | |
粪大肠菌群 | 1404 | ≤10000 | 0.1404 | 达标 |
由表4.2-3可知,监测断面的各监测指标均未超标,Si值均小于1,龙潭河、梅江河各项关注指标符合《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Ⅲ类标准的要求。总体而言,地表水环境质量现状较好,有一定的环境容量,有利于项目建设。
5.2.3地下水环境质量现状监测与评价
(1)监测点位
X1拟建厂址北侧约800m居民处☆DX1、X2拟建厂址东侧约1000m居民处☆DX2、X3拟建厂址东北侧约800m处☆DX3
(2)监测因子
pH、氨氮、耗氧量、硫化物、总大肠菌群、菌落总数、总硬度
(3)监测时间及频率
2020年6月2日,监测1天,取1次水样。
(4)评级方法及标准
① 评价方法及模式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地下水环境》(HJ610-2016),地下水现状评价采用标准指数法。
式中, Pi——第i个水质因子的标准指数,无量纲;
Ci——第i个水质因子的监测浓度值,mg/L;
Csi——第i个水质因子的标准浓度值,mg/L;
pH评价模式为:
,pH≤7.0,pH≤7.0;
,pH>7.0,pH>7.0;
式中, pH ——pH的标准指数,无量纲;
pH ——pH监测值;
pHsu ——标准中的pH上限值;
pHsd——标准中的pH下限值。
② 评价标准
执行《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14848-2017)的Ⅲ类标准。
(5)监测结果及评价分析
表5.2-4 地下水水质环境质量监测结果统计表
监测点位 | 指标 | 单位 | 监测结果 | 标准值 | Pi | 超标倍数 |
X1拟建厂址北侧约800m居民处☆DX1 | pH | 无量纲 | 7.31 | 6.5-8.5 | 0.21 | 0 |
氨氮 | mg/L | 0.05 | ≤0.5 | 0.10 | 0 | |
耗氧量 | mg/L | 0.38 | ≤3.0 | 0.13 | 0 | |
硫化物 | mg/L | 0.005L | ≤0.02 | / | 0 | |
总大肠菌群 | 个/L | <3 | ≤3.0 | / | 0 | |
菌落总数 | CFU/mL | 60 | ≤100 | 0.60 | 0 | |
总硬度 | mg/L | 3.60×102 | ≤450 | 0.80 | 0 | |
X2拟建厂址东侧约1000m居民处☆DX2 | pH | 无量纲 | 7.3 | 7.3 | 0.20 | 0 |
氨氮 | mg/L | 0.045 | 0.045 | 0.09 | 0 | |
耗氧量 | mg/L | 0.61 | 0.61 | 0.20 | 0 | |
硫化物 | mg/L | 0.008 | 0.008 | 0.40 | 0 | |
总大肠菌群 | 个/L | <3 | <3 | / | 0 | |
菌落总数 | CFU/mL | 70 | 70 | 0.70 | 0 | |
总硬度 | mg/L | 3.58×102 | 3.58×102 | 0.80 | 0 | |
X3拟建厂址东北侧约800m处☆DX3 | pH | 无量纲 | 7.38 | 7.38 | 0.25 | 0 |
氨氮 | mg/L | 0.069 | 0.069 | 0.14 | 0 | |
耗氧量 | mg/L | 0.33 | 0.33 | 0.11 | 0 | |
硫化物 | mg/L | 0.007 | 0.007 | 0.35 | 0 | |
总大肠菌群 | 个/L | <3 | <3 | / | 0 | |
菌落总数 | CFU/mL | 49 | 49 | 0.49 | 0 | |
总硬度 | mg/L | 2.73×102 | 2.73×102 | 0.61 | 0 |
根据表5.2.4统计结果可知,拟建项目评价范围内地下水各评价因子未出现超标现象,满足《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14848-2017)的Ⅲ类标准,水环境质量较好,满足项目实施条件。
5.2.4土壤环境质量现状监测与评价
(1)监测点位
共设置3个土壤环境质量监测点位,S1拟建厂址内西侧□TR1、S2拟建厂址内北侧□TR2、S3拟建厂址内东侧□TR3
(2)监测因子
pH 镉 汞 砷 铅 铬 铜 镍 锌;
(3)监测时间及频率
2020年5月27日,监测1天,取1次土样。
(4)评价标准
《土壤环境质量 农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GB15618-2018)中表1其他农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筛选值
(5)评价方法
采用《土壤环境质量 农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GB15618-2018)中表1其他农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筛选值进行单项指数评价。
采用环境质量指数法。土壤中某污染物的单一指数计算式为:
Ii=Ci/Si
式中Ii为土壤中i污染物的污染指数;
Ci为土壤中i污染物的实测含量,mg/kg;
Si为土壤中i污染物的环境质量标准(背景值),mg/kg。
(6)监测结果及评价分析
表5.2-4 土壤监测结果统计表
监测时间 | 监测点位 | 经纬度 | 样品编号 | pH | 镉 | 汞 | 砷 | 铅 | 铬 | 铜 | 镍 | 锌 | |
经度° | 纬度° | 无量纲 | mg/kg | mg/kg | mg/kg | mg/kg | mg/kg | mg/kg | mg/kg | mg/kg | |||
5月27日 | S1拟建厂址内西侧□TR1 | 109.071211 | 28.617895 | TR1 | 6.35 | 0.196 | 0.058 | 4.04 | 35.2 | 36 | 12 | 19 | 98 |
标准值 | 6.5-7.5 | 0.3 | 1.8 | 40 | 90 | 150 | 50 | 70 | 200 | ||||
Pi | / | 0.65 | 0.03 | 0.10 | 0.39 | 0.24 | 0.24 | 0.27 | 0.49 | ||||
超标倍数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
S2拟建厂址内北侧□TR2 | 109.083413 | 28.618559 | TR2 | 6.97 | 0.22 | 0.045 | 3.65 | 35.3 | 22 | 5 | 14 | 76 | |
标准值 | 6.5-7.5 | 0.3 | 2.4 | 30 | 120 | 200 | 100 | 100 | 250 | ||||
Pi | / | 0.73 | 0.02 | 0.12 | 0.29 | 0.11 | 0.05 | 0.14 | 0.30 | ||||
超标倍数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
S3拟建厂址内东侧□TR3 | 109.082755 | 28.643265 | TR3 | 7.36 | 0.137 | 0.038 | 5.04 | 35.2 | 25 | 8 | 15 | 90 | |
标准值 | 6.5-7.5 | 0.3 | 2.4 | 30 | 120 | 200 | 100 | 100 | 250 | ||||
Pi | / | 0.47 | 0.02 | 0.17 | 0.29 | 0.13 | 0.08 | 0.15 | 0.36 | ||||
超标倍数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根据表5.2-4土壤环境监测统计表可知,拟建项目评价因子满足《土壤环境质量 农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GB15618-2018)中表1农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筛选值各用地类型标准值,土壤环境状况较好。
5.2.5声环境质量现状监测与评价
(1)监测点位
拟建项目设置3个噪声监测点位,分别为拟建厂址厂界东侧△ZS1、拟建厂址厂界西侧△ZS2、拟建厂址厂界北侧△ZS3。
(2)监测因子
昼夜噪声等级
(3)监测时间及频率
监测时间为2020年5月29日至5月30日,采样频率为连续2天,每天昼、夜各1次。
(4)评价标准
执行《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的2类标准。
(5)监测结果及评价分析
表5.2-5 噪声监测结果统计表
监测点位 | 昼间等效声级 | 夜间等效声级 | 标准dB(A) | 主要声源 | 达标情况 | |||
监测时间 | 监测结果 (Leq : dB) | 监测时间 | 监测结果 (Leq : dB) | 昼间 | 夜间 | |||
N2拟建厂址厂界东侧△ZS1 | 5月29日 9:22 | 41 | 5月30日 00:32 | 36 | 60 | 50 | 环境噪声 | 达标 |
5月30日 9:18 | 41 | 5月31日 00:28 | 38 | 60 | 50 | 环境噪声 | 达标 | |
N3拟建厂址厂界西侧△ZS2 | 5月29日 9:56 | 43 | 5月30日00:50 | 36 | 60 | 50 | 环境噪声 | 达标 |
5月30日 10:06 | 42 | 5月31日 00:49 | 38 | 60 | 50 | 环境噪声 | 达标 | |
N1拟建厂址厂界北侧△ZS3 | 5月29日 10:20 | 41 | 5月30日1:15 | 37 | 60 | 50 | 环境噪声 | 达标 |
5月30日 10:31 | 42 | 5月31日 1:19 | 38 | 60 | 50 | 环境噪声 | 达标 |
根据表5.2-5可知,项目区域内声环境质量较好,符合《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的2类标准,满足项目实施条件。
6 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
6.1施工期环境影响评价
6.1.1施工期废气环境影响
(1)废气环境影响
拟建项目施工期涉及场地平整,进场道路修建以及各主体工程的建设等内容。施工过程涉及的污染源主要为施工扬尘与汽车尾气。施工期的大气污染物主要有TSP、NO2、非甲烷总烃等,排放方式为无组织排放。
① 施工扬尘
施工扬尘主要为施工土石方开挖、堆放、土方回填,材料运输、装卸,混凝土搅拌作业时等施工活动产生的扬尘与汽车运输产生的扬尘。天干地燥时,对周边环境空气质量将产生较大的影响。一般情况下,施工场地、运输道路影响范围一般为100m左右。
② 汽车尾气
项目施工期间产生汽车尾气,主要污染因子为NOx、THC、CO等。车辆不多,且分散,污染物排放量较少,且为间断性排放,废气主要局限于施工作业区。拟建项目周围环境为农村区域,周围人口分布稀疏,对周围环境产生影响较小,并且随着施工期结束,影响将消失。
(2)废气环境影响防治措施
①在施工场地安排员工定期对施工场地洒水以减少扬尘量,洒水次数根据天气状况而定,一般每天洒水1~2次,若遇到大风或干燥天气可适当增加洒水次数。
②对建材和原辅材料运输车辆实施覆盖,尽量减少运输过程物料的洒落,加强进出车辆的清洗和进出道路的清扫工作,以减少物料及土石方运输二次扬尘对环境的污染,对原辅材料装卸车时要采取轻装轻卸、大风时停止作业等相关措施。
③土石方开挖时应及时送至天放出,并压实,以减少粉尘产生量;并尽快完成厂区地面的硬化与绿化工程。
④对进出施工场区的道路进行清扫和洒水抑尘;并加强近处场区道路的维护,避免运输道路的损坏造成运输车辆颠簸,从而产生扬尘。
⑤对施工场地四周进行围挡,尤其是距居民点较近的场界处,以减少扬尘扩散。围挡、围护对减少扬尘对环境的污染有明显作用。
6.1.2施工期废水环境影响
(1)废水环境影响
施工期的污废水主要包括施工废水与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污水。
①施工废水
施工期废水主要为混凝土养护水、设施工作业的燃油动力机械维护和冲洗、施工运输车辆的冲洗废水;同时施工材料被雨水冲刷以及施工机械跑、冒、滴、漏的油污随地表径流形成污水。类比同类规模项目可知,SS、石油类浓度分别为300-350mg/L、8-10mg/L,废水量为3.0m3/d。施工场地外侧设置隔油沉淀池,施工废水经沉砂池沉淀后回用于混凝土搅拌和养护、或用于场地抑尘洒水。同时做好建筑材料和建筑废料的管理,避免地面水体二次污染。
同时,施工场地施工开挖遇雨而产生地表径流等,将产生浑浊的施工废水,污染物以SS为主;环评要求在施工场地四周设置排水沟,拦截场地外雨水,并设置沉沙池,对冲刷雨水进行简单沉淀后排入附近泄洪沟。
在采取上述措施后,预计施工期废水对区域水环境的影响较小。
②生活污水
项目施工人员在附近村庄中聘用,所有施工人员在自己家中食宿,工地厕所采用简易防渗旱厕,粪便均被附近农民挖出作肥料,不得随意排放污废水。故施工人员生活污水很少,对水环境影响很小。施工结束后,将临时旱厕进行消毒后拆除,并就地填埋。
(2)废水环境影响污染防治措施
①在施工场地外侧修建沉淀池,废水经沉淀池收集后回用,严禁将废水随意排放。
②施工场地四周设置排水沟,拦截场地外雨水,并设置沉沙池,对于水进行简单沉淀后排入附近泄洪沟。
③建筑材料与建筑废料对方应远离水体一侧,并进行遮盖,避免雨季因暴雨造成的地表径流将其带入水体影响水质。
④项目施工人员生活污水通过简易旱厕进行处理,严禁随意排放污废水。并在施工结束后,及时对粪污进行清理,用作肥料。
6.1.3施工期噪声环境影响
(1)噪声环境影响
①噪声源
施工期主要是施工现场各类机械设备(装载机、挖掘机、推土机、混凝振捣机等)噪声和物料、设备运输的交通噪声。
运输噪声:主要由各施工阶段物料运输车辆引起(如弃渣运出、建筑材料及生产设备的运进),一般采用载重汽车,实测表明距车辆行驶路线7.5m处噪声约85~91dB。各种机械噪声水平见表5.4-1。
根据重庆市环境监测中心多年对各类建筑施工工地的噪声监测结果统计,施工场地5m处噪声声级峰值约为87dB,一般情况声级约为78dB。
表5.4-1 主要施工机械噪声 单位:dB
序号 | 施工机械类型 | 最大声级Lmax(dB) | 施工机具距离(m) | 运行方式 | 运行时间 |
1 | 挖掘机 | 84 | 5 | 间歇、不稳定 | 昼间 |
2 | 推土机 | 84 | 5 | 间歇、不稳定 | 昼间 |
3 | 重型载重汽车 | 82 | 5 | 间歇、不稳定 | 昼间 |
4 | 电锯 | 96 | 1 | 间歇、不稳定 | 昼间 |
5 | 电钻 | 90 | 1 | 间歇、不稳定 | 昼间 |
6 | 电锤 | 96 | 1 | 间歇、不稳定 | 昼间 |
7 | 混凝土振捣机 | 92 | 1 | 间歇、不稳定 | 昼间 |
8 | 混凝土搅拌机 | 92 | 1 | 间歇、不稳定 | 昼间 |
②噪声预测
为了反映施工噪声对环境的影响,利用距离传播衰减模式预测分析施工噪声的影响范围、程度,预测时不考虑障碍物如场界围墙、树木等造成的噪声衰减量。
距离传播衰减预测模式:LP2=LP1-201g(r2/r1)
式中:LP1—受声点P1处的声级;
LP2—受声点P2处的声级;
r1—声源至P1的距离(m);
r2—声源至P2的距离(m)。
施工场界外不同距离的噪声值(不考虑任何隔声措施)预测结果见表5.4-2。
表5.4-2 施工噪声影响预测结果 单位:dB
距离(m) | 5 | 10 | 20 | 30 | 40 | 50 | 80 | 100 | 110 | 130 | 150 | 200 | 220 |
峰值 | 87 | 81 | 75 | 71 | 69 | 67 | 63 | 61 | 60 | 59 | 57 | 55 | 54 |
一般情况 | 78 | 72 | 66 | 62 | 60 | 58 | 54 | 52 | 51 | 50 | 48 | 46 | 45 |
由表5.4-2可知:一般情况下,按环境噪声2类标准衡量,工地施工噪声昼间、夜间分别在40m、130m外可达标。
对照拟建项目环境敏感点调查表,施工过程将对在130m噪声影响范围内的居民产生一定程度的影响。拟建项目130m范围内无居民居住,对周围居民产生影响较小。环评要求施工过程中需要在靠近居名点一侧的施工场界处设置硬质围挡,并尽量将高噪声源远离居民点布置,尽量减轻对周边居民点的影响。
(2)噪声防治措施
①在满足施工需要的前提下,尽可能选用低噪声施工机械设备。
②施工期应严格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标准;施工工地内合理布置施工机具和设备,高噪声设备远离居民点布置,建筑工地采用临时隔声屏障等降噪措施,强化施工管理及隔声、减噪措施,防止扰民事件的发生。
③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必须严格执行渝府令第270号《重庆市环境噪声污染防治办法》的各项要求,对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禁止晚22点至次日晨6点进行产生环境噪声污染的施工,做到文明施工。
④应合理安排施工作业时间,施工作业应尽量安排在白天进行,施工单位因生产工艺要求或者特殊需要必须夜间在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进行产生环境噪声污染的施工等作业的。
⑤场外运输作业安排在白天进行,大型设备施工车辆行经住宅及敏感点时应采取减速、禁鸣等。
⑥加强现场施工人员环保意识教育。
在采取上述措施之后,声环境影响可得到一定程度减轻。
6.1.4施工期固体废物环境影响
(1)固体废物环境影响
①固体废物产生量
施工期固体废物主要是建筑垃圾和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
拟建项目土石方可在场区内实现挖填方平衡,无多余的土石方产生。但土石方在场区内调运过程中应做好水土保持、表土保护和后续绿化利用工作及防尘措施。
建筑垃圾包括废弃建材(如砂石、石灰、混凝土、木材、废砖、拆除建筑物等)以及设备安装过程中产生的废包装材料等,属于一般固体废物,送市政指定渣场处置。
生活垃圾产生量(约40人,按0.5kg/人·d估算)20kg/d。
②影响分析
A、废料等在运输和装卸过程中易产生二次扬尘,使区域尘含量增高。
B、临时堆方在雨水及地表径流作用下易产生水土流失;建筑垃圾外运时易将浮土由车轮带入道路,影响环境卫生。
C、生活垃圾如不及时清运处理,容易腐烂变质、滋生苍蝇蚊虫、产生恶臭、传染疾病,会对周围环境和作业人员健康带来不利影响。
(2)污染防治措施
①施工期间产生的建筑弃材能回收的由回收公司回收处理,不能回收的由建筑方统一清运至市政指定渣场处置。废料要严格实行定点堆放,并及时清运处理。外运时禁止超高超载,实行密闭运输,避免发生遗撒或泄漏。
②废弃土石方场内平衡回填时应及时压实。施工结束后,应清理施工现场,及时绿化。
③出施工场地时清洁车轮,防止运输车辆将浮土带入道路影响环境卫生。
④生活垃圾分类回收,严禁随意抛撒和焚烧,并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置。
施工单位只要按照设计方案实施,加强管理,固体废物对环境的影响可降至最低,也不会对当地景观和环境卫生造成明显的不良影响。
6.1.5施工期生态环境影响
拟建项目占地面积为51722㎡,占地面积较小。不涉及特殊生态敏感区和重要生态敏感区,生态环境评价等级为三级。综合考虑周边保护区分布状况及拟建项目自身情况,确定陆域评价范围为建设项目外扩500m包含区域。评价项目所在地及绿化等生态影响。
(1)生态环境影响
①土地利用
项目施工过程中对地表植被的破坏,改变了土地利用的现状格局、类别及其面积。拟建项目占地类型主要为农用地及少量灌丛草地,不涉及基本农田。项目建设后将改变项目区域内现有的土地利用方式,且使土地利用的使用价值产生改变。
②动植物影响
拟建项目评价区域由于人类活动影响,现主要植被为大米、油菜等经济农作物以及少量灌丛草地。项目的实施会使原有经济作物及植被遭到破坏,随着项目施工结束,并及时进行硬化以及生态恢复,对陆生生态环境影响较小。
项目评价范围内无珍稀野生动物存在,不属于重要保护动物的栖息地,并且项目评价范围内物种相对不丰富。通常情况下,项目实施过程中,大型野生动物如野兔、蛇等会自行进行迁移,只有地表及地下浅层的小型动物如蚯蚓、蚂蚁等将受到损失。此外,项目区域周围多山体,可提供野生动物栖息地活动范围广泛。因此,拟建项目的实施对评价范围内的动物不会产生显著影响。
③水土流失影响分析
水土流失的主要原因是自然或人为因素所引起的。根据拟建项目实际情况,项目的水土流失主要发生于施工期。项目施工过程中会破坏原有地表土层,造成表土裸露和疏松,在遇到降雨时,坡面的径流会产生土壤侵蚀作用。此外,施工过程中所产生的的堆渣以及渣料运输也会产生一定水土流失。
(2)预防保护措施
①减少对项目区内生态环境的破坏,直接影响区主要采取临时挡护措施,尽量将施工过程中滚落到项目区用地范围外的土石量降到最小,待工程完工后,还需进行场地清理,同时,应恢复因施工而破坏的地表或植被。
②项目施工尽量避免在雨季开挖各种基础,道路路基填筑施工期也应尽量避开多雨期,在不可避免的雨天施工时,为防止临时堆料、堆渣等被雨水冲刷,可选用编织布覆盖、围挡板围挡等措施。
③沿工程区开挖、回填边界布置临时排水沟、沉砂池,每隔200m布设一个沉沙池,将水引入规定地块周围的主排水沟内。对产生的开挖回填裸露面采取撒播草籽的形式进行水土流失防治。
④施工结束后,对施工生产生活区清理整平进行绿化,根据立地条件进行有效绿化。
6.2运营期环境影响评价
6.2.1 大气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
6.2.1.1大气污染源预测分析
(1)预测内容、模式及范围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大气环境》(HJ2.2-2018)的规定:评价采用导则推荐的估算模型初步分析项目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评价范围:以项目厂址中部为中心,边长5.0km的范围。
(2)预测因子及评价标准
预测因子:H2S、NH3
评价标准:见表2.4-1。
(3)污染源强与污染源参数
根据工程分析,拟建项目臭气主要来自猪舍,堆粪场,污水处理区域,臭气的主要成分主要为NH3和H2S,为无组织排放。根据项目平面布置情况,项目区域2栋圈舍相连,可看作一个等效的矩形无组织源。项目的排放源强见表*。
排放源 | 主要污染物 | 质量标准(mg/m3) | 废气量(Nm3/h) | 排放速率(kg/h) | 排气筒参数 | ||
排放筒高度(m) | 内径(m) | 废气出口温度(℃) | |||||
圈舍 | H2S | 0.01 | / | 面源参数:长**m,宽**m,高**m | |||
NH3 | 0.2 | ||||||
堆粪场 | H2S | 0.01 | 面源参数:长**m,宽**m,高**m | ||||
NH3 | 0.2 | ||||||
污水处理站 | H2S | 0.01 | 面源参数:长**m,宽**m,高**m | ||||
NH3 | 0.2 |
(4)估算模型参数
拟建项目采用《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大气环境》(HJ2.2-2018)推荐的AERSCREEN估算模式,参数选取见下表:
表* 估算模型参数
参数 | 取值 | |
城市/农村选项 | 城市/农村 | 农村 |
最高环境温度/℃ | 40 | |
最低环境温度/℃ | -8.5 | |
土地利用类型 | 农作物 | |
区域湿度条件 | 中等湿度 | |
是否考虑地形 | 考虑地形 | R是 □否 |
地形数据分辨率/m | 90 | |
是否考虑岸线熏烟 | 否 |
(5)预测结果分析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大气环境》(HJ2.2-2018)评价工作等级确定依据,见下表。
表* 大气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等级
评价工作等级 | 评价工作分级判据 |
一级 | Pmax≥10% |
二级 | 1%≤Pmax≤10% |
三级 | Pmax<1% |
6.2.1.2大气环境防护距离计算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大气环境》(HJ2.2-2018)规定“对于项目厂界浓度满足大气污染物厂界浓度限值,但厂界外大气污染物短期贡献浓度超过环境质量浓度限值的,可以自厂界向外设置一定范围的大气环境防护区域,以确保大气环境防护区域外的污染物贡献浓度满足环境质量标准”。根据估算模式预测结果,项目厂界浓度满足大气污染物厂界浓度限值,厂界外大气污染物短期浓度满足环境质量浓度限值。不需要设置大气环境防护距离。
6.2.1.3卫生防护距离计算
国家环境保护总局《畜禽养殖业污染防治技术规范》(HJ/T81-2001)。畜禽养殖业选址要求如下:
(1)禁止在下列区域内建设畜禽养殖场;
生活饮用水水源保护区、风景名胜区、自然保护区的核心区及缓冲区;城市和城镇居民区,包括文教科研区、医疗区、商业区、工业区、游览区等人口集中地区;县级人民政府依法划定的禁养区域;国家或地方法律、法规规定需特殊保护的其它区域。
(2)新建改建、扩建的畜禽养殖场选址应避开上述规定的禁建区域,在禁建区域附近建设的,应设在上述规定的禁建区域常年主导风向的下风向或侧风向处,场界与禁建区域边界的最小距离不得小于500m。
由于养殖场项目恶臭排放对环境影响具有一定不确定性,且居民对恶臭气体较为敏感,恶臭气体对猪舍及污水处理池周边200范围内影响相对较大。结合项目规模和周边情况以及类比同类项目,建议对养殖区猪舍以及污水处理预处理池设置卫生防护距离为500m。根据目前周围现状及规划,拟建项目卫生防护距离范围内无集中居住区、学校、医院等敏感区域,且在此范围内不得新增学校、医院、机关、科研机构和集中居住区等大气环境敏感目标。
6.2.1.4恶臭影响分析
6.2.1.5油烟影响分析
拟建项目拟建项目食堂,每天供应3餐,用餐人数为30人。项目食堂使用沼气和电能,属于清洁能源。项目食堂设1个灶头,参照《餐饮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50/859-2018)及附录B可知,单个基准灶头的基准风量以2000m3/h计;项目设置油烟净化器,拟建项目属小型规模,净化设备的污染物去除效率选择为油烟去除效率≥90%;非甲烷总烃去除效率≥65%;食堂烹饪油烟废气主要为油及食品的氧化、裂解、水解形成的气态有机物。根据类比调查,人均食用油用量约30g/人•d,食堂耗油量为0.9kg/d,0.3285t/a一般油烟挥发量占总耗油量的2-4%,拟建项目油烟挥发率取3%,则油烟量为0.027kg/d,0.009855t/a。食堂共设置1个灶头,配套油烟净化装置处理油烟,油烟机排风量均为2000m3/h,每天工作6h,处理效率达90%以上,处理后的油烟统一进入专用排烟管于楼顶排放。则产生油烟废气经油烟净化器净化后,油烟排放量为0.0027kg/d、0.0009855t/a,排放浓度为0.225mg/m³,满足《餐饮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50/859-2018)后排放。
参考《餐饮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50/859-20158)编制说明(京环函[2017]688号附件3)中6.1.3非甲烷总烃最大产生量月*t/a,通过设置油烟净化器,净化除油后油烟浓度不高于1mg/m3,排放量不高于0.03t/a,非甲烷总烃浓度低于10 mg/m3,再通过专用烟道引至屋顶排放。通过采取以上措施后项目产生的油烟可以做到达标排放,对周边环境产生的影响不大。
6.2.1.6污染物排放量核算
略
6.2.2 地表水环境影响与评价
拟建项目废水处理方式为对场内污废水混合后,采用“固液分离+两级A/O+絮凝沉淀+消毒+氧化塘”工艺进行处理,出水达到排放标准后,再通过管网排入附近农田灌溉。拟建项目废水不进行外排,地表水评价等级为三级B评价,且不需要进行地表水预测,仅需要做地表水环境影响分析。
(1)地表水环境影响评价
猪只尿液、冲栏废水等废水与生活污水经集中收集后,采用“固液分离+两级A/O+絮凝沉淀+消毒+氧化塘”达到《农田灌溉水质标准》(GB5084-2021)要求后排入氧化塘(3000m3)。再经管道引至消纳土地作为肥料使用。
正常工况下,拟建项目无排入外环境的废水,对周边地表水环境基本不产生影响,且设有1座3000m3的沼液暂存池,做好防渗处理,可作为应急事故池。
(2)非正常情况排放影响分析
拟建项目生产过程中非正常排放主要是污水管道、集污池、沼液塘出现破损堵塞等情况,造成废水直接外排情况。拟建项目不涉及自然保护区、饮用水源地保护区,距离地表水受体马路河873.2m,且中间隔着大面积的土地。养殖场废水在非正常排放情况下,受种植区域作物根系及土壤的截留作用,顺着周边沟渠,直接流入地表水体的几率非常小,产生地表水污染的可能性不大。
(3)地表水环境自查分析
表6.2-1 地表水环境影响评价自查表
工作内容 | 自查项目 | ||||||||||||||
影 响 识 别 | 影响类型 | 水污染影响型R;水文要素影响型 □ | |||||||||||||
水环境保护目标 | 饮用水水源保护区 □;饮用水取水口 □;涉水的自然保护区□;重要湿地 □; 重点保护与珍稀水生生物的栖息地 □;重要水生生物的自然产卵场及索饵场、越冬场和洄游通道、天然渔场等渔业水体□;涉水的风景名胜区 □;其他 R | ||||||||||||||
影响途径 | 水污染影响型 | 水文要素影响型 | |||||||||||||
直接排放 □;间接排放□;其他R | 水温 □;径流 □;水域面积 □ | ||||||||||||||
影响因子 | 持久性污染物 □;有毒有害污染物 □;非持久性污染物 □;pH 值□;热污染 □;富营养化R;其他 □ |
水温 □;水位(水深) □;流速 □;流量 □;其他 □ | |||||||||||||
评价等级 | 水污染影响型 | 水文要素影响型 | |||||||||||||
一级 □;二级 □;三级 A □;三级 BR | 一级 □;二级 □;三级 □ | ||||||||||||||
现 状 调 查 | 区域污染源 | 调查项目 | 数据来源 | ||||||||||||
已建 □;在建 □;拟建 R;其他 □ |
拟替代的污染源 □ | 排污许可证 □;环评 □;环保验收 □;既有实测 □;现场 监测 □;入河排放口数据 □;其他 □ | |||||||||||||
受影响水体水环境质量 | 调查时期 | 数据来源 | |||||||||||||
丰水期□;平水期 □;枯水期 □;冰封期 □ 春季 □;夏季 □;秋季 □;冬季 □ | 生态环境保护主管部门 □;补充监测 □;其他 R | ||||||||||||||
区域水资源开发利用状况 | 未开发 □;开发量 40%以下 □;开发量 40%以上 □ | ||||||||||||||
水文情势调查 | 调查时期 | 数据来源 | |||||||||||||
丰水期 □;平水期 □;枯水期 □;冰封期 □ 春季 □;夏季 □;秋季 □;冬季 □ |
水行政主管部门 □;补充监测 □;其他 □ | ||||||||||||||
补充监测 | 监测时期 | 监测因子 | 监测断面或点位 | ||||||||||||
丰水期 □;平水期 □;枯水期 □;冰封期 □ 春季 □;夏季 □;秋季 □;冬季 □ |
( ) | 监测断面或点位个数 ( )个 | |||||||||||||
现 状 评 价 | 评价范围 | 河流:长度( )km;湖库、河口及近岸海域:面积( )km2 | |||||||||||||
评价因子 | (COD、氨氮) | ||||||||||||||
评价标准 | 河流、湖库、河口:Ⅰ类 □;Ⅱ类 □;Ⅲ类R;Ⅳ类 □;Ⅴ类□ 近岸海域:第一类 □;第二类 □;第三类 □;第四类 □ 规划年评价标准( ) | ||||||||||||||
评价时期 | 丰水期 □;平水期R;枯水期 □;冰封期 □ 春季 □;夏季 □;秋季 □;冬季 □ | ||||||||||||||
评价结论 | 水环境功能区或水功能区、近岸海域环境功能区水质达标状况:达标□;不达标 □ 水环境控制单元或断面水质达标状况:达标□;不达标 □ 水环境保护目标质量状况:达标□;不达标 □ 对照断面、控制断面等代表性断面的水质状况:达标□;不达标 □ 底泥污染评价 □ 水资源与开发利用程度及其水文情势评价 □ 水环境质量回顾评价 □ 流域(区域)水资源(包括水能资源)与开发利用总体状况、生态流量管理要求与现状满足程度、建设项目占用水域空间的水流状况与河湖演变状况 □ | 达标区R 不达标区□ | |||||||||||||
影 响 预 测 | 预测范围 | 河流:长度( )km;湖库、河口及近岸海域:面积( )km2 | |||||||||||||
预测因子 | ( ) | ||||||||||||||
预测时期 | 丰水期 □;平水期 □;枯水期 □;冰封期 □ | ||||||||||||||
预测情景 | 春季 □;夏季 □;秋季 □;冬季 □ 设计水文条件 □ | ||||||||||||||
建设期 □;生产运行期 □;服务期满后 □ 正常工况 □;非正常工况 □ 污染控制和减缓措施方案 □ 区(流)域环境质量改善目标要求情景 □ | |||||||||||||||
预测方法 | 数值解 □:解析解 □;其他 □ 导则推荐模式 □:其他 □ | ||||||||||||||
影 响 评 价 | 水污染控制和水环境影响减缓措 施有效性评价 |
区(流)域水环境质量改善目标 □;替代削减源 □ | |||||||||||||
水环境影响评价 | 排放口混合区外满足水环境管理要求 □ 水环境功能区或水功能区、近岸海域环境功能区水质达标 □ 满足水环境保护目标水域水环境质量要求 □ 水环境控制单元或断面水质达标 □ 满足重点水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要求,重点行业建设项目, 主要污染物排放满足等量或减量替代要求 □ 满足区(流)域水环境质量改善目标要求 □ 水文要素影响型建设项目同时应包括水文情势变化评价、主要水文特征值影响评价、生态流量符合性评价 □ 对于新设或调整入河(湖库、近岸海域)排放口的建设项目,应包括排放口设置的环境合理性评价 □ 满足生态保护红线、水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和环境准入清单管理要求 □ | ||||||||||||||
污染源排放量核算 | 污染物名称 | 排放量/(t/a) | 排放浓度/(mg/L) | ||||||||||||
替代源排放情况 | 污染源名称 | 排污许可证编号 | 污染物名称 | 排放量/(t/a) | 排放浓度/(mg/L) | ||||||||||
( ) | ( ) | ( ) | ( ) | ( ) | |||||||||||
生态流量确定 | 生态流量:一般水期( )m3/s;鱼类繁殖期( )m3/s;其他( )m3/s 生态水位:一般水期( )m;鱼类繁殖期( )m;其他( )m | ||||||||||||||
防 治 措 施 | 环保措施 | 污水处理设施 R;水文减缓设施 □;生态流量保障设施 □;区域削减 □;依托其他工程措施 □;其他 □ | |||||||||||||
监测计划 | 环境质量 | 污染源 | |||||||||||||
监测方式 | 手动□;自动 □;无监测 □ | 手动R;自动 □;无监测 □ | |||||||||||||
监测点位 | () | (排水口) | |||||||||||||
监测因子 | () | (pH、COD、BOD5、SS、NH3-N、动植物油) | |||||||||||||
污染物排放清单 | R | ||||||||||||||
评价结论 | 可以接受R;不可以接受 □ | ||||||||||||||
注:“□”为勾选项,可√;“( )”为内容填写项;“备注”为其他补充内容。 |
6.2.3 地下水环境影响分析
1、区域水文地质
项目污染物对地下水的影响主要是由于降雨或废水排放等方式通过垂直渗透进入包气带,进入包气带的污染物在物理、化学和生物作用下经吸附、转化、迁移和分解后输入地下水。因此,包气带是连接地面污染物与地下含水层的主要通道和过渡带,既是污染物媒介体,又是污染物的净化场所和防护层。一般说来,根据地下水能否被污染以及污染物的种类和性质,土壤粒细而紧密,渗透性差,则污染慢;反之,颗粒大松散,渗透性能良好则污染重。
项目所在区域属于古生界,寒武系娄山关群,灰白色块状白云岩。地下水类型主要为碳酸盐裂隙岩溶水,而岩溶水又分为裸露型岩溶水、覆盖型岩溶水、埋藏型岩溶水。拟建项目属于裸露型岩溶水。区域溶洞、地下河中等发育,岩溶率6.6%,含岩溶水。地下河流量20.4-72升/秒,最大913升/秒,泉流量一般1.24-4.543升/秒,最大336升/秒,最小0.014升/秒,地下径流模数0.11-10.33,HCO3-CaMg型水,pH5.5-7,矿化度0.042-0.54克/升。
项目所在区域水文地质单元有岩溶漏斗(充水的)等宏观形态,地下水的总体迁流方向为东北方向向西南方向,评价区内地下水开采利用以利用地下河、溶洞泉为主,埋深小于50米,水量中等的岩溶地区为主,项目所在水文地质单元不在饮用水源保护区范围内,项目所在区域地下水无集中式引用水源地。
(2)补给、径流及排泄条件
大气降水为地下水主要补给来源,其次为地表水的渗入补给。蒸发、植物蒸腾、层间径流为场地地下水主要排泄方式。区域以马路河为界,马路河南侧区域地下水径流方向为自东南流向西北,马路河北侧区域地下水径流方向为自东北流向西南方向。拟建项目位于马路河北侧,场区段地下水径流方向为自北流向南,流向马路河,最终汇入梅江河排泄。
2、地下水污染途径分析
建设项目可能对地下水造成污染的途径主要有:猪舍、堆粪场、调节池及沼液池、排污管网事故状态等不正常运转、或防渗措施达不到要求、或不均匀的地基沉降造成地面裂缝,影响防渗效果引起污水下渗对地下水造成的污染。
3、地下水影响分析
(1)正常工况环境影响分析
项目区域内,道路、办公室用房等地面均进行硬化,污水处理设施、猪舍、有机肥车间、调节池、沼液池、事故池全部采用防渗材料铺设,排污管网采用防腐材料。正常工况下,项目区域内污水不会渗漏进入地下水包气带、对地下水造成污染。
(2)非正常工况环境影响分析
①预测标准
非正常情况下,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下水环境》(HJ610-2016),二级和三级评价中水文地质条件复杂时采用数值法,水文地质条件简单时可采用解析法。拟建项目地下水评价等级为三级,并且水文地质条件相对简单。因此采用解析法进行预测分析。
②预测模型
本次预测采用短时泄露污染物的一维解析解法(参考《多孔介质污染物迁移动力学》,王洪涛,2008年3月)进行预测,预测公式为:
式中:x—距注入点的距离,m;
t—时间,d;
c—t时刻x处的污染物浓度,mg/L;
c0—污染物注入浓度,mg/L;
ci—污染物背景浓度,mg/L;
u—水流速度,m/d;
DL—纵向弥散系数,m2/d;
erfc()—余误差函数。
地下水流速确定按下列方法取得:
式中:u—地下水实际流速;
K —渗透系数;
I —水力坡度;
n—有效孔隙度;
③ 参数确定
拟建项目含水层的渗透系数来源于相关地层的抽水试验数据,区域内含水层渗透系数,有效孔隙度等具体数值参考见表6.3-1。
表6.3-1 模型参数综合取值表
项目 | 单位 | 参数取值 |
含水层渗透系数K | m/d | 0.5 |
有效孔隙度EH | / | 0.2 |
纵向弥散系数 | m2/d | 0.3 |
水力坡度 | / | 0.1 |
④ 预测情景
非正常情况下,项目的污水处理工艺设备或地下水保护措施因系统老化、腐蚀等原因不能正常运行或保护效果达不到设计要求,污水进入地下水的几率及量明显增加,会对地下水产生一定影响。为定量评价可能的地下水影响,本次评价选取污染物浓度最高的项目污水处理站调节池发生泄漏的情况进行预测。
⑤预测因子及标准
运行期场区主要废水包括猪舍冲洗废水、初期雨水、生活污水等,主要污染因子有COD、SS、氨氮等。根据非正常情况下设定主要污染源调节池的分布位置,预测在非正常条件有防渗情境下,污染物在地下水迁移过程中的污染物影响范围、超标范围。本次预测选取对地下水影响符合较大的COD作为预测因子。根据污水处理站设计资料,项目废水污染物COD浓度为*mg/L,氨氮浓度为*mg/L。
由于《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14848-2017)中无COD指标,因此选择《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作为参考值,氨氮执行《地下水环境质量标准》(GB/T14848-2017)III类标准0.5mg/L,见表6.3-3。
表6.2-3 拟采用污水水质标准限值
预测因子 | 执行标准 | 标准限值(mg/L) |
COD(参考值) | 20 | |
氨氮 | 《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14848-2017)III类 | 0.5 |
⑥地下水污染模拟预测结果
略
(4)地下水影响预防措施
略
6.2.4 声环境影响预测分析
(1)噪声源强
拟建项目噪声主要来自风机、变压器、水泵等机械设备噪声及猪叫声,噪声源及降噪措施见表6.2-
噪声源 | 噪声源强 | 治理措施 | 降噪后噪声 | 产生方式 |
柴油发电机 | 80 | 作为备用电源,使用频率低 | 70 | 间歇 |
排气扇 | 65~80 | 选低噪声设备,围墙隔音 | 60~65 | 间歇 |
水泵 | 65~70 | 隔声减振,埋地处理 | 50~55 | 连续 |
猪叫声 | 70~80 | 通过加强管理、围墙隔声、厂房隔声、设备加装减震垫、绿化吸收等,可降低噪声 | 55~65 | 偶发 |
固液分离机 | 70~80 | 减振、隔声房间,选低噪声设备 | 65~75 | 连续 |
(2)噪声预测模式
①根据拟建项目运营期各噪声源的特征及《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声环境》(HJ 2.4-2009)的技术要求,本次评价采取点源距离衰减模式,公式如下:
Lpi = L0i-20lg(ri/r0i)
式中:
Lpi——第i个噪声源ri处的噪声贡献值,dB(A);
L0i——第i个噪声源参考位置r0i处的噪声贡献值,dB(A);
ri——预测点与点声源之间的距离 (m);
r0i——参考位置与点声源的距离(m),1m。
②噪声合成模式
Ln——预测点的叠加声级,dB(A);
Lpi——第i个噪声源ri处的噪声贡献值,dB(A);
项目噪声源与厂界最近距离如表6.2-*所示:
表6.2-* 厂界到声源的距离 单位:m
序号 | 噪声源 | 到厂界的距离 | |||
东 | 南 | 西 | 北 | ||
1 | 柴油发电机 | 137 | 35 | 13 | 51 |
2 | 排气扇 | 90 | 101 | 94 | 80 |
3 | 水泵 | 38 | 105 | 40 | 54 |
4 | 猪叫声 | 30 | 20 | 58 | 20 |
5 | 固液分离机 | 39 | 107 | 41 | 56 |
(3)噪声预测结果分析
序号 | 噪声源 | 采取措施后的噪声级dB(A) | 到厂界的贡献值 | |||
东 | 南 | 西 | 北 | |||
1 | 柴油发电机 | 70 | 27.27 | 39.12 | 47.72 | 35.85 |
2 | 排气扇 | 65 | 25.92 | 24.91 | 25.54 | 26.94 |
3 | 水泵 | 55 | 23.4 | 14.58 | 22.96 | 20.35 |
4 | 猪叫声 | 65 | 35.46 | 38.98 | 29.73 | 38.98 |
5 | 固液分离机 | 70 | 38.18 | 29.41 | 37.74 | 35.04 |
叠加值 | 40.5 | 42.38 | 48.24 | 41.91 |
根据噪声预测结果可知,在将多个噪声源叠加的情况下,厂界噪声均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二类标准。因此,拟建项目对周围声环境影响较小。
6.2.5 固体废物环境影响分析
拟建项目运营期固体废物主要来自养殖场猪粪、厌氧处理池中沼渣、污泥、病死猪只、废包装袋、废脱硫剂、医疗废物、员工生活垃圾等。
(1)猪粪
猪粪采用干清粪,收集到的粪便经场内污道运至干湿分离池进行干湿分离,之后干粪运送至堆粪场进行暂存,暂存周期为14天,然后由**肥料公司外运生产发酵。猪粪在发酵过程中可以杀死其中的病原菌和寄生虫卵,有机物则分解成腐殖质与无机盐类,可实现废物的无害化和资源利用,不会对周围环境造成二次污染,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2)沼渣
对厌氧反应器中的沼渣,定期进行清掏,沥干后运至堆粪场进行暂存,然后由由**肥料公司外运生产发酵
(3)污泥处理
生化系统与物化除磷系统排出的剩余污泥进入污泥池,经污泥泵送到污泥脱水机进行脱水,滤液回调节池,干泥送至堆粪棚与猪粪一起堆存。污泥处理系统包括污泥池及污泥泵、脱水机等设施设备。
(4)病死猪只
根据环境保护部关于病害动物无害化处理有关意见的复函:《动物防疫法》明确要求病害动物应当按照国务院兽医主管部门的规定进行无害化处理,不得随意处置。病害动物按照HJ 497-2009《畜禽养殖业污染治理工程技术规范》及HJ/T81-2001《畜禽养殖业污染防治技术规范》进行无害化处理,不再按照危险废物进行处置。
根据《畜禽养殖业污染治理工程》技术规范(HJ497-2009)的规定:“病死畜禽尸体应及时处理,不得随意丢弃,不得出售或用作饲料再利用。畜禽尸体的处理与处置应符合HJ/T81-2001第9章规定。”《畜禽养殖污染防治技术规范》 (HJ/T81-2001)规定: 病死畜禽尸体要及时处理,严禁随意丢弃,严禁出售或未经无害化处置直接作为饲料再利用。
项目生猪养殖过程中产生的病死猪尸体,采用病死动物无害化高温生物降解机处理。项目设有1间占地面积96m2的无害化降解间,设有1台处理能力为1t/d的无害化降解机。无害化降解机是专门处理动物尸体、动物废弃物的高端环保设备,其综合利用微生物降解有机物的特性、持续发酵高温杀灭病原微生物的原理和技术,采用电加热,经过破碎 配料(秸秆粉 30%、菌种1kg/t 病死猪)、搅拌、加热、发酵、杀菌、干燥等多重工艺,24小时自动把畜禽尸体等有机物快速降解后作为有机肥原料外售。无害化降解配套有除臭系统,采用紫外光解催化氧化进行除臭。
(5)废包装袋
根据工程分析可知,废弃包装物产生量约为1t/a。经建设单位统一收集后,定期外售废品回收企业,对周围环境影响小。
(6)废脱硫剂
厌氧发酵产生的沼气应进行收集,并根据利用途径进行脱水、脱硫等净化处理,在该过程中会产生少量的废脱硫剂,属于一般固体废物。废脱硫剂经收集后外售给供应商回收再生,对周围环境影响小。
(7)医疗废物
拟建项目运行过程中产生的废疫苗瓶、废消毒剂瓶、废药瓶等医疗废弃物属于危险废物,该部分废物经收集暂存于场区后交由有相关处理资质的单位集中处理。根据《医疗废物集中处置技术规范》,场区应设立专门的危险废物专用临时贮存箱,且必须与生活垃圾分开存放,有防风、防雨、防晒、防渗漏措施,同时符合消防安全要求。危险废物分类包装之后盛放在临时贮存箱内,临时贮存箱应每天消毒一次,并设立危险废物警示性标牌。储存于危险废物暂存间,并定期交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妥善处理。
(8)员工生活垃圾
拟建项目运营期劳动定员为30人,按每人每天产生0.5kg生活垃圾计算,生活垃圾产生量为5.475t/a。拟建项目的生活垃圾处理方式为在场区内经垃圾桶收集后,定期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6.2.6 土壤环境影响分析
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土壤环境》(试行)(HJ964-2018)附录A中进行土壤环境影响评价项目类别判定拟建项目为年出栏生猪5000头(其他畜禽种类折合猪的养殖规模)及以上的畜禽养殖场或养殖小区,属Ⅲ类项目。项目所在地周边用地为耕地,土壤环境为敏感。项目占地为51722㎡,为中型项目。故拟建项目工作评价等级为三级,可采取定性描述进行评价。
土壤重点污染源主要是通过大气、水等污染扩散途径对土壤造成污染影响。拟建项目运营过程中产生的废气主要为H2S和NH3,无重金属等有毒有害物质产生,且产生量较少,不会在土壤中沉降富集,因此不考虑大气沉降对土壤影响。
拟建项目生产废水主要为猪只尿液、冲栏废水、进场车辆冲洗水等清洗废水与生活污水。猪只尿液、冲栏废水、进场车辆冲洗水等清洗废水与生活污水经集中收集后,采用“固液分离+两级AO+絮凝沉淀+消毒+氧化塘”工艺处理,达到《农田灌溉水质标准》(GB5084-2021)要求后,排入沼液塘。再经管道引至消纳土地作为肥料使用,不直接排入外环境。
拟建项目固体废物主要为猪粪、病死猪、医疗废物等,猪粪经干清粪收集后运至之后干粪运送至堆粪场进行暂存,然后由**肥料公司外运生产发酵。病死猪只经无害化采用病死动物无害化高温生物降解机处理作为有机肥原料外售。医疗废物储存于危险废物暂存间,并定期交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妥善处理。
综上,拟建项目废水、固废均不直接排入外环境,同时拟建项目粪污、废水贮存、运输、处理设施均采用有效防渗、防漏措施,对土壤环境基本无影响。
6.2.7 生态环境影响分析
根据2.5.1章节可知,拟建项目生态环境影响评价等级为三级,评价范围为拟建项目建设场地范围边界外延500m范围及沼液还田区域。
(1) 土地利用环境影响
拟建项目占用土地利用类型为耕地,详见附图*。不涉及永久基本农田,自然保护区、世界文化和自然遗产地、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地质公园、重要湿地等用地。项目的建设将改变现有的土地利用方式,使土地使用价值发生改变。但项目建成后,养殖场将对建成地面进行硬化,此外在空地和场界四周以树、灌、草相结合的形式会建设较大面积的绿化,提高经济效益。整个项目区除建筑、道路外,几乎均为绿地覆盖,可视为一定程度的生态恢复补偿措施。
(2) 水土流失环境影响
拟建项目建成后,养殖场将建成混凝土地面,并在空地和场界四周种树植草,加强绿化,降低地表径流流量和流速,增强地表的固土能力,从而减轻地表侵蚀,有效减少水土流失。
(3)动植物环境影响
拟建项目所在地主要为农村生态环境,周边主要为农作物,路边及埂间分布零星杂草及少量的灌木丛,野生动物较少。拟建项目建设对当地动物数量影响较小。但如果猪发生病疫,若处理不当,可能对当地野生和家养动物感染,造成野生和家养动物死亡。项目应采取较好的病疫防疫措施并制定了强有力的病疫应急预案,只要加强管理和遵照执行,猪只发生病疫对当地野生和家养动物影响较小。
7 环境风险评价
7.1 评价依据
7.1.1 风险源调查
拟建项目为生猪养殖项目,运营期主要使用的原材料为饲料、消毒剂、植物除臭剂、兽药及防疫药品等,并产生沼气、污废水、病死猪、粪渣等。根据《危险化学品名录》(2015 年版)、《剧毒化学品目录》(2012 年版)、《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GB18218-2018)及《危险货物品名表》(GB12268-2012),拟建项目运营期涉及的废疫苗瓶、废消毒剂瓶、废药瓶等医疗废弃物属于危险废物,该部分废物经收集暂存于场区后交由有相关处理资质的单位集中处理,且使用量极少,均为桶装或瓶装,存储规格及存储量均较小,若单瓶或单桶化学品发生倾倒泄漏事故,由于储量小,泄漏的化学品主要在存储室内蔓延开,不会进入外环境。因此拟建项目潜在的主要环境风险是:
(1)有毒有害气体:生猪养殖属于农业生产项目,拟建项目所使用的原料均没有任何毒性、易燃性等危险特性,但是项目沼气来自厌氧反应器,其主要成分是甲烷,具有一定的热值,是一种生物质能。厌氧反应器产生的沼气是含饱和水蒸气的混合气体,除含有CH4和CO2外,还含有H2S,不仅有毒,而且有很强的腐蚀性。此外,猪粪中挥发出含硫化氢、氨气为有刺激性、有毒有毒气体。
(2)养殖废水事故外排:养殖废水中CODCr、BOD5、SS和氨氮等污染物浓度均较高,污水处理系统在运行过程中由于机械故障、操作失误及安全管理疏漏等诸多方面的因素导致污水事故性排放,造成大量废水不能及时处理直接排入环境中会造成严重污染事故。
7.1.2 环境风险潜势初判
当只涉及一种危险物质时,计算该物质的总量与其临界量比值,即为Q;
当存在多种危险物质时,需根据下式计算物质总量与其临界量比值(Q):
式中:q1,q2,…,qn——每种危险物质的最大存在总量,t;
Q1,Q2,…,Qn——每种危险物质的临界量,t。
当Q<1时,该项目环境风险潜势为I。
当Q≥1时,将Q值划分为:(1)1≤Q<10;(2)10≤Q<100;(3)Q≥100。
根据工程分析和《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HJ 169-2018)附录B可知,拟建项目建成后可储存物质的量和各类物质的临界量如表7.1-1所示。
表7.1-1 项目重点关注的危险物质储存量及临界量
装置名称 | 介质名称 | 最大储存量(t) | 临界量(t) | 辨识结果 | |
厌氧发酵池 | 甲烷 | 略 | 略 | q1/Q1+q2/Q2+… +qn/Qn=0.0046<1 | 环境风险潜势为I |
注:厌氧发酵池沼气按其1d产生量计。
7.1.3 环境风险评价等级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HJ 169-2018),环境风险评价工作等级需先根据建设项目涉及的物质及工艺系统危险性和所在地的环境敏感性确定环境风险潜势,再根据环境风险潜势来进行判定,具体见表7.1-2。
表7.1-2 环境风险评价工作等级划分
环境风险潜势 | IV、IV+ | III | II | I |
评价工作等级 | 一 | 二 | 三 | 简单分析a |
a 是相对于详细评价工作内容而言,在描述危险物质、环境影响途径、环境危害后果、风险防范措施等方面给出定性的说明。 |
由表7.1-1和表7.1-2可知,拟建项目风险潜势为I,环境风险评价工作等级可仅开展简单分析。
拟建项目评价范围内无珍稀野生动植物、名木古树及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饮用水源保护区、文物保护单位等,主要环境保护目标分布见表7.2-1。
表7.2-1 环境保护目标
环境 类别 | 保护目标 | 方位 | 厂界距离(m) | 坐标m | 功能 | 有无山体阻隔 | 保护级别 | |
X | Y | |||||||
大气 环境 | 梁家 | SW | 1059 | 109.07246 | 28.61351 | 散住居民 (约12户) | 有 | 《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 |
贵山 | SW | 2086 | 109.06972 | 28.60473 | 散住居民 (约58户) | 有 | ||
黑岩 | SW | 1868 | 109.06274 | 28.61293 | 散住居民 (约45户) | 有 | ||
龙池中学 | SW | 2406 | 109.05706 | 28.61183 | 学校 (约1000人) | 有 | ||
马路河 | W | 1280 | 109.06663 | 28.62223 | 散住居民 (约50户) | 有 | ||
洞坪村 | NW | 526 | 109.07660 | 28.62651 | 散住居民 (约18户) | 有 | ||
上姚 | NW | 806 | 109.07342 | 28.62850 | 散住居民 (约80户) | 有 | ||
中姚 | NW | 1154 | 109.07086 | 28.62892 | 散住居民 (约25户) | 有 | ||
中坪小学 | NW | 1170 | 109.07554 | 28.63193 | 学校 (约400人) | 有 | ||
杉树村 | NW | 2132 | 109.07058 | 28.63963 | 散住居民 (约60户) | 有 | ||
新塘村 | N | 1800 | 109.08205 | 28.63778 | 散住居民 (约80户) | 有 | ||
大茶园村 | W | 828 | 109.08753 | 28.62016 | 散住居民 (约80户) | 有 | ||
地表水环境 | 梅江河 | NW | 7896 | / | / | 三类水功能区 | 有 | 《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Ⅲ类 |
马路河 | SE | 873.2 | 109.07401 | 28.615222 | / | / | ||
声环境 | 厂界 | 厂界周围200m | / | / | / | / | / | 《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类标准 |
生态环境 | 场界周边农田和近地植被 |
(1)沼气是一种混合气体,主要成分是甲烷,其次有CO2、H2S、氮及其他一些成分。沼气的组成中,可燃成分包括CH4、H2S、CO等气体;不可燃成分包括CO2、氮等气体,在沼气成分中CH4含量为55%~70%、CO2含量为28%~44%、H2S平均0.034%。
(2)硫化氢和氨气是有刺激性臭味、有毒气体。
(3)废水中污染因子主要为COD和氨氮,其浓度较高。
7.3.1 物料危险性和危害性分析
沼气的主要特性参数见表7.3-1。
表7.3-1 沼气主要特性参数一览表
序号 | 特性参数 | CH4 50% | CH4 60% | CH4 70% | |
CO2 50% | CO2 40% | CO2 30% | |||
1 | 密度(kg/m3) | 1.347 | 1.221 | 1.095 | |
2 | 比重 | 1.042 | 0.944 | 0.847 | |
3 | 热值(kJ/m2) | 17937 | 21524 | 25111 | |
4 | 理论空气量(m3/m3) | 4.76 | 5.71 | 6.67 | |
5 | 爆炸极限(%) | 上限 | 26.1 | 24.44 | 20.13 |
下限 | 9.52 | 8.8 | 8.0 | ||
6 | 理论烟气量(m3/m3) | 6.763 | 8.194 | 9.067 | |
7 | 火焰传播速度(m3/s) | 0.152 | 0.198 | 0.243 |
风险物质的主要特性及危害性见表7.3-2。
表7.3-2 风险物质理化性质及危害特性一览表
名称 | 危险性类别 | 理化性质 | 危险特性 |
甲烷 | 易燃 | 甲烷分子量为16.04,无色、无味气体,熔点为-182.5℃,沸点为-161.5摄氏度,极难溶于水。相对密度(水=1)为0.42(-164℃); 相对蒸气密度(空气=1)为0.5548;饱和蒸气压(kPa)为53.32(-168.8℃);燃烧热(kJ/mol)为890.31KJ/mol;临界温度(℃)为 -82.6 ; 临界压力(MPa)为4.59;闪点(℃): -188;爆炸上限%(V/V):15.4;爆炸下限%(V/V)为5.0。 | 甲烷对人基本无毒,但浓度过高时,使空气中氧含量明显降低,使人窒息。当空气中甲烷达25%-30%时,可引起头痛、头晕、乏力、注意力不集中、呼吸和心跳加速、共济失调。若不及时远离,可致窒息死亡。皮肤接触液化的甲烷,可致冻伤。甲烷也是一种温室气体。GWP的分析显示,以单位分子数而言,甲烷的温室效应要比二氧化碳大上25倍。与空气混合能形成爆炸性混合物。遇明火、高热能引起燃烧爆炸。与氟、氯等接触会发生剧烈的化学反应。若遇高热,容器内压增大,有开裂和爆炸的危险。 |
NH3 | 有毒气 体 | 分子量 17.03,无机化合物, 常温下为气体,无色有刺激性恶臭的气味,易济于水。0.771g/L,熔点-77.7℃;沸点-33.5℃,极易溶于水,氨溶于水时,氨分子跟水分子通过氢键结合成一水合氨(NH3 ·H2O)。一水合氨能小部分电离成铵离子和氢氧根离子,所以氨水显弱碱性,能使酚酞溶液变红色。氮与酸作用得可到铵盐,氨气主要用作致冷剂及制取铵盐和氮肥。 临界量:5t | 对粘膜和皮肤有碱性刺激及腐蚀作用,可造成阻止溶解性坏死。高浓度时可引起呼吸停止和心脏停博。人吸入 LC10: 5000ppm/5M。大鼠吸入 LC10:4230ppm/ 1 H。人接触 553mg/m 3 浓度下可立即死亡。短期内吸入大量氨气后可出现流泪、咽痛、声音嘶哑、咳嗽、痰可带血丝、胸闷、呼吸困难、可伴有头晕、头痛、恶心、呕吐、乏力等,可出现紫绀、眼结膜及咽部充血及水肿、呼吸率快、肺部罗英等。严重者可发生肺水肿、急性呼吸窘迫综合症,喉水肿痉挛或支气管粘膜坏死脱落窒息,可并发气胸、纵隔气肿。血气分析示动脉血氧分压降低。 |
H2S | 易燃有毒气体 | 分子量 34.08,有腐卵臭味的无色气体,有毒。分子结构与水相似。呈 V 形,有极性。密度 1.539 克/升,熔点-85.5℃,沸点-60.7℃,能溶于水,水溶液叫氢硫酸,还能溶于乙醇和甘油。完全干燥的硫化氢常温下不与空气中氧气反应,点火时可燃烧、有蓝色火焰。有较强的还原性。 临界量 2.5t | 本品是强烈神经毒物,对粘膜有强烈刺激作用。急性中毒:短期内吸入高浓度硫化氢后出现流泪、眼痛、眼内异物感、畏光、视物模糊、流涕、咽喉部灼热感、咳嗽、胸闷、头痛、乏力、意识模糊等。部分患者可有心肌损害。重者可出现脑水肿、肺水肿。极高浓度(1000mg/m 3 以上)时可在数秒钟内突然昏迷,呼吸和心跳骤停,发生闪电型死亡。高浓度接触眼结膜发生水肿和角膜溃疡。长期低浓度接触,引起神经衰弱综合征和植物神经功能紊乱。 |
7.3.2 危害程度及潜在事故分析
对关键单元的重点部位及其薄弱环节分析,见表7.3-3。
表7.3-3 重点部位及其薄弱环节
重点部位 | 典型设备及特点 | 薄弱环节 | 可能发生的事故 | ||
原因 | 类型 | 后果 | |||
污水处理设施 | 污水处理设施 | 污水处理设施池体 | 维护保养不当 | 泄漏 | 沼气泄漏,遇火源发生火灾、爆炸 |
沼气燃烧 | 沼气火炬 | 火炬接口、焊接位置 | 设备老化 | 破裂、泄漏 | 沼气泄漏,遇火源发生火灾、爆炸 |
火灾爆炸事故的主要原因:制度不健全或者不执行;工艺设计和技术缺陷;设备缺陷;违反操作规程或者违章指挥;缺乏安全意识和防火防爆技术知识;缺乏检查和维修保养;引火源控制不当;沼气使用不当。
7.4 环境风险分析
(一)有毒有害气体排放
粪污中产生的氨能刺激黏膜,引起黏膜充血,喉头水肿,氨吸入呼吸系统后,可引起上部呼吸道黏膜充血、支气管炎,严重者可引起肺水肿、肺出血等;硫化氢的危害主要是刺激人的黏膜,当硫化氢接触到动物黏膜上的水分时,很快溶解并与黏液中的钠离子结合生成硫化钠,对黏膜产生刺激作用,引起结膜炎,表现流泪、角膜混浊、畏光等症状,同时引起鼻炎、气管炎、咽喉灼伤,以至肺水肿。拟建项目产生量较少,且猪舍和发酵车间均配备通风系统,对环境危害较小,为避免出现增加大气污染负荷的风险,建设单位一定要严格管理,定期对项目通风系统设备进行检查和维护,避免事故性排放的发生。
拟建项目产生的沼气在综合利用钱经过气水分离、脱硫等净化处理后,作为燃料直接利用。沼气净化工艺采用汽水分离+加脱硫剂干法脱硫的方法进行,采用的脱硫剂主要为氧化铁,氧化铁对硫化氢的去除效率较高,能有效去除沼气中的硫化氢。沼气中,易燃易爆炸的CH4与空气混合能形成爆炸性混合物。遇明火、高热能引起燃烧爆炸。与氟、氯等接触会发生剧烈的化学反应。若遇高热,容器内压增大,有开裂和爆炸的危险。
(二)污水的事故排放
若污水处理站以及排污管道出现运行异常,导致泄露,将对周围环境造成影响。污水COD、NH3-N浓度高,会对土壤、地表水、大气环境质量造成直接影响,进而对地下水可能产生污染性影响。
(1)土壤
当废水排放超过土壤的自净能力,便会出现降解不完全和厌氧腐解,产生恶臭物质和亚硝酸盐等有害物质,使土壤环境质量严重恶化。同时,土壤对病原微生物的自净能力下降,容易造成生物污染和疫病传播。
(2)大气
废水散发高浓度的恶臭气体,不仅降低空气质量、妨碍人畜健康生存,持续时间过长可能引起呼吸系统的疾病。此外,废水中含有大量的微生物扩散到空气中,可能引发口蹄疫和大肠埃希菌、炭疽、布氏杆菌、真菌胞子等疫病传播,危害人和动物健康。
(3)地表水
废水进入自然水体后,使水中固体悬浮物(SS)、有机物和微生物含量升高,水质变坏。 废水中含有大量的病原微生物将通过水体或水生动植物扩散传播,危害人畜健康。此外,有机物生物降解消耗水体溶解氧,使水体变黑发臭,水生生物死亡,发生水体“富营养化”,这种水体将不可能再得到恢复。
(4)地下水
废水渗入会使地下水溶解氧含量减少,水质变坏,严重时使水体发黑、变臭、失去使用价值。一旦污染了地下水,将极难治理恢复,造成较持久性的污染。
可见事故排污对环境的危害极大,应坚决杜绝废水事故排放的发生。一旦出现污水处理设备停运事故,应该立即将废水切换至调节池,待废水处理设施抢修完毕后,再将调节池内废水逐步纳入污水处理系统。
(三)瘟疫或传染性疾病风险
拟建项目由于采用集约化饲养,猪群的密度非常高,有利于感染性疾病的传播,发病率高,一旦发病就会给养殖场造成很大的损失,并可能会造成某些疾病在周边人群和畜禽当中传播。
7.5 环境风险防范措施
7.5.1 有毒有害气体预防措施
(1)猪舍和发酵车间废气
猪舍为封闭建筑,必须设置通风换气装置、安装喷雾消毒除臭淋浴设备保证大气环境。
(2)沼气泄露、火灾、爆炸预防措施
泄漏事故的防治是生产和储运过程中最重要的环节,发生泄漏事故可能引起火灾和爆炸等一系列重大事故。因此,需要做好以下防范措施:
①因此选用较好的设备、精心设计、认真的管理和操作人员的责任心是减少泄漏事故的关键。
②定期对设备进行安全检测,检测内容、时间、人员应有记录保存,安全检测应根据设备的安全性、危险性设定检测频次;
③对设备维修检查,需进行维修焊接,应经安全部门确认、准许,并有记录在案;另外,在危险区作业是不能使用能产生撞击火花的金属物体,应用铜工具,如用钢工具,表面应涂黄油;
④经常检查管道,若地下管道应采用防腐蚀材料,并在埋设的地面作标记,以防开挖时破坏管道,地上管道应防止汽车碰撞,并控制管道支撑的磨损。定期系统试压、定期检漏。管道施工应按规范要求进行;
⑤严格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强化安全监督检查和管理;
⑥沼气在生产过程要密闭化、自动调节,严防跑冒滴漏;
⑦沼气工程外设专职人员进行监理和维护,严禁其他人员进入;
⑧严禁火源进入治污区,对明火严格控制,在污水处理设施附近20m内不准有明火;
⑨为防止设备发生事故时的热辐射影响,在治污区安装水喷淋设施,保持周围消防通道的畅通。
7.5.2 污水的事故排放预防措施
污水处理设施、管线进行适当的整体试验、外观检查或非破坏性的测厚检查、射线探伤,检查记录应存档备查。定期对污水处理设施外部检查,及时发现破损和漏处。
(一) 事故应急池
项目污水处理设施发生事故时,废水全部进入集污池,集污池大小为,事故应急池有效容积3000 m3,污水处理系统涉及规模为200m3/d。
(二) 防范措施
(1)实行雨污分流制,场地内分别设置雨水管线和污水收集管线,防止雨水进入集污池。
(2)为避免沼液发生泄漏造成污染,需对沼液池进行防渗处理,并设置顶盖防止雨水进入;沼液输送管道采用耐腐蚀耐风化的PVC管,并加强日常维护。
(3)沼液输送管道的敷设路径避开地表水体,尽量从农田或林地间穿过,即使管道破裂而发生一定量的泄漏,沼液也只进入农田或林地被土壤吸收而不会流入地表水体。
(4)建设单位必须加强对污水处理设施的运行管理、维修,应在生产中严格按照操作规程,避免废水事故性排放。
(5)营运期间加强对厌氧发酵池和各田间沼液储存池的管理。定期对污水和沼液输送管道进行冲刷清洗,避免管道堵塞、粪便积存及漂浮物结痂。定期对储存池检查、及时捞清浮渣,并将其运至贮粪间妥善处置;根据沼液储存池运转情况,定期排出沼渣。
7.5.3 瘟疫或传染性疾病风险
建立严格的卫生防疫制度是规模化养殖场正常生产的保证,要认真贯彻“预防为主、防重于治、无病先防、采取综合措施防患于未然”的方针,必须建立严格的卫生防疫制度、健全卫生防疫设施,以确保猪场安全生产。采取的措施有:
(1)对猪要给予足够的营养,保证充足清洁的饮水,增强猪的非特异性免疫力和抗病能力。按照计划对猪舍进行清扫并定期消毒,保持猪舍干燥、卫生,并注意夏季降温,冬季保暖。
(2)设计中考虑猪场布局合理,采取分离的布置方法,按猪的不同饲养阶段设置养殖基地,并按一定规模进行分区饲养。
(3)非生产人员不得随意进入生产区。生产区周围应有防护设施,进入生产区必须消毒。
(4)饲养人员每年营至少进行一次体检,如发现患有危害人、猪的传染病者。应及时调离,以防传染。
(5)健全检验、检疫制度,强化检验、检疫手段,场部配备兽医,加强对疾病的预防和医治。
(6)发生猪瘟后,要封锁疫点,禁止猪只流动,病猪及相关物品应采取无害化处理。对于未发病的猪,应立即猪舍疫苗,对猪舍、粪便和用具进行彻底消毒。
7.5.4 其他措施
应制定全面的运行管理、维护保养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并建立明确的岗位责任制,各类设施、设备应按照设计的工艺要求使用。
运行管理人员上岗前应进行相关法律法规和专业技术、安全防护、紧急处理等理论知识和操作技能培训,熟悉各设施、设备的运行要求与技术指标,做到持证上岗。
针对可能出现的情况,制订周密全面的应急措施方案,并指定专人负责。同时,定期进行模拟演练,根据演练过程中发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及时修订和完善应急方案。
采取以上各项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后,能有效减少环境风险事故发生的概率,降低风险影响程度,达到项目区环境可接受水平。
(1)应急组织机构、人员及职责
①设立厂内急救指挥部,由厂长及各有关生产、安全、设备、保卫、环保等部门的负责人组成,负责现场全面指挥。
②主要职责
A. 宣传学习国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工作的方针、政策,贯彻落实上级领导对环境污染事故应急的指示精神;
B. 掌握有关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情报信息和事态变化情况,及时将事故上报给秀山县有关事故应急救援部门
C. 负责有关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工作措施落实情况、工作进展情况,信息联络、传达、报送、新闻发布等工作;
D. 配合上级指挥部门进行现场处置、调查、取证工作;
E. 根据现场调查、取证结果并参考专家意见,确定事件处置的技术措施;
F. 负责对外组织协调、分析事件原因、向应急领导组报告现场处置情况。
(2)废水泄漏应急处置预案
当发生废水泄漏事故时,厂内应急小组应迅速采取堵漏措施,迅速切断事故源头,尽快维修处理装置,阻截污水进入下游水体等外环境的通道。并采用污水泵对污水进行回收,将其导入废水处理站进行回收处理。
(3)疫情应急预案
当养殖场发生疫情时,应启动相应的应急预案,采取相应的措施:
1.应急准备
重庆农投肉食品有限公司成立应急救援领导小组,明确应急指挥部的职责、组成以及成员单位的分工。
2.监测、报告和公布
应立即组成防疫小组,尽快做出确切诊断,迅速向丰都县卫生防疫部门报告疫情。
秀山县卫生防疫部门接到报告后,应当立即赶赴现场调查核实。初步认为属于重大动物疫情的,应当在2小时内将情况逐级报直辖市动物防疫监督机构,并同时报所在地人民政府兽医主管部门;兽医主管部门应当及时通报同级卫生主管部门。
重大动物疫情由国务院兽医主管部门按照国家规定的程序,及时准确公布,以使当地人群了解疫情发展及处置情况。
3.应急处理
迅速隔离病猪,对危害较重的传染病应及时划区封锁,建立封锁带,出人人员和车辆要严格消毒,同时严格消毒污染环境。
对病猪实行合理的综合防制措施,包括疫苗的紧急接种、抗生素疗法、高免血清的特异性疗法、化学疗法、增强体质和生理机能的辅助疗法等。
A.对疫点应当采取下列措施:
①扑杀并销毁染疫动物和易感染的动物及其产品;
②对病死的动物、动物排泄物、被污染饲料、污水进行无害化处理;
③对被污染的物品、用具、动物圈舍、场地进行严格消毒。
B.对疫区应当采取下列措施:
①在疫区周围设置警示标志,在出入疫区的交通路口设置临时动物检疫消毒站,对出入的人员和车辆进行消毒;
②扑杀并销毁染疫和疑似染疫动物及其同群动物,销毁染疫和疑似染疫的动物产品,对其他易感染的动物实行在指定地点放养,役用动物限制在疫区内使役;
③对易感染的动物进行监测,并按照国务院兽医主管部门的规定实施紧急免疫接种,必要时对易感染的动物进行扑杀;
④对动物圈舍、动物排泄物、垫料、污水和其他可能受污染的物品、场地,进行消毒或者无害化处理。
C.对受威胁区应当采取下列措施:
①对易感染的动物进行监测;
②对易感染的动物根据需要实施紧急免疫接种。
D.病死猪尸体要严格按照防疫条例进行处置。
5.解除封锁的条件
自疫区内最后一头(只)发病动物及其同群动物处理完毕起,经过一个潜伏期以上的监测,未出现新的病例的,彻底消毒后,经上一级动物防疫监督机构验收合格,由原发布封锁令的人民政府宣布解除封锁,撤销疫区;由原批准机关撤销在该疫区设立的临时动物检疫消毒站。
(4)应急报警
当发生重大疫情、突发性大量泄漏或火灾爆炸事故时,事故单位或现场人员,除了积极组织自救外,必须及时将事故向有关部门报告。对于正在发生的事故,及时与消防、环保等有关部门联系,应设有抢险车辆,并对有关人员配有联络电话,30分钟内赶到指定地点,对于相应的抢险工具,材料应放在指定地点。
(5)应急预案纲要
根据《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国家安全事故灾难应急预案》、《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国家环保局(90)环管字第057号文及国家最新的环境风险控制要求,通过对污染事故的风险评价,企业应制定重大环境污染事故发生的工作计划、消除事故隐患的实施及突发性事故应急办法等,并进行演练。建设项目如果一旦出现突发事故,必须按事先拟定的应急方案进行紧急处理。应急预案内容列于表7.6-1。
序号 | 项目 | 内容及要求 |
1 | 危险源概况 | 详述危险源类型、数量及其分布 |
2 | 应急计划区 | 养殖区 |
3 | 应急组织 | 场指挥部一负责现场全面指挥;专业救援队伍——负责事故控制、救援、善后处理地区:地区指挥部——负责养殖场附近地区全面指挥、救援、管制、疏散;专业救援队伍——负责专业救援、队伍的支援 |
4 | 应急状态分类及 应急响应程序 | 规定事故的级别及相应的应急分类响应程序 |
5 | 应急设施、 设备与材料 | 防猪传染病的药剂、填埋设施;防火灾、爆炸等事故应急设施,防有毒有害物质外溢、扩散设施等 |
6 | 应急通讯、 通知和交通 | 应急状态下的通讯方式、通知方式和交通保障、管制 |
7 | 应急环境监控或 监测及事故后评估 | 由专业队伍负责对事故现场进行侦察监测,对事故性质、参数与后果进行评估,为指挥部门提供决策依据 |
8 | 应急防范措施和器材 | 事故现场:控制事故、防止扩大、蔓延及链锁反应;控制和清除污染措施及相应设备配备 |
9 | 撤离组织计划、 医疗救护与公众健康 | 事故现场:事故处理人员对病猪的控制制定、现场及邻近装置人员撤离组织计划及救护等 |
10 | 应急状态终止 与恢复措施 | 规定应急状态终止程序;事故现场善后处理,邻近区域解除事故警戒及善后恢复措施 |
11 | 人员培训与演练 | 应急计划制定后,平时安排人员培训与演练 |
12 | 公众教育和信息 | 对养殖场邻近地区开展公众教育、培训和发布有关信息 |
13 | 记录和报告 | 设置应急事故专门记录,建档案和专门报告制度,设专门部门和负责管理 |
14 | 附件 | 与应急事故有关的多种附件材料的准备和形成 |
拟建项目环境风险主要表现在有毒有害气体的排放与养殖废水事故排放。
在严格落实本环评提出的各项风险防范措施和事故应急预案后,该项目发生风险事故的可能性进一步降低,在发生事故情况下,能迅速采取有力措施,减小对环境污染,其潜在的环境风险是可以接受的。
8环境保护措施可行性分析
8.1施工期环境保护措施
8.1.1大气环境保护措施
施工期扬尘主要来源于场地清理平整与开挖、建筑材料的运输、装卸过程中大量的粉尘,扬尘主要产生区为施工场地、运输车辆行驶路线。
为了减少施工扬尘对周边敏感点的影响,项目施工期扬尘的防治可采取如下措施:
①在工地内设置相应的车辆冲洗设施和排水、泥浆沉淀措施,运输车辆冲洗干净后出场,并保持出入通道整洁和控制车辆在施工便道、出入口的行驶时速。
②施工过程中产生的物料采取遮盖、洒水、喷洒覆盖剂等扬尘防治措施。
③及时清运施工中产生的建筑垃圾、渣土等,不能及时清运的,应在工地内设置临时性密闭堆放设施存放或采取其他有效防尘措施。
④施工过程中进行场地开挖、清运建筑垃圾和渣土时产生扬尘较大的作业时,采取边施工边洒水等防止扬尘的作业方式。
⑤加强回填土方堆放场的管理,采取压实、覆盖等措施。
⑥合理安排施工计划,根据平面布局,可以对项目局部提前进行绿化,改善生态景观的同时,也可以减轻扬尘、噪声对环境的影响。
⑦施工结束时,及时对施工占用场地恢复道路或植被。
采用上述处理措施后,项目施工扬尘能得到有效控制,措施可行。
(1)建设单位严禁任何废水未经处理随意排放,施工泥浆水须经沉淀池沉淀后全部回用;污水沉淀时间应大于2小时,因此须在工地施工出口处,设置一个30m3的施工期车辆清洗设施和沉淀池,以收集施工污水,清洗废水经沉淀池澄清后循环使用于生产或者路面养护,拟建项目设2个贮水池,污水产生量较多如不能及时回用时可进入贮水池暂时贮存,施工废水不外排。
(2)严格管理施工机械和车辆,严禁油料泄露和随意倾倒废油料,以免造成土壤和水环境污染。
(3)散装粉质物料在施工现场堆放时,堆场应远离水体的一侧,并进行苫盖,避免雨季因暴雨造成的地表径流将其带入水体影响水质。
(4)生活污水:项目施工人员在附近村庄中聘用,生活污水很少;项目设置多个旱厕,旱厕粪便由附近农民挖出作为肥料。
施工期噪声主要源于施工机械及运输车辆。应采取有效措施,认真做好以下工作以减少噪声的不利影响,施工期噪声污染防治措施有:
①合理安排施工时间,以免影响居民休息。避免高噪声设备同时施工,主要噪声源尽量安排在昼间非正常休息时间内进行。
②合理选择施工机械,尽量选用低噪声设备,加强对施工机械和设备维护保养,避免由于设备性能减退而使噪声增大。
③加强与周围居民的沟通,夜间施工除需办理环保审批手续外,还应提前以适当方式告知受影响群众,征得群众谅解。
采取上述措施后,能较大程度降低施工队周围环境敏感目标的影响,且其影响具有阶段性、临时性和不固定性,一旦施工活动结束,施工噪声和振动也就随之结束。因此,措施可行。
8.1.4固体废物处置措施
项目施工期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包括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施工单位应加强管理,分类进行全面收集、合理处置。其防治措施如下:
①项目施工期产生的弃土方和建筑垃圾交有渣土部门处理。
②制定建筑垃圾处置运输计划,避免在行车高峰时运输。
③车辆运输建筑垃圾和废弃物时,必须包扎、覆盖,不得沿途撒漏;运输车辆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按指定路线行驶。
④建筑工人生活垃圾定点堆放,委托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
采取上述措施后,施工期固体废物均可得到有效处理,对区域环境影响很小,措施可行。
①合理安排施工季节,尽量避免雨季施工。不能避免时,应做好雨季施工防排水工作,保证施工期间排水通畅,不出现积水浸泡工作面的现象。
②合理安排施工进度,衔接好各施工程序,及时配套完成水土保持措施,做到工序紧凑、有序,以减少施工期土壤流失量。
④建筑垃圾的运输车辆加盖板,以防止洒落。
⑤对挖方路段有坡面径流汇入施工工作面的应先修建截水沟,使暴雨径流不致冲刷坡面造成水土流失。
⑥施工完成后,要实施植被恢复工程、绿化补缺工程建设,种植当地观赏性好的野生花草灌木和乡土树种,恢复原有生态平衡和自然环境,恢复景区的景观效果。引进外来树种时,需进行严格的检疫措施,以免感染和带来病虫害。
8.1.6生态保护措施
①项目建设力求同自然景观、生态环境相融合。区内基础及服务设施建设应严格设计、施工,以对周围植被和生态环境破坏最小为宜;平面布置与空间应合理布局,水、电、通讯、截排水等应统一规划施工,避免重复开挖。
②项目建设要按总体规划进行,筛选最佳方案,尽量减小施工噪声源强。最大限度减少施工对动植物的影响,避免给生态环境造成严重的破坏。
③项目建设时,要合理规划施工时的临时用地,对那些不必要的占地和施工要尽量避免。
④施工完成后,要实施植被恢复工程、绿化补缺工程建设,对生态环境已遭破坏的地段,要进行全面绿化恢复,种植当地观赏性好的野生花草灌木和乡土树种,恢复原有生态平衡和自然环境,恢复景区的景观效果。引进外来树种时,需进行严格的检疫措施,以免感染和带来病虫害。
⑤项目建设完成后,短期内植被受到破坏,要按照规划的绿化方案进行人工绿化,绿化植物在选用本地物种的基础上还引进一些其他物种,以增加植被的多样性,绿化率达到45%。
8.2运营期环境保护措施及可行性分析
略
9 环境影响经济损益分析
9.1 环保投资估算
项目总投资7350万元,共计环保投资231.5万元,占总投资的10.1%。具体见表8.1-1。
名称 | 治理项目 | 主要措施 | 投资(万元) |
废水 | 雨污分流 | 厂区雨污分流管网 | 10 |
生活污水 | 化粪池、隔油池 | 5 | |
生产废水 | 污水处理系统 | 100 | |
废气 | 干清粪工艺 | 粪、尿分离 | 40 |
猪舍恶臭 | 科学饲养、加强通风、及时清粪、加强场区绿化、污水处理站加盖或密闭 | 15 | |
沼气 | 收集+脱硫净化装置、沼气火炬
| 15 | |
噪声 | 噪声 | 消音措施和隔声,距离衰减 | 3 |
固废 | 病死猪及分娩废物 | 无害化处理设备一套及化尸池一座 | 30 |
猪粪、沼渣 | 猪粪干清粪收集,与沼渣外卖 | 5 | |
医疗废物 | 设置危险废物暂存间,送有资质的单位处置 | 1 | |
脱硫废物 | 厂家回收处置 | 1 | |
综合环境管理 | 环境风险管理 | 制定应急预案、人员培训与演习等 | 1.5 |
环境管理及监测计划 | 环境管理人员日常培训;运营期废气、废水和噪声监测 | 5 | |
合计 | / | / | 152 |
9.2 社会效益分析
略
9.3环境效益分析
略
9.4环境经济损益分析
略
9.5小结
略
10环境管理与监测计划
10.1环境管理与监测目的
环境管理和污染源监测是建设单位内部污染源监督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在企业中,建立健全环保机构,加强环保管理工作,开展厂内环境监测、监督,并把环保工作纳入生产管理,有助于控制和减少污染物的排放、促进资源的合理回用,对减轻环境污染、保护环境有着重要的意义。同时进行系统地环境监测,了解工程影响区域生态与环境系统变化规律,全面地反映环境质量现状及工程设施运转后环境情况,以验证和复核环境影响评价结果,掌握污染源动态,预测其发展趋势,及时发现潜在的不利影响,以便及时采取有效的减免措施。
10.2环境管理主要内容及实施
10.2.1环境管理机构建设
略
10.2.2环境管理要求
略
10.2.3环境管理计划
略
10.3环境监测计划
10.3.1环境监测机构及职责
略
10.3.2环境监测计划
(1)污染源监测
拟建项目污染源监测计划见表*。企业委托有资质的监测单位进行污染源监测,并将监测报告存档。
表* 污染源监测计划一览表
项目 | 污染源 | 监测指标 | 监测点位 | 监测频次 | 监测技术 |
废气 | 猪舍、堆粪棚、污水处理站无组织排放 | H2S | 厂界 | 1次/季度 | 手工监测 |
NH3 | 1次/季度 | 手工监测 | |||
臭气浓度 | 1次/季度 | 手工监测 | |||
沼气火炬燃烧废气 | SO2 | 厂界 | 1次/年 | 手工监测 | |
NOX | 1次/年 | 手工监测 | |||
厂界噪声 | 厂界 | 昼夜、夜间噪声等效A声级 | 厂界外1m,高度1.2m以上 | 1次/季度 | 手工监测 |
10.4污染物排放清单
略
10.5总量控制
10.5.1总量控制的意义
实施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是环境保护工作落实可持续发展战略的重大举措,它的实施对促进产业结构调整、技术进步和工业污染全过程控制、资源节约以及提高污染治理水平等起到重大作用。为使项目所在地区的生态环境减轻污染并得到保护,实施污染物总量控制非常必要。
10.5.2总量控制原则
拟建工程总量控制应以当地总量控制规划为目标,将本工程各种污染物排放量纳入总量控制规划之内。因此,企业应加强清洁生产管理和污染治理措施,尽可能使工程污染物排放量降至最小程度。
10.5.3总量控制因子
⑴总量控制因子
根据国家及地方有关总量控制指标要求,本评价的总量控制因子如下:
废水:COD、NH3-N;
⑵污染总量控制指标分析
拟建项目为生猪养殖类建设项目,由于拟建项目粪污水经处理后产生的废水将按需全部用于种植施肥,不直接排入当地地表水。因此,不对COD、NH3-N设置总量指标;
项目污水发酵产生的沼气属于清洁能源,其燃烧产生少量SO2、NOX,对于SO2、NOX仅提供考核指标,SO2、NOX的考核指标分别为*t/a,*t/a。
11 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秀山县德康农牧科技有限公司洞坪生猪育肥标准示范场建设项目;建设内容包括:该项目总建筑面积17305.81㎡,建设内容为:新建圈舍2栋12711.83㎡;新建生产、生活配套设施4593.98㎡(包括员工宿舍1栋、综合用房1栋、餐厅1间、库房5间、洗澡消毒2间、前后大门车辆消毒烘干3栋;组合池1座、UASB厌氧罐1座、集污池、干粪棚、无害化处理1间、化尸池、氧化塘)。
拟建项目总用地51722㎡,养殖规模为:年存栏保育猪头5112头,年存栏育肥猪10368头,年出栏生猪30000头。
11.1环境质量现状
(1)大气环境现状
拟建项目二氧化硫(SO2)、二氧化氮(NO2)、臭氧(O3)、一氧化碳(CO)和颗粒物(PM10)浓度均达到国家环境空气质量二级标准,细颗粒物(PM2.5)年均浓度占标率为111.43%,超过标准限值,为不达标区域。各监测点硫化氢、氨气的一次值均符合《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大气环境》(HJ2.2-2018)附录D中有害物质的最高容许浓度限值。
(2)地表水环境质量现状
项目各监测断面各项监测因子均符合《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Ⅲ类标准。
(3)地下水环境质量现状
项目所在区域各监测因子均能符合《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93)Ⅲ类标准。
(4)土壤现状
项目建设项目所在地内、周边土壤监测点位各监测因子均低于《土壤环境质量标准 农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GB15618-2018)中其他农用地污染风险筛选值、管控值。
(5)声环境
项目厂界东、西、北3个监测点位昼夜噪声监测值均符合《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类标准要求。
11.2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11.2.1施工期环境影响评价
项目施工扬尘通过采取洒水、运输车辆加盖篷布等措施可减缓其不利影响。生活污水通过沉淀处理后回用于施工场地洒水抑尘。施工废水沉淀处理后全部回用于施工场地和道路的洒水抑尘。所有施工人员在在租赁房中食宿,工地厕所采用旱厕,粪便均被附近农民挖出作肥料。施工噪声采用低噪声施工设备,合理安排施工计划,夜间禁止施工,采取严格的施工管理措施,将噪声所造成的影响减轻到最低程度。生活垃圾按当地环卫部门要求处置。对施工期产生的建筑垃圾应及时回收利用,不能回收利用的建筑垃圾按当地渣土部门要求规范进行收集,并送往指定的垃圾处置场地进行处置。
施工期产生的污染物,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可以接受,而且其影响是暂时的、局部的,随施工的结束而消失。
11.2.2运营期环境影响评价
(1)大气环境影响
拟建项目营运期经治理后排放的恶臭气体会对当地大气环境产生一定的影响。项目废气经治理后均可达标排放,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
(2)水环境影响
拟建项目采用干清粪工艺;生产废水和生活污水进入污水处理站处理后的废水用于场区周边农作物等处施肥灌溉,能够满足《农田灌溉水质标准》(GB5084-2021)要求。
(3)噪声环境影响
拟建项目运营期产生的猪只叫声、污水处理系统机械噪声等噪声,对当地声环境有一定影响。经隔声、消声并经距离衰减后对周边声环境影响不大。
(4)固废环境影响
拟建项目产生的猪粪外卖给**公司,制成有机肥;病死猪利用场区内畜禽无害化处理设备处置,项目化尸池备用;医疗废物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理;废脱硫剂交厂家回收利用;生活垃圾按当地环卫部门要求进行处理。
(5)生态环境影响
项目通过在空地和厂界四周加强绿化,绿化以树、灌、草等相结合的形式,厂界主要种植高大乔木辅以灌木,场内以灌木草坪为主。因此拟建项目的实施可以提高土地利用率和生产力,且绿化种植一方面可以起到降噪降恶臭的环境功能,另一方面相对以前的灌木丛植被更利于对地表径流水的吸收,有利于水土保持,减少土壤侵蚀。对当地生态环境有较大的改善作用。
11.2.3总量控制
项目建成后,项目产生污水进入污水处理站处理达到能满足《农田灌溉水质标准》(GB5084-2021)中旱作标准用于农灌,不外排地表水体,因此,不对其设置总量指标;
项目污水发酵产生的沼气属于清洁能源,其燃烧产生少量SO2、NOX,对于SO2、NOX仅提供考核指标,SO2、NOX的考核指标分别为*t/a,*t/a。
11.2.4总结论
项目用地不在禁养区,符合相关规划,且卫生防护距离内无居民居住;项目符合清洁生产要求,采用的各项环保设施合理、可靠、有效,各污染物能够做到达标排放,对周边环境的影响较小;项目在采取相应的风险防范措施和应急预案后,事故风险水平可控制在可接受范围内。
因此,只要建设单位认真落实各项污染治理措施,切实做好“三同时”及日常环保管理工作,从环境保护角度出发,该项目的建设是可行的。
11.3建议
(1)项目建成后,应加强养殖区的绿化,以常绿、落叶树组成混交型自然式绿化林带。场地绿化可净化25%-40%的有害气体和吸附50%左右的粉尘,还可改善圈舍小气候,起到遮阴、降温的作用。
(2)在进行设备选型和污水处理工艺设计上,要认真考查和论证,尽量选用先进的设备,保证工程正常运行的同时,最大限度地减少各种污染物的产生,减轻项目对环境的影响。
(3)必须搞好猪舍内卫生,发现有猪只病死或其它意外致死的,要及时清理消毒,妥善处理猪只尸体,严禁随意丢弃,严禁出售或作为饲料再利用;
(4)加强生产管理和日常维护及监控工作,保证项目的安全运行,并根据日常监控情况,对项目产生的污染进行防范控制。
(5)做好项目实施过程中的环境管理,开展环境质量监测。
附件2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
填表日期 年 月 日
项目名称 | 秀山县德康农牧科技有限公司洞坪生猪育肥标准示范场建设项目 | |
一、本页为公众意见 | ||
与本项目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措施有关的建议和意见(注: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规定,涉及征地拆迁、财产、就业等与项目环评无关的意见或者诉求不属于项目环评公参内容) |
(填写该项内容时请勿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等内容,若本页不够可另附页) | |
二、本页为公众信息 | ||
(一)公众为公民的请填写以下信息 | ||
姓 名 | ||
身份证号 | ||
有效联系方式 (电话号码或邮箱) | ||
经常居住地址 | xx省xx市xx县(区、市)xx乡(镇、街道)xx村(居委会)xx村民组(小区) | |
是否同意公开个人信息 (填同意或不同意) |
(若不填则默认为不同意公开) | |
(二)公众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请填写以下信息 | ||
单位名称 | ||
工商注册号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
有效联系方式 (电话号码或邮箱) | ||
地 址 | xx省xx市xx县(区、市)xx乡(镇、街道)xx路xx号 | |
注:法人或其他组织信息原则上可以公开,若涉及不能公开的信息请在此栏中注明法律依据和不能公开的具体信息。 |